关于对渔樵(集团)三鑫赛鸽中心第七届决赛成绩的裁决书
来源: 成都市信鸽协会 发布:dw-0817 发表日期: 2009-5-8 21:08:28 阅读次数: 126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根据渔樵(集团)三鑫赛鸽中心第七届春赛决赛裁判长报告、比赛监督报告、参赛鸽主申诉材料、三鑫公棚申诉材料报告。经仲裁委员会认真研究、调查、取证。情况如下:1、赛鸽归巢后十多分钟不进棚;2、鼻头干净发白;3、单脚沾满黄泥,另一只干净,而且嘴角干净,羽毛无污垢;4、粪便干燥、成形;5、肌肉粉红、饱满、精神状态佳。根据以上事实,判定此羽赛鸽属非正常飞行,并结合数名鸽友举报电话(已有公棚参赛鸽被俘,并准备送回公棚放飞), 仲裁委员会一致裁决如下:1、本羽赛鸽属非正常飞行;2、取消渔樵三鑫赛鸽公棚第七届决赛成绩;3、善后事宜由公棚妥善处理。
成都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会
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