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饲养信鸽是否合法的界线
2011年7月18日,湖北金沙赛鸽俱乐部发表了《湖北金沙为和平天使呼唤——我想有个家》。为维护鸽友饲养信鸽的合法权益,还成立了《鸽友合法权益维护小组》。文中提到:“随着城市发展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全国很多城市的鸽友所搭建鸽舍频频被城管部门亮起了红灯,特别是接到城管强拆通知书的鸽友更是头痛不已,如何让全国众多鸽友解决此燃眉之急?
城市如何搭建鸽舍?城市搭建鸽舍应有法可依,如何去解决此问题? 饲养信鸽涉及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从现有立法涉及城乡管理的实体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有相关法律的法条(如民法通则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
至于城管以地方政府通知等文件来进行执法,那就看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如与法律、行政法规抵触。则是违法行政。
一、饲养信鸽正当、合法;但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却无直接规定信鸽的法律。 信鸽项目是大众体育。信鸽运动是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开展的体育项目,属社会体育范畴。因此,饲养信鸽是正当、合法行为。应受法律保护。但饲养信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199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如果说,城市如何依法搭建鸽舍?笔者认为:这就是行政法规对合法饲养信鸽的界定。 2004年12月15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5年4月14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顶部、外走廊等应当保持整洁,无堆物堆料;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范围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第五十三条规定:市区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牛、马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饲养的,须经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批准。各县(市)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的区域范围,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划定。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单位和个人饲养信鸽的,应当经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饲养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 2004年11月26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11年12月26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2012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得在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堆放、晾晒、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第十六条规定:本市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城市容貌标准。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应当包括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公共场所等方面的要求。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鸡、鸭、鹅、猪、羊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违反规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饲养宠物、信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004年11月27日颁布、2005年3月1日实施的《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外部的装修、改建,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城市容貌标准。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不得搭建房屋、堆放杂物,建筑物、构筑物临街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或者清除,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大中城市养鸽的空间将会缩小。 由于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和人们业余生活的丰富多彩,养信鸽的空间将越来越小。在我国现代信鸽发源地上海,为创建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迎接世博会的召开,上海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信鸽饲养规范,规定,禁止饲养信鸽的范围包括:内环线内和世博园区内的高层、小高层,多层建筑物的中间楼层;高架、重点路段、旅游景点等第一排建筑物;以及虹桥、浦东两大机场跑道两端2、3公里范围。此外,在不属于禁养范围的建筑物内饲养信鸽的,鸽舍及其附属设施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根据2009年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居民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居民饲养信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劝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污染环境严重、周围居民意见大的,可以责令拆除鸽舍。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中心城区、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舍。四川是赛鸽大省,就我国现代信鸽发源地上海和赛鸽大省省会对信鸽饲养的严格限制说明:今后,随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大中城市也将出台严格限制信鸽饲养的规范。可以预见,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大中城市养鸽的空间必将会缩小。
三、饲养信鸽是否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合法与否的界线。 从现有法规分析,饲养信鸽是否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合法与否的标准。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体现了这一立法精神。上海、成都、杭州、武汉、贵州省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均大体规定了这一精神。笔者认为:这就是饲养信鸽是合法与否的界线。也是饲养信鸽是合法与否的标准。如城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背离这一精神、对不违反城乡规划、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之饲养信鸽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则属违法行政。 自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关于机场净空保护区的规定必须无条件执行。有的鸽会据情规定:凡是距机场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距跑道端外20公里的区域内严禁饲养训放信鸽。 可以说,这也是饲养信鸽是合法与否的界线。
刊于2018年第6期(总第186期)《中华信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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