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公棚作为鸽舍建筑有合法合规的报批手续吗、有验收的手续吗?请问在哪里?!
公棚、公棚再怎么说你得有个棚、而且你也得是个棚吧。请设想:一个要容纳上万羽甚至几万羽赛鸽的吃食、喝水生养栖身、并适合平时的家飞、训放及完成最后的比赛,且要方便几十若干名饲养、管理人员的日复一日的自由出入与走动、甚至攀爬,要方便几吨、甚至十几吨的鸽粮、几十种的鸽药、鸽具等杂物的堆放、还要方便若干训鸽车与其他载重车辆的时时进进出出……那得是一个多大规模的建筑空间?!
所以请问:迄今为止,中国所有的公棚作为鸽舍建筑可曾有过专门的设计单位?可曾有过当地的规划许可?!可曾有过建设的施工许可?!又可曾有过建筑竣工后的所有的相关验收?!在招揽生意的公棚网站上可曾见过这些必须有的手续和必须要公开的安民告示?!
要知道在中国的大地上每一平方米的建筑物如果没有设计单位、没有当地的规划许可、没有施工单位的建设许可、没有建筑竣工后的相关部门的验收那将意味什么?!捡个漏说是个临时建筑,但准确的讲,在法律意义上那就是个典型的违章建筑!不出事则罢、一旦出事公棚的老板或企业的法人你连个哭的地方都找不到,自然有人会找你去他那里喝茶了……近年来大量违章违法的建筑频频出事,那活生生的人命、那血淋淋的惨案。难到还不足以让人们惊醒与警觉?!切不要非等出了事、人躺着都不会动了你再来所谓总结和反思——法制社会下处处要讲规范已是常识。何况居安还得要思危啊!不要以为不过就是养个鸟,那用钢架、钢瓦盖的棚不可能有事,要知道没有人祸还有天灾呢。请你一定要牢牢记住老祖先的诫训:人若到霉,就是喝口凉水也塞牙!
所以请问中鸽协,及所有司职管理中国信鸽比赛活动的相关组织,当下所有正在营业的公棚有那一家公棚的鸽舍建筑是经你们聘请过专业人士验收和查验过的?包括那些组办比赛所必须的相关设备、如:供电设施,扫描踏板、室外大屏幕、训放车辆、以及电脑和打印机等是否都一一符合了比赛的要求?依据公开原则,如果有,那些验收和查验的手续可曾有过告示?!又问这告示是贴在哪里?可曾让人看见?!
中鸽协及相应的信鸽协会组织切不能以为自己从前曾是政府某部门的化身或代言如今像似沦落到街头只是一个民间组织,就抱怨没有所谓的执法权力而放任某些公棚可以接二连三的胡作非为、为非作歹,肆无忌惮在祸害中国的鸽友!
司职中国信鸽活动的管理机构不能有任何理由可以渎职或不作为,更不可以对中国赛鸽活动,特别是公棚比赛的种种乱象熟视无睹、无能为力或束手无策(坊间百姓的口头禅尚还有一句:办法总比困难多嘛……)切不能以为所谓的制度建设,仅以一纸又一纸的所谓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则就可以驾驭住中国几百家日新月异,千变万化、且千奇百怪公棚的种种经营活动和办赛行径。更不能以为书生式的论剑或纸上的谈兵那种一时的意气奋发就会让中国的公棚就此就范,从此规矩了……在一个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崭新时代里,人们呼唤、并需要的是真干!实干!大干!那些说大话、说空话、说废话,特别是走在红毯上举着一杯红酒,张口说着那些不着边际的所谓豪言壮语谁不会?!
要知道一家规范的公棚——如果作为一个正经八百的运营项目你就要有当地行政部门报批的相关手续吧;你要是去圈块地盖个棚,那土地不管是购买、是租赁、还是是所谓的土地流转,那你得要有相应的法律手续;不管你是个体经营还是公司经营,你起码得有工商注册登记吧;无论你的经营是亏损还是盈利,你的财务账上的个人所得税、还有企业所得税总有记录吧,那你就必须要有税务登记!而你承载上万羽赛鸽的那个棚,作为一个建筑物按照规范建设,就必须要有设计规范、要有规划许可、要有建设的施工许可,及竣工后的所有验收手续……公棚作为一个组织办赛的单位你总得有办赛的相应手续吧,如果你是申请协会的监赛,你就得按照协会管理的办法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你是个人办赛那就请你大声说出来,并在你的网站上明明白白告知天下——上述所有的相关关键要点,任何一家公棚要是含糊其词或不明不白,特别是不能在一纸告示上大白于天下的话,那么这家公棚就很有可能,至少可以是疑似非法经营或违规办赛!
