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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高原飞天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  分类:收藏文章  发布时间:2011-8-11 8:19:59  
    
     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070104  实施日期:20070104  颁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国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科学、规范管理,适应国内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趋势,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运动项目,是指由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设立或具有中国特色和民族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体育运动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管理。
  第三条 立项原则:
  (一)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全面发展。以发展奥运会比赛项目为重点,鼓励创造优异运动成绩,为国争光;对非奥运会比赛项目予以重视和促进开展;
  (二)坚持巩固传统与鼓励发展相结合,拓展体育资源,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对我国已设立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加强规范管理,予以政策扶持,巩固优势和基础;对新兴的群众喜爱、参与广泛、积极健康、民族性强的体育运动项目,予以重视并扶持发展。
  第四条 总局批准设立的体育运动项目分为“试行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和“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两类。
  每类可分设大项、分项和小项。大项、分项和小项的设立依据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标准和我国国情确定。
  第五条 “试行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清晰的项目概念界定,不得与我国已设立开展的其它体育运动项目的大项、分项、小项内容界定相冲突;
  (二)有该项目单项国际(洲际)体育组织,有统一名称并设有正式国际或洲际比赛;
  (三)有完备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四)拥有一定数量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
  (五)群众喜爱,有益于身心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不含迷信色彩和有悖人道成份;
  (六)有10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冬季运动项目除外),并连续3年以上举办全国性活动;
  (七)有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队伍并在各地设有相应组织机构;有能力自筹经费举办区域性、全国性比赛,能参加国际比赛。
  第六条 “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试行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开展3年以上;
  (二)开展的范围达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冬季运动项目除外);
  (三)在各地设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并有能力组织举办区域性、全国性比赛,能参加国际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第七条 奥运会新增设的比赛项目,可以直接申请设立为“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
  第八条 总局所属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向总局提出书面立项申请。奥运会比赛项目的大项、分项和小项应当申报审批;非奥运会比赛项目的大项、分项应当申报审批,小项只需报总局备案。总局依据本办法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向全国通告。
  第九条 “试行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举办“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等全国性赛事,列入每年度全国体育竞赛计划;  (二)建立相应的运动技术等级标准,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批并予以公布;
  (三)在国际比赛中取得的成绩,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统计,报总局备案;
  (四)参加或组织该项目的国际比赛;
  (五)每年12月15日前,将该项目年度发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竞赛、训练、取得成绩等方面)报总局。
  第十条 “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举办本项目“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等全国性赛事,列入每年度全国体育竞赛计划;
  (二)建立相应的运动技术等级标准,经总局审批后,按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建立本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注册等管理制度;
  (四)参加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和亚洲等国际大赛获得世界、亚洲冠军,以及经国际组织承认的创世界、亚洲纪录等成绩,经总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五)对本项目取得突出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等有关人员,经总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六)新设立的奥运会比赛项目,经总局审批后,纳入奥运会比赛项目管理体系;
  (七)参加和组织该项目的国际比赛。
  第十一条 总局对新设立体育运动项目的发展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降级或撤销。
  第十二条 对不属于体育运动项目立项范围,娱乐性、趣味性、大众参与性强的体育运动,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报总局审批后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2月26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关于设立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管理办法》(体竞字[2001]43号)同时废止。
  我国已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见体竞字[2006]123号文件。
 

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2007-1-4 13:23  】【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07-1-4

   执行日期:2007-1-4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国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科学、规范管理,适应国内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趋势,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运动项目,是指由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设立或具有中国特色和民族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体育运动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管理。

  第三条 立项原则:

  (一)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全面发展。以发展奥运会比赛项目为重点,鼓励创造优异运动成绩,为国争光;对非奥运会比赛项目予以重视和促进开展;

  (二)坚持巩固传统与鼓励发展相结合,拓展体育资源,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对我国已设立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加强规范管理,予以政策扶持,巩固优势和基础;对新兴的群众喜爱、参与广泛、积极健康、民族性强的体育运动项目,予以重视并扶持发展。

