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3:致“玩赛鸽公棚赛”的朋友
此文章对事不对“棚”,请勿对号入座
“公棚有风险,交鸽需谨慎”
2018年秋季,新疆某赛鸽公棚出现非常规“比赛”,监赛单位是某县文体局,鸽友在维权中,文体局某位领导却说:公棚规程不是合同,是广告,让当时的维权鸽友无言以对,公棚规程算不算是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看到,公棚规程属于“要约合同”;商业广告也是“要约合同”的一种。鸽友把赛鸽交到公棚“要约合同”生效,是不可撤销的;鸽友赛鸽缴费,公棚必须履行合同,鸽友不光会养鸽子,也要多学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