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安宁虎鹏赛鸽中心
2010年(首届)280万大奖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昆明市安宁虎鹏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昆明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凡是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赛鸽必须是出生30-45天的健康幼鸽,并且必须佩带一枚中鸽协认可的2010年统一足环,假足环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3、交鸽时间:2010年2月18日至5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4、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疫苗,已接种的交鸽时说明,拒收病鸽。
5、本公棚杜绝协议鸽,杜绝公棚举办人及工作人员参与在本公棚举办的比赛,一经查证属实,举报人获得10万元奖励。
6、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7、参赛鸽鸽主实行实名制,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二、参赛费用:
1、每羽参赛鸽收参赛费650元(含100元饲养费),交鸽时每羽必须交100元饲养费,若查棚前损失的,可抵作参赛费。不交费的鸽友,网上不公布入棚及训放情况,收费不二价,一视同仁,谢绝讲价。
2、缴纳参赛费以昆明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组清棚并训放5公里归巢数为准,参赛费必须在网站上公布归巢名单后的15日内缴清,若未按时缴清的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该鸽由中心处理,原鸽主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三、比赛地点、时间:
1、预赛。司放地点:红岩坡,空距210公里(±3%),时间为2010年10月下旬,报到1天,放飞当日晚8时止。
2、决赛。司放地点为:龙陵,空距380公里(±3%),时间为2010年11月上旬,报到2天,放飞次日晚20时止。
3、预赛前5-120公里训放不少于8次,若遇恶劣气候,比赛时间根据天气顺延,相关信息在网站上及时通知。
四、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有关公棚规定。比赛由昆明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执裁,比赛时欢迎鸽友代表前往参观比赛开笼过程并实景摄像开笼全过程(网上发布供广大鸽友阅看),实行伯马制。(即:若比赛报到期内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2、比赛时使用中鸽协批准认可的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按分速排名,同步显示。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由裁判裁定。
3、预赛结束后,本公棚将邀请鸽友代表及裁判代表全程全天监督公棚,直到决赛结束。
五、奖励办法(总奖金280万元):
1、预赛。取前100名,奖金如下:
冠军10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5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5000元,奖杯一樽
第4-10名各2000元
第11-100名各1000元
2、决赛。取前318名,奖金如下:
冠军150000,奖杯一樽
亚军90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50000元,奖杯一樽
第4-10名各20000元,奖杯各一樽
第11-20名各15000元
第21-100名各10000元
第101-300名各5000元
第301-318名各4000元
3、团体赛:在决赛中产生,每组羽数为10羽,取前20名,查棚后15天内由鸽主进行分组,超过10羽的,另行分组(可分A、B、C、D、E组),不足10羽的只能参加单鸽赛,分组完成后不再变更,每组以进奖羽数多者为胜,每组进奖一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加排名,若进奖羽数相同,按分速以第一羽快者列前。奖金如下:
冠军50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40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30000元,奖杯一樽
第4-20名各5000元
4、设鸽王奖1-3名,以预、决赛两关名次之和从小到大排列,若出现相加之和相等,以决赛快者为前,奖金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5000元,各发奖杯一樽。
5、比赛时同时进行指定鸽赛,规则到时制定,欢迎参加。
6、无论集鸽多少,比赛按本规程照常进行,奖金保证全部兑现。
六、参赛鸽损失处理办法:
参赛鸽在查棚前损失且已交参赛费的,退还鸽主的参赛费。查棚后损失的为自然淘汰,本中心不作补偿。
七、获奖鸽和归巢鸽的拍卖、处理:
1、获奖鸽前318名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中心,10%为组织拍卖费用。
2、奖金及拍卖所得应缴税款,由鸽主自理。
3、领奖拍卖时间另行通知。迟归鸽凭参赛卡于拍卖结束后免费领回。
八、其它:
1、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赛鸽损失,本中心不作任何赔偿。
2、参加公棚信鸽比赛是体育文化消费,参赛者须仔细阅读《云南省信鸽公棚管理办法》、《云南省公棚信鸽竞赛规则》和本竞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