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鸽协字〔201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近期,许多地方协会、鸽友联系我们,咨询12月1日至3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的德国信鸽文化博览会的相关情况。中鸽协特发此通知,作出统一答复:
一、12月1日至3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的德国信鸽文化博览会,未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审批。基于该活动进行的国际交流活动,包括邀请国际信鸽联盟主席、秘书长等主要领导访问南京、上海等,未向任何相关部门申报。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为加强对信鸽活动管理专门制定的《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中的下述规定:
“第十三条 举办全国信鸽和国际性信鸽展示会和拍卖会,必须经所在地区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第二十八条 未经中国信鸽协会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与境外的信鸽组织进行联系……”
以及《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之下述规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中国信鸽协会同意,不得擅自与境外的信鸽组织发生联系,也不允许邀请他们来华访问或从事商业活动。”
二、该博览会由台湾一鸽文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鸽公司”)策划、组织并主办。近一年来,该公司法人林则宇以中国台湾的赛鸽组织——“中华民国赛鸽总会”的名义,以“Chinese Taipei”代表的身份多次参加国际信鸽联盟的会议,与会过程中违反《名古屋决议》的要求,使用“中华民国”旗帜,并摆放和佩戴印制“中华民国”国旗的桌旗和胸牌。此外,在今年十月其提交给国际鸽联的报告中,也出现了“中华民国赛鸽总会”、“R.O.C”(“中华民国”英文缩写)等违规字样。
基于以上情况并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批示,现要求各级协会不支持、不参与一鸽公司及其子公司组织、举办的活动及赛事,不接受一鸽公司组织、举办活动及赛事的申请。以上决定请向相关单位、会员传达。
特此通知。
中国信鸽协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