当然某公棚的老板或投资人有门道或有人脉,能在某产业园区或某开发区觅得一块像样的落脚之地,并又能享受当地或以招商、或以其他名由的各种优惠政策和相应的税收减免,顺风顺水的组织办赛去经营赚钱……那么在这里除了恭喜,就只有道一声祝贺了!
二问:比赛章程到底有没有法律的效力?收费、设定赛事奖金又到底有没有法理的依据?!
几乎所有的公棚都是以一纸竞赛章程或规则在公开招揽并开始所谓的要约参赛鸽友去参赛,同时就此公开的收取所谓的保证金和参赛费。要知道当上百万、上千万的资金突然汇入你的银行账户或微信账户时,就算银行监控不显示你的账户异常,但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法律、法规的依据,说你是在非法募集资金,甚至是变相的敛财丝毫不为过!
请问:第一、这一纸单方面的竞赛章程或规则,尽管有人说是合同要约但可曾有过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一纸竞赛章程或规则究竟又有多大的法律效力?要知道在此大声的质疑这一纸竞赛章程或规则的法律效力不仅仅是出自对所有公棚参赛者的权益保护,也是对公棚经营者本人的自身权益的爱护。——特别是当公棚发生纠纷和争执时仅凭这一纸竞赛章程或规则,当事人双方就可以在法院做呈堂的诉讼吗,并完成所有的相关法律程序吗?!
法律的常识告诉我们: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而公棚的一纸比赛章程到底是依了什么法?什么时候开始成了依法成立的合同?!又到底是受到什么法律的保护?!法律的常识还告诉我们: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再请诸位去好好看看公棚所有的所谓比赛章程或规则又有哪一条不是公棚单方面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参赛者的?所以请问公棚的比赛章程或规则是从哪里到哪里在体现了平等原则?一纸比赛的章程又从何说起是体现了当事人双方在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思的表示?!
有鸽界司法从业的个人曾对公棚的比赛章程或规则有过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如:把比赛章程或规则定性为“合同要约”或称要约合同……但是在中国公棚几十年的经营活动里、在实际的办赛活动中,包括相关的司法实践至今无从查知有那个国家的相关部门曾对公棚比赛的这一纸比赛章程或规则曾有过相应的法律说明或司法解释——公布于2019年11月1号的《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里,其中第四条称:总局、直属单位、协会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二)准确原则,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相关权利义务应当明确,避免歧义;(三)谨慎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全面、严谨、细致;(四)诚信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诚实守信……
查阅中国所有公棚的比赛章程、规则在格式上几乎大有惊人的雷同,几乎像是出自一个人的手笔,但这一杰作到底是何时、何地又是出自何位高人之手的确是无从得知、也无法追溯及查询……现在好多好多的所谓一纸竞赛章程或规则虽不敢说是放眼望去满满的都是坑,但那种类似“家家有洞口、村村有地道”的那种套路设计,鸽圈的不少玩家和参赛的鸽友是屡上屡当、当当都一样。忍着气吞着声、投诉无门、欲哭无泪,硬着头皮去充好汉,貌似所谓“打脱个门牙和血吞”。而公棚的老板,办赛的庄家却大都因此暗暗窃喜,个个在跟你玩一把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把戏,你又能上哪里去说理……公棚的那种一言独大,特别是一句所谓“本章程、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公棚”早就成了所有公棚最典型、最牛逼、最得意的霸王条约——几十年了,鸽界、鸽圈,赛鸽的人啊又有谁曾大声的质问过?!——中国的公棚长期如此不对等的对待所有参赛鸽友,竟还有脸说公平两字!!
不少公棚现在流行的套路是在章程上摆明一句:监赛单位是广大参赛鸽友,且章程本身还是个括弧的(草稿),某些公棚都已经摆明自己是办赛单位、甚至是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人家都已经公开叫板跟你这样玩开了,参赛的鸽友你要是连这样的比赛章程都要认、都能接受,那么你还有什么理由、什么脸面去抱怨?!去扯什么公平二字?!还要在嘴里不停的叫骂:卧草、卧草,或者是**?!
