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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羽家园-金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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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18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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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帅鸽舍
来源:原创
阅读:次
分类:养鸽感悟
发布时间:2010-5-8 11: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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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18点建议
文/金朝华
中国体育局社体中心:
中国信鸽协会:
喜闻2010年1月1日起《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开始实施,这是全体中国信鸽会员竞翔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信鸽公棚竞赛活动将逐步走向科学的规范管理发展阶段。
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字里行间充分体现了规范管理的思想和依法竞翔的原则,对如何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规范、科学、合理”的公棚管理内部机制、确保“信鸽安全、健康、比赛公开、透明”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规定,对公棚管理和各级地方信鸽协会的公棚监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具有科学的管理意义、而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指导意义。
但暂行规定颁布后,相关媒体及鸽友展开了热烈地讨论,他们对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提出了质疑,担心后续没有具体的配套及约束性措施来保证暂行规定得到真正的有效实施,将仍是一纸空文,笔者也有同样担心,特对暂行规定的修改、贯彻执行及有效实施提出如下建议:
1)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晒棚的宽度不得少于2米”。从公棚比赛过程赛鸽的进棚速度及晒棚宽度的比较分析,晒棚的宽度不宜太宽,纵观国外的养鸽大户和有关经验人士介绍,晒棚宽度与赛鸽进棚速度有着正相关,他们甚至在构建时就已取消了晒笼或效果与晒笼相似的塞顶结构晒笼。故建议修改为:晒棚可采用通顶或塞顶的结构,宽度在1-2米范围。
2)第二章第八条款规定:“饲养员按每人管理不少于500羽信鸽的标准配置。”按这一标准,现有公棚收鸽3000羽左右或更多,配备1-2名的饲养员就已可以,从科学养鸽、规范管理的角度去看,这样的配置显然是不太适宜的。这一规定没有了上限范围的数量,不仅不符合科学养鸽的逻辑性,也不符合信鸽管理的适宜性和充分性要求。对此每人的信鸽管理羽数建议给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羽数范围。笔者建议: 饲养员按1000羽信鸽不少于2人;2000羽信鸽不少于3人;3000羽信鸽不少于4人;4000羽至5000羽信鸽不少于6人的标准配置较为适宜。
2)第三章所涉及的相关条款中提到了“信鸽协会、监赛协会和评比协会。”他们的人员构成、三者之间的关系、职责和权限及他们间的管理与制约均未能明确,建议这个协会不要搞得太多,实际上都是在信鸽协会统一领导下的职能工作内容,无论是执裁监赛、还是品评评比均代表的是信鸽协会。
3)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分别规定了公棚应向信鸽协会缴纳监赛费的比例及公棚收取的参赛费应由信鸽协会和公棚共同建立资金账户,并共同监管。为确保参赛者利益得到明确保护,建议暂行规定在该条款中不仅要明确监赛费的缴纳比例要求和收取参赛费的账户建立要求,还应明确强调比赛奖金总额的预存要求。由原信鸽协会和公棚共同建立资金账户,共同监管。修改为:公棚申报时应将比赛奖金总额先行预存至信鸽协会,收取的参赛费由信鸽协会和公棚共同建立资金账户,并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及颁奖前由信鸽协会依据公棚比赛成绩单和经审批的公棚比赛章程在所预存的比赛奖金中直接支取,如参赛鸽规模超出原先预想,公棚应在收鸽结束时即追加预存奖金总额。该条款应与暂行规定第二章设立的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条款同等重要,应作为公棚申报比赛项目时的必备条款之一。
4)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公棚每年只限举办一季比赛,一般在秋季举办。”
这一规定有点强制。国外及中国多少年来都是从春季开始比赛,一直延续到秋季,且现有中国公棚就有举办春秋两赛的实例,还有多关赛、鸽王赛、甚至冬季信鸽比赛也在试行着等与国际接轨的项目比赛。建议应从公棚的实际能力考虑,只要符合办赛条件和暂行规定的要求就可以批准举办。
5)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小点规定:饲养费每羽不得超过300元。单从这点规定,我个人认为已经考虑了目前中国信鸽公棚最高饲养费的收费现实。至于公棚应按何种标准进行收费或不收费才算合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考虑:①公棚资源配置和管理等级;②公棚所在的地理位置、区域环境和地区经济差别;③饲料品牌和等级;④公棚评价等级、饲赛能力、经验和管理水平;⑤公棚竞赛活动的规模、奖金总额及参赛费额度大小;⑥参赛费参与奖金的分配比例;⑦公棚历届竞赛绩效及参赛鸽友的满意度。