  第四条 总局批准设立的体育运动项目分为“试行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和“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两类。

  每类可分设大项、分项和小项。大项、分项和小项的设立依据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标准和我国国情确定。

  第五条 “试行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清晰的项目概念界定,不得与我国已设立开展的其它体育运动项目的大项、分项、小项内容界定相冲突;

  (二)有该项目单项国际(洲际)体育组织,有统一名称并设有正式国际或洲际比赛;

  (三)有完备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四)拥有一定数量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

  (五)群众喜爱,有益于身心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不含迷信色彩和有悖人道成份;

  (六)有10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冬季运动项目除外),并连续3年以上举办全国性活动;

  (七)有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队伍并在各地设有相应组织机构;有能力自筹经费举办区域性、全国性比赛,能参加国际比赛。

  第六条 “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试行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开展3年以上;

  (二)开展的范围达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冬季运动项目除外);

  (三)在各地设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并有能力组织举办区域性、全国性比赛,能参加国际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第七条 奥运会新增设的比赛项目,可以直接申请设立为“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

  第八条 总局所属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向总局提出书面立项申请。奥运会比赛项目的大项、分项和小项应当申报审批;非奥运会比赛项目的大项、分项应当申报审批,小项只需报总局备案。总局依据本办法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向全国通告。

  第九条 “试行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举办“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等全国性赛事,列入每年度全国体育竞赛计划;

  (二)建立相应的运动技术等级标准,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批并予以公布;

  (三)在国际比赛中取得的成绩,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统计,报总局备案;

  (四)参加或组织该项目的国际比赛;

  (五)每年12月15日前,将该项目年度发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竞赛、训练、取得成绩等方面)报总局。

  第十条 “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举办本项目“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等全国性赛事,列入每年度全国体育竞赛计划;

  (二)建立相应的运动技术等级标准,经总局审批后,按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建立本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注册等管理制度;

  (四)参加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和亚洲等国际大赛获得世界、亚洲冠军,以及经国际组织承认的创世界、亚洲纪录等成绩,经总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五)对本项目取得突出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等有关人员,经总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六)新设立的奥运会比赛项目,经总局审批后,纳入奥运会比赛项目管理体系;

  (七)参加和组织该项目的国际比赛。

  第十一条 总局对新设立体育运动项目的发展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降级或撤销。

  第十二条 对不属于体育运动项目立项范围,娱乐性、趣味性、大众参与性强的体育运动,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报总局审批后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2月26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关于设立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管理办法》(体竞字[2001]43号)同时废止

  我国已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见体竞字[2006]123号文件。

  附:

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

序号

项目

 

协会名称

备注

001

游泳

游泳

中国游泳协会

 

跳水

 

花样游泳

 

水球

 

公开水域游泳

 

002

射箭

 

中国射箭协会

 

003

田径

 

中国田径协会

 

004

羽毛球

 

中国羽毛球协会

 

005

皮划艇

激流回旋

中国皮划艇协会

 

静水

 

006

棒球

 

中国棒球协会

 

007

篮球

 

中国篮球协会

 

008

拳击

 

中国拳击协会

 

009

自行车

场地

中国自行车协会

 

公路

 

山地车

 

BMX小轮车

 

010

击剑

 

中国击剑协会

 

 

 

011

足球

足球

中国足球协会

 

五人制足球

 

012

手球

 

中国手球协会

 

013

马术

 

中国马术协会

 

014

曲棍球

 

中国曲棍球协会

 

015

柔道

 

中国柔道协会

 

016

现代五项

 

中国现代五项冬季两项协会

正在办理更名

017

体操

体操

中国体操协会

 

艺术体操

 

蹦床

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

 

018

赛艇

 

中国赛艇协会

 

019

帆船

 