请问:第二、中国的公棚收费、赛事奖金的设定,长期以来是处在极其无序和极其混乱的状态下,到底受不受有相关部门的监管、监控?!到底还有没有相关的法理依据?!——中国公棚的乱收费、乱设奖这早已是赛鸽行业一种特有的司空见惯的行业常态,也成了多年来某些公棚坑害并伤及鸽友的最为普遍的手法和基本套路。
不能因为这是所谓的信鸽比赛,相关的收费、设奖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应该全部由某办赛方单方面自说自话的说了算,若大的一个国家竟没有一个监管的部门可以去看着你们?!去管理你们,不能吧!!也能不借口因为国外的公棚也这样,就像是可以给自己找到乱收费,瞎胡来的十足理由——要知道,咱们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咱们中国有中国的规矩!公棚收费及奖金的设定怎么长期以来就可以今天这样、明天又那样呢?!公棚某些老板通过收费及奖金的设定把玩鸽友的那些把戏已经玩到了轻车熟路、登峰造极!那种无以复加的胡作非为和斑斑的劣迹让所有参赛人口瞪目呆!早已不是件新鲜的事、甚至也早已经不在正常人的正常思维的范围内了!如:一羽赛鸽的参赛费有最低收费500-600元/羽,也可以莫名其妙的高达到16800元/羽,同是一羽冠军,身价却根本没有任何理由会有惊人的天地之差,所获奖金从几万到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不等……正应验了那电影中的那句著名台词的大声暴吼:还有王法吗?!
在消费市场的今天,但凡只要是涉及到商品的价格、就会有个部门会来办理你、管控你,这在法制社会的中国已经是个常识!如果一旦是涉及到百姓的民生问题,如电费定价、采暖费定价,还必须是由政府牵头时不时要聘请些相关专业人士、邀请市民代表举办一个听证会,以求价格的公正和稳定……常识所见:产品有价、自然是成本的构成(传统经济学的主张),而商品有价那是因为价值的体现、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等等。直观的讲,市场的供求、供需关系决定了商品的物价——比照中国的信鸽比赛长期以来的那些胡乱来的所谓收费、设奖真是这样的吗?!
这回好了像是终于有人出手了,就公棚的收费、赛事奖金的设定这事也终于开始有了明文的规定。不知真假的有人要出手开始管理了。2023年4月10号,司职中国信鸽活动指导和服务的最高机构---中鸽协以文件的形式[中鸽协字(2023)22]颁发了最新版本的《中鸽信鸽竞赛活动管理规定(试行)》。该管理规定(试行)版明确规定:本规定自2023年5月1日执行。
第五条:举办竞赛活动应坚持信鸽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指导、服务与办赛者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和属地管理。
第十一条:
一、应该根据办赛单位自身条件确定比赛规模。举办公棚赛应按照公棚鸽舍(不含嗮笼等活动场所部分)面积大小确定比赛规模(每平方米容纳的赛鸽不超过6羽)。
二、应根据所办赛事级别设定参赛报名费,国家级以下赛事,赛项单场次的参赛报名费应不高于5000元/羽,省级以下赛事赛项单场次的参赛报名费应不高于3000元/羽。
三、办赛者应当根据自身条件、经济能力和市场情况,设定赛事奖金。举办公棚赛事奖金总额(含等价奖品)设定不超出每羽赛鸽参赛报名费6500羽的乘积。
由此可见,首先、以前中国所有公棚比赛章程的所谓参赛费,现在通通要改名叫作:参赛报名费!真不知道这参赛费与参赛报名费到底有多大的区别?或许是换汤不换药,但是中国的公棚从此就要指着这改名的参赛报名费活着是真的了……
其次、按分类、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赛报名费又是以赛项单场次计算的。请问什么叫赛项单场次?公棚现在的比赛一般都是三关赛次或四关赛次,所谓赛项单场次计算参赛报名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所谓省级以下的参赛报名费可以3000元/羽乘3、或3000元/羽乘4。换言之,是不是一个省级以下的公棚比赛因为是打三关四关的赛项比赛最高的参赛报名费就可以收到9000—12000元不等?
