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偶读赛鸽天地网6月18日丁鹏先生的《中国鸽界的十点建言》长文。起初,我以为作者是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的一位处长,遍读全文,感到他并不熟悉体育总局,作者应是社会贤达。
全文表述了作者对中国鸽界的十点陈言,很有见地,受益颇丰。文章的陈述,说明作者熟悉中国鸽界的内情又做过研究,其言中肯。奇怪的是此文仅被400人浏览,少了一点。
文章建言十点,我未细读,也没有能力全面研究。草行此文,仅对文内细节第五点写点读后感。
原文为"由现在国内的各公棚组建公棚大联盟,中鸽协负责协调工作,联盟是公棚的全权组织管理者。"
组建公棚大联盟马上使我想到美国的篮球NBA,英国的足球英超。这些机构是以商业运作的模式组建的一个自负盈亏的体育组织;它有自己的法律、法规、竞赛体制、规则和裁判队伍;它不是国家奥委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的下级单位,没有隶属关系,但有业务关系。即运动员来自各单项协会,日常管理是联盟机构,队员可返代各单项协会。"联盟"与"协会"的责权利关系明细清晰,互不干扰,相互依存。我不知道丁先生建言的"赛鸽大联盟"是否此意?即与NBA、英超相似,还是别有解意?不管如何,我都感到建言很好,广开了言路很值得研究。
前不久,我写了拙文《一条值得严重关注的信息》(详情请点此),事后未再做调研。文内涉及的公棚赛审批是否有进展?至今,我仍然想不清此事的后续结果,我关心的是未被批准的公棚赛,其裁判员来自何方?又以何种形式出现?!该文的潜台词是否就此会派生出一个××大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