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信鸽比赛税收问题、关于信鸽比赛中的“指定”是否属于赌博展开热烈讨论。而引起讨论的原因是:
第一,去年江苏两个寄养棚被当地公安查了;
第二,1月14日中鸽协会议召开了,由北京市东城区税务人员宣讲关于信鸽比赛纳税的问题;
第三,1月27日中鸽协又发文:关于传达《信鸽赛事纳税专题座谈会》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
毫无疑问这三件事在整个鸽界,对四十多万赛鸽人来说是一次巨震。反响之强烈,对今后赛鸽运动的影响恐怕难以估量。把这三件事串联起来,后两件事是中鸽协打出一套组合拳其中的一部分,这套完整的拳法应当还加上中鸽协组织的“世界杯”“洲际杯”“中国杯”(三杯)。
中鸽协这一套组合拳是否能如愿以偿这我不关心,但我知道经它这套拳法,表面上中鸽协是既保护了自己合法性,又威慑了办赛事的企业赶紧参加“三杯”接受保护,而实质上一定是严重挫伤了赛鸽运动的积极性,从长远看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这些年来赛鸽运动确实偏离了方向,把民间的爱好娱乐活动向贵族化方向发展,认为奖金越高赛鸽水平也越高,是奖金推动了赛鸽运动的发展。那么请问:欧洲赛鸽运动经历了二百年,何曾有过巨额的奖金赛事?那些赛鸽名家有谁把赛鸽作为发家致富的途径?欧洲的行业协会,包括国际鸽联有哪一家动辄收这费那费的?也没听说欧洲各国信鸽比赛政府收税了。
赛鸽运动产生于民间,它的发展也一定需要更多热爱这项运动人的参与,热衷寄养棚,高端公棚,谁来关心占人数最多的普通鸽友?可以肯定地说:征税打击最大的就是占绝大多数人的普通鸽友,他们原本养鸽比赛就是投入大收入少,现在好了无疑是雪上加霜。规范信鸽比赛理所应当,但决非挥舞大棒和下政策指导棋。比如鸽友鸽舍的合法性是否受到保护?对网鸽现象如何反映到有关部门加强立法,信鸽比赛的赛制赛线政策开展研讨等。
中鸽协通过1月14日这么一次会议,就把关乎四十多万鸽友利益的大事给定了,希望中鸽协摆正自己的位置,纳税是企业行为,各办赛单位包括市、区级信鸽协会组织的比赛,都应当主动找当地税务部门了解情况,而不仅仅是寄养棚公棚需要这么做。
纳税的前提是“所得”,鸽友缴10000元的参赛费,收到8000元的奖金是所得吗?天下没有这样的税法。所谓“偶然所得税”指的是“偶然”,鸽友平时都在付出,而且付出多得到少这是偶然吗?
协会属于一种民间性组织,协会下的企业不是国企。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行业协会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序列,而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协会属于中国《民法》规定的社团法人,是中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一种,即国际上统称的非政府机构(又称NGO),属非营利性机构。所以,行业协会是民间组织,协会下的企业也不是国企。希望中鸽协不要干超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关于税收中鸽协正确的做法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调查取证,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至于怎么征税由税务机关来定,而不是通过中鸽协之口下达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