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的生活条件如果稍微变动,对于它们都是有利益的。这是一种古老的、传统的、近似普通的、并且有大量证据的信念。我们看到农民和园工就是这样的:他们常常从土壤和气候不同的地方,互相迁移植物的种子,然后再迂回原处。动物在病后复原的时候,几乎任何生活习惯上的改变,对于它们都有很大的利益。此外,无论在动物还是在植物里,都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同种有相当差异的个体进行杂交,可使得它们后代的生活力和能育性增强;而最近亲属之间的近亲交配,如果连续几代而生活条件不变,则几乎必然导致体形的减小、衰弱和不育。
因此,一方面生活条件的细微变化,对于一切生物都是有益处的;另外一个方面,轻微程度的杂交,即便出于稍微不同的生活条件下的,或者已经有细微变异的同种的雌雄之间的杂交,会增强后代的生活力和能育性。
凡是生物在自然状态下习惯于某种一致的生活环境,如果一旦出于相当变化的环境,比如在豢养下的生活,便常常变为或多或少的不育。我们又知道,如果两类型相差极远或者种别不同而进行的杂交,所产生的杂交后代几乎必然有若干程度不同的不育。有理由相信,这种双重的平行现象绝非出于偶然,也绝不是一种幻觉。
为什么像和许多其他动物在它们的乡土上仅仅处于半豢养状态之下,便不能生殖。要是有人能够解释,便可以理解杂种一般不育的根本原因。还有为什么常常处于新的和不一致条件下的某些家养动物的品种在杂交时能够生育,虽然它们是从不同物种传下来的,而这些物种在最初杂交时,大概不是不能育的,这个问题也就同时得到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