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020

射击

 

中国射击协会

 

021

排球
 

排球

中国排球协会
 

 

沙滩排球

 

022

垒球

 

中国垒球协会

 

023

乒乓球

 

中国乒乓球协会

 

024

跆拳道

 

中国跆拳道协会

 

025

网球

 

中国网球协会

 

026

铁人三项

 

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

 

027

举重

 

中国举重协会

 

028

摔跤

摔跤

中国摔跤协会

 

中国式摔跤

 

029

冬季两项

 

中国现代五项冬季两项协会

正在办理更名

030

冰壶

 

中国冰壶协会

 

031

冰球

 

中国冰球协会

 

032

滑冰

花样滑冰

中国滑冰协会

 

短道速滑

 

速度滑冰

 

033

滑雪

高山滑雪

中国滑雪协会

 

越野滑雪

 

自由式滑雪

 

跳台滑雪

 

单板滑雪

 

034

潜水

潜水

中国潜水运动协会

 

蹼泳

 

035

滑水

 

中国滑水协会

 

036

摩托艇

 

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

 

037

救生

 

中国救生协会

 

038

健美操

健美操

中国健美操协会

 

街舞

 

039

技巧

 

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

 

040

高尔夫球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041

保龄球

 

中国保龄球协会

 

042

掷球

 

中国掷球协会

 

043

台球

 

中国台球协会

 

044

藤球

 

中国藤球协会

未在民政部注册

045

壁球

 

中国壁球协会

正在民政部办理

046

橄榄球

 

中国橄榄球协会

未在民政部注册

047

软式网球

 

中国软式网球协会

 

048

热气球

热气球

中国运动协会

 

热气飞艇

 

氦气球

 

氦气飞艇

 

混合式气球

 

049

运动飞机

超轻型飞机

 

 

轻型飞机

 

 

特技飞机

 

 

旋翼类

 

 

模拟飞机

 

 

050

跳伞

特技定点

 

 

造型

 

 

踩伞

 

 

低空伞

 

 

牵引伞

 

 

花样跳伞

 

 

051

滑翔

滑翔机

中国运动协会

 

悬挂滑翔

 

滑翔伞

 

动力滑翔伞

 

052

模型

自由飞

 

 

线操纵

 

 

无线电遥控

 

 

仿真

 

 

电动

 

 

航天模型

 

 

053

车辆模型

非遥控车

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

 

电动公路车

 

电动越野车

 

内燃机公路车

 

内燃机越野车

 

火车模型

 

054

航海模型

仿真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

 

仿真航行

 

 

帆船

 

 

耐久

 

 

动力艇

 

 

建筑场景 

 

 

055

定向

徒步定向

中国定向运动协会

 

滑雪定向

 

轮椅定向

 

山地车定向

 

GPS定向

 

056

业余无线电

业余无线电台

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

 

无线电测向

 

无线电通信

 

057

围棋

围棋

中国围棋协会

 

五子棋

 

058

国际象棋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059

中国象棋

 

中国象棋协会

 

060

桥牌

 

中国桥牌协会

 

061

武术

套路

中国武术协会

 

散打

 

062

健身气功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063

登山

登山

中国登山协会

 

攀岩

 

攀冰

 

山地户外运动

 

064

汽车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

 

065

摩托车

 

中国摩托运动协会

 

066

轮滑

 

中国轮滑协会

 

067

毽球

 

中国毽球协会

 

068

门球

 

中国门球协会

 

069

舞龙舞狮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070

龙舟

 

中国龙舟协会

 

071

钓鱼

 

 

 

072

风筝

 

中国风筝协会

 

073

信鸽

 

中国信鸽协会

 

074

体育舞蹈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075

健美

 

中国健美协会

 

076

拔河

 

中国拔河协会

 

077

飞镖

 

中国飞镖协会

 

078

电子竞技

 

中国电子竞技协会

正在民政部办理

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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