笔者还认为比赛奖金总额大、参赛费高,应意味着公棚对参赛鸽所承担的饲养和管理的责任及风险也大,这与饲养费是对等的。在目前有些经济文化落后地区或某些公棚信鸽文化尚还不够健康的情况下,不仅办棚理念差、而且以参赛鸽友为中心、关注参赛鸽的旗帜不够鲜明,公棚资源条件差、人员配备不足、饲养管理水平及经验也存在着问题,甚至还存在着做人的品德问题,舍不得投入还算小、更可恨的是千方百计的搞些“假、骗、黑”的小动作,像这样的公棚收取饲养费自然会失去竞争力;其次,公棚信鸽产业化处于市场环境机制条件下,必然受到市场经济的制约和调节,饲养费也同参赛费一样会在公棚与参赛者之间进行平衡和适度的自然调节,在2010年的公棚竞赛章程中就很明显的体现了这一观点。今年有些明智的公棚为了提高竞争力,赢得更多的参赛客户,竟取消了饲管费,有的公棚还明确提出了预赛前按实际存棚鸽数缴纳参赛费的重大举措,所以针对这些,建议暂行规定不要给予强制规定,应给予适度的灵活性,但建议该条款必须明确:对公棚查棚时发现参赛鸽丢失或死亡,应退回所交饲养费,应在公棚竞赛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6)建议第三章第十四条公棚拟定的竞赛规程必须明确的事项中补充第八项:主办(承办)方法人代表(必须与经年检的有效期工商营业执照相一致),且如果竞赛规程得到批准,应在正式颁布的公棚竞赛规程上标明批准单位名称和批准号,并在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以便参赛鸽友确认批准的真实性。
7)第三章第十八、第十九条提出:将实行《公棚信鸽比赛许可证制度》和《公棚信鸽信誉等级评比》制度。笔者认为这些制度的提出和实施很有必要,且是真正落实《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重要举措,它是暂行规定得到有效实施的杠杆和助力器,也是确保公棚管理和参赛者权益受到合法保护的关键性一步。建议中国信鸽协会尽快制定与暂行规定同步实施配套的《公棚信鸽比赛许可证考核验收细则》和《公棚信誉等级评比实施办法》,以确保暂行规定在受控条件下得到规范而有效的实施。
8)建议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八、第十九条明确:许可证考核验收及信誉等级评比中必须有异地省区1-2名专家或评委参与评审,并担任组长,由中国信鸽协会委派方可有效。许可证及等级评定的相关评定资料由专家评委考核组上报省级信鸽协会审核备案,报中国信鸽协会批准,证书及标志由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制作并批准颁发。许可证号及等级评定结果应在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9)第三章第十七条提出了公棚比赛的执裁人员,接受公棚各种方式的贿赂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和减低或取消裁判等级的处置办法。笔者认为此处语词略为轻淡了些,应重重的添上浓浓的一墨!“……属裁判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很坏影响、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第六章第三十二条款规定了参赛鸽开家放飞和家飞时间的具体要求,但对公棚是否按规定执行,有什么制约的方法,无明确的规定。建议暂行规定补充并明确入棚鸽套电子足环的时间要求和在开家放飞期间公棚必须进行实时网上公布的电子扫描频次要求,以确保参赛鸽开家时间和家飞时间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11)第七章第三十四条和第八章四十二条提到:“参赛者代表可现场监督和派若干人监督运输。”但未能明确参赛者代表选定的流程。建议该条款规定:“参赛者代表的选定由公棚提交信鸽协会参赛者全部名单,由信鸽协会在全部参赛者名单中随机抽取,实施监督的参赛者代表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最少不得少于2名,且不得有公棚所在地的参赛会员参与监督。”
12)第七章第四十一条规定:“集鸽工作须在电子监视装置监控下一次完成。……并及时上网公布。”建议该条款修改为:“集鸽工作须在电子监视装置监控下一次完成。……并对集鸽的全过程实施网上实时跟踪报道,且每次预赛、决赛前公棚应提前一周网上通知集鸽和比赛时间。”真正能让参赛者有充足时间来现场监督集鸽并观摩比赛。
13)为有效防止公棚比赛作弊行为,建议中国信鸽协会加大力度通过相关途径积极争取实施对信鸽公棚比赛计时扫描系统、器具的监管、监制工作,积极倡导生产企业科技公关、研制防止公棚人为作弊的科技软件及扫描器材。如:参赛鸽查棚、集鸽、预赛、决赛信息资料及比赛进棚扫描信息数据只有通过实际扫描方可录入有效信息,人为手工电脑键盘无法输入;或在比赛前由执裁人员在比赛扫描计时系统上安装防作弊软件、并设置软件密码等;采用感应式数显扫描器,在集鸽完毕赛鸽装上赛鸽车后,由执裁人员对赛鸽车集鸽总数进行感应式数显扫描、并签字认可。
14)针对2010年各地公棚竞赛规程依然存在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建议中国信鸽协会颁布《公棚信鸽竞赛章程编制指南》,作为《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的附属性文件,指导各地公棚竞赛章程的编制,并由信鸽协会按暂行规定及指南编制要求审核公棚竞赛章程的符合性和规范性。
15)以往绝大多数公棚在竞赛规程中明确:“名次鸽拍卖后,归巢鸽凭鸽主参赛卡于10日内交50元领回,逾期由公棚自行处理。”今年有不少公棚意识到这项费用收取不尽合理,均在规程的醒目处或用不同字体颜色标明: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会。但仍有少数公棚在规程中还强调归巢鸽的收费,甚至收费价格抬高。故建议中国信鸽协会在《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中予以明确规定。
16)建议中国信鸽协会对今年正在新建注册的公棚按《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严格审批外,还应着手花更多的精力,重点整治那些老的、尚不符合暂行规定条件的公棚,通过分步实施、检查促进、整改完善,最终达到暂行规定的规范要求。
17)建议各地信鸽协会应按中国信鸽协会的要求,大张旗鼓的组织公棚法人代表及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深刻领会暂行规定的内容要求,提出具体的本省、本地区暂行规定的分步实施意见,并在公棚自查的基础上,找出与暂行规定所要求的差距,通过整改和信鸽协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复查验收,推动公棚不断趋于完善。
18)到目前为止,暂行规定已颁布几个月时间,全国2010年秋赛公棚比赛章程已报批结束,且今年也仍有一些新建公棚设立,建议中国信鸽协会对2010年及后续在审批中暂行规定执行较好或符合暂行规定条件的公棚、不符合暂行规定要求或责令整改的公棚以专栏的形式予以公布,使大家对全国公棚暂行规定的实施进展情况有个基本的了解。
上述建议仅供参考!
祝中国信鸽公棚在中国信鸽协会的正确领导下,离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
2010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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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2010-5-11 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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