再次、所谓举办公棚赛事奖金总额(含等价奖品)设定不超出每羽赛鸽参赛报名费6500羽的乘积,也就是说一个公棚设定的赛事奖金的总额核定标准是以参赛报名费6500羽的乘积为标准——中鸽协你能不能把话说的明白些?所谓参赛报名费6500羽到底是指公棚应收费羽数6500羽?还是公棚实收6500羽的参赛报名费?公棚参赛的常识:公棚里的存活的赛鸽或所谓的存棚率那可是个动态的数据!要知道每一个公棚的每天赛鸽飞失、甚至每天赛鸽无端死亡那都是正常的事,所以你的6500羽是单日核定的一个具体数还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想当然的数据?!也就是说参赛报名费6500羽的乘积这个6500羽到底怎么体现?!切不可这话看着是没毛病,但实际上是个活扣,别到时候公棚想怎么系就又可以怎么系……既是算账就必须把账算得明明白白!!
不知是祸还是福?中国公棚这块大蛋糕、这块大奶酪又有人要开始大动作了,估计是个事实!苦难的中国公棚啊、苦命的中国公棚的所有参赛鸽友啊,从前的那些所谓管理办法、管理细则稀里糊涂的到现在还都没整明白,这回5月1号又要有新的“家法”开始伺候啦……
三问:公棚组织办赛是不是可以不再审批与核准了,那么到底什么是合规办赛?!
如果说是否合法经营,公棚的经营当然应该由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说了算,但是否是合规办赛,公棚的办赛原则上理当应由各级的信鸽活动管理机构、行业的协会说了算才是!严格讲早先的公棚头上就是顶着两把刀:一是工商登记制、二是行业准入制!
有公开的报道称:公棚在国家体育总局2019年12月出台的《25号令》之前,应该讲还是控制相当严的,作为经营单位你必须要有工商登记(企业登记制)、而作为信鸽比赛的办赛方你要有行业协会的报备、许可与审批(行业准入制)才行。因此只要你的手续不全你就有可能是在违章经营或违法办赛,那你必须将承担非常严厉的法律后果——可是现在的情况变了,《25号令》明确地规定了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举办赛事活动,不用审批了。在以前中鸽协所有的管理条例上的规定中有“监赛”的提法,现在也不能再用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的《25号》令中的说法,应该叫指导和服务……
从前公棚举办信鸽比赛活动,动辄就会有个大帽子在等着你!如:非法办赛或违规办赛……这回好了既有一把上方的宝剑:国家体育总局2019年12月出台的《25号令》,又有了中鸽协最新版本《中鸽信鸽竞赛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相关的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符合举办竞赛条件和要求的社会办赛单位及个人,可向相应的协会提出竞赛业务指导羽赛事服务的申请……
换言之凡有实力、有信心、并有志举办信鸽竞赛条件和要求的任何一个社会办赛单位及个人就此也可不向相应的协会提出竞赛业务指导羽赛事服务的申请,以自主的方式,并以一己的办赛能力独立完成相关的信鸽办赛——再进一步说,是不是就此也可以理解为:国家体育总局《25号令》后,以及中鸽协2023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管理规定(试行)版后,凡举办信鸽比赛可以再已不用审批与核准,并就此宣告:几十年来那种所谓非法办赛或违规办赛的提法(罪名)已是陈旧的老黄历,可以翻篇了?!
假设上述成立,是不是中国的公棚就此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有两类比赛:一类是:经分级分类和属地管理、并向相应的协会提出竞赛业务指导羽赛事服务的申请的信鸽公棚赛(所谓的公赛)。另一类是:可以不向相应的协会提出竞赛业务指导羽赛事服务申请的信鸽公棚赛(所谓的私赛)。——从此中国的公棚信鸽比赛,虽不敢讲弥漫在公棚多少年的上空从此可以彻底拨开乌云见太阳了,但至少能让所有的信鸽参赛者由此可以明明白白的一目了然去辨别、去判断:到底什么叫合规办赛了!
过去简单,判断一家公棚是否违规办赛就像看图识字一样,你只要发现比赛章程里有当地协会的监赛,甭管真假,至少不会是在公然的违规办赛。现在到好,违法办赛、违规办赛有了全新、甚至各种不同的解释。公棚老板当然个个都可以站直喽大声说道,本棚的比赛就是本大爷本人办的、咋的?!你爱来不来,本棚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公棚的状况原本就已经是相当波橘云诡般的乱象丛生,因此如果再有管理不当、再有监管失误,或许中国的公棚就更是有理由堂而皇之的云山雾罩了……
展望未来,若干若干年后有关中国的公棚的信鸽比赛还真犹如曾经的电视剧一首歌里所唱:“故事里的事也许是一真事,故事里的事是那从来没有的事,其实故事本来就是故事,故事就是故事,故事就是故事,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