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金龙赛鸽公棚2014年秋第二竞赛规程
(草案)
监赛人员:全国各地鸽友代表
承办单位:北镇金龙赛鸽公棚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章程的国内外赛鸽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35天—50天健康幼鸽,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4年正式足环。
3.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4.参赛鸽由本公棚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必须说明。
二、比赛时间、地点:
第1关比赛时间:2014年9月中旬放飞地--康平: 空距200公里
第2关比赛时间:2014年9月末放飞地--四平: 空距300公里
第3关比赛时间:2014年10月初放飞地--扶余: 空距500公里
三、收鸽时间、地点
1.交鸽时间:2014年3月15日-—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交鸽地点:辽宁北镇金龙赛鸽公棚(北镇市广宁乡车屯村西山)
3.外地鸽主可空运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汽运到辽宁锦州市北镇市客运站或北镇市沟帮子火车站或汽车站,但须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收(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4.联系人:吴惠英
电话: 0416-6125666 15042644111 传真:0416-6125666
注:锦州地区鸽友,本公棚可以上门办理取鸽业务(达到50羽以上)
四、参赛费用
参赛鸽友报名时缴纳700元保证金,必须实名预定。参赛费加饲养费在100公里训放后一次交齐,按实际羽数每羽收取600元参赛费加饲养费100元共计700元。如遇赛鸽全部丢失,返还保证金。如鸽主在规定期限内未交纳参赛费,本公棚均视为鸽主放弃此鸽的所有权,未交参赛费者,公棚有权废环不允许其参加比赛。
中 国 邮 政 银 行: 622188 22730003 50191 户名:吴惠英
五、奖励办法
第一关200公里:取前50名,前5名赠精美奖杯一樽
第 1 名: 3000元
第 2 名: 2000元
第 3 名: 1000元
第4-50名: 700元
第二关300公里:取前50名,前5名赠精美奖杯一樽
第 1 名: 5000元
第 2 名: 3000元
第 3 名: 2000元
第4-50名: 700元
第三关500公里:取前700名,前10名赠精美奖杯一樽
冠 军: 9万元
亚 军: 6万元
季 军: 4万元
4名-----10名: 各1万元
11名---100名: 各6千元
101名--600名: 各4千元
(幸运奖)601名--700名: 2015年免费参赛卡一张
团体赛:取前20名,第1至20名各3000元,赠精美奖杯一樽
1.团体赛交鸽7羽为一个团体组,100公里收费后编组。
2.在决赛获奖范围内,以前600名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鸽先到为胜。
三关鸽王取前10名:各发精美奖杯一樽 1名--10名各3000元
两关鸽王取前 5 名:各发精美奖杯一樽 2015年参赛卡一张
以三关成绩相加,按名次相加。
八、拍卖时间
1.第3关前500名获奖鸽由本公棚展览拍卖,拍卖所得60%归鸽主,30%归公棚发展,10%做拍卖费用。
2.前500名获奖名次鸽如未拍出,鸽主可在拍卖日结束后凭参赛卡交300元领回501—600名不参加排名 300元鸽主领回,,迟归鸽交免费领回。拍卖结束后,迟归鸽由鸽主7日内领回,逾期不领回者,本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九、比赛规则及办法
1.本次比赛严格按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信鸽公棚赛规则》执行。
2.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适时封环;赛鸽归巢时,使用自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排名,大屏幕显示,当众公布名次。300公里当日有效,500公里至次日落有效,若计时遇到同分同秒以电子计时系统排列顺序为准。
3.本公棚不设伯马制,报到有效期内名次未取满,获奖鸽仅获名次奖金,余奖由参加决赛未归鸽均分,若有效期内无赛鸽归巢,除团体、鸽王奖外,全部由参加决赛的信鸽平分。
4.收鸽期内如发生游棚,生病死亡等情况,本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赛鸽发生丢失或死亡,视为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责任何赔偿。
5.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比赛不能进行,主办单位将退还鸽主参赛费(扣除饲养费100元)。
6.监赛:100公里由各地代收负责人指派,提前两天进入公棚。200公里第6名、16名、26名、36名、46名、56名计6名获奖鸽主监放300公里比赛全过程(200公里结束后两天300公里监赛人员进入公棚),公棚包食宿,每人每天补助200元;300公里第6名、16名、26名、36名、46名、56名计6名获奖鸽主,300公里结束后500监赛人员两天内入住公棚,监放500公里比赛全过程,公棚包食宿,每人每天补助200元。如拟定监赛人员因病因事不能监赛,可委托本公棚其它鸽主代替完成监赛。(以上各站监赛人员自备暗章)
7.公棚每次训放、比赛,广大鸽友可随时监督,公棚包食宿。
8.200公里集鸽探视逐羽核对环号,欢迎鸽友前来监督。
十、说明事项
1.无论集鸽数量多少,比赛均按照规程进行。
2.参赛卡是领取奖金、赛后领鸽的唯一凭证,无卡拒绝。
3.参赛鸽友请在拍卖之前将赛鸽血统书寄至或者传真,以备拍卖之用。
4.获奖鸽奖金和拍卖获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5.此次比赛期间,出现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时,将执行中鸽协有关文件规定,酌情处理。
6.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北镇市金龙赛鸽公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