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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浩美
地 区:辽 宁 文章总数:268篇 推荐篇数: 10篇 留言数量:32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905 建立时间:20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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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营口浩美公棚
来源:原创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3-8-2 15: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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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名洋公棚2014年春季第八届竞翔规程
承办单位:辽宁省海城名洋公棚
一.参赛条件
1.参赛鸽必须是25天--35天健康幼鸽,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3年
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2.参赛鸽由承办单位统一接种疫苗(新城疫、鸽痘)参赛鸽已接种疫苗的必须标明。
3.鸽友将幼鸽交入承办单位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
二.参赛费用
1.参赛费每羽800元,交鸽时免收饲养费 , 2014年春季100公里训放后按存棚羽数每羽交800
元参赛费。
2.参赛鸽主必须全部交清同一名下的赛鸽参赛费方可参加比赛,未交参赛费的赛鸽全部清除处
理。
3.100公里训放届时将聘请裁判及鸽友代表监督训放全部过程,参赛鸽主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公
棚将予以补助,预,决赛由裁判及鸽友代表共同监赛。
三.竞赛项目
1.2014年4月底 260公里 预 赛 巴嘎塔拉苏木
2.2014年5月初 480公里 决 赛 科尔沁右翼中旗
3.团体赛:大团体赛每交50羽为一组,小团体赛每交10羽为一组,交鸽多组,则以ABC字母区
分,决赛前60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名次在先者胜。两羽为底限.训放100
公里后参加大.小团体赛编组,一经确认,不得任意更改,如过期不编者按电脑程序自动编
组。
4.决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
剩余名次的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团体除外)。
四.交鸽时间、地点:
交鸽时间:2013年6月1日——2013年10月30日
收鸽地点:鞍山市海城腾鳌经济开发区王铁村
联系电话:0412-8910122 13604228117
传 真:0412-8910383
联系人:王凤金
中国农业银行 6228 48058 00546 95714 王凤金
中国邮政储蓄 62218 8223 20008 01660 王凤金
五、奖金分配
1.2014年春季260公里预赛录取100名,前十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 3000元
亚军 2000元
季军 1000元
第4—100名各800元
2.2014年春季480公里决赛录取600名,前十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 80000 元
亚军 40000 元
季军 20000 元
第 4 --- 10名 各10000 元
第 11 - 300名 各 5000 元
第 301 - 500名 各 3000 元
第 501 - 600名 各 2000 元
3. 大团体赛录取5名,前五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 50000元
亚军 30000元
季军 20000元
第4—-5名各10000元
4. 小团体赛录取20名,前十名发奖杯一樽。
1--20名 各6000元
5. 两关鸽王赛(预赛.决赛.按名次相加,得数小者为胜)录取10名,各发奖杯一樽。
1--10名 各5000元
六.其他事项
1.决赛结束5日进行拍卖,决赛前400名,及预赛前10名,鸽王前10名,流拍鸽交拍卖底价的40%
领回,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承办单位,401至600名交200元领回归巢鸽在拍卖后8日内;
交50元领回,鸽主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2.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自理。
3.若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因素比赛顺延,请届时查看网站、电话咨询
4.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名洋公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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