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物出于新的和不自然的条件之下,它们的生殖系统便会受到很相似的影响,而且这都与一般健康的状态无关。在前一种情形之下,它们的生活受到了扰乱,虽然扰乱的程度通常是非常之小,以至于我们很难察觉。在后一种情形之下,就是在杂种的情形下,外界的条件虽无变动,但内部机构,已由于两种不同的构造与包括生殖系统在内的身体体质混合在一起,而起了扰乱。因为当两种不同的机构混合为一的时候,如果在它发育上、周期性活动上、不同部分和器官的彼此相互关系上以及不同部分和器官与生活条件的彼此相互关系上都不引起扰乱,几乎是不可能的。
假设杂种能自行交配生殖,它们就会把同样的混合机构一代一代地传递给它们的后代。于是它们的不育性虽然有某种程度的变异却不会减低,这是不足为奇的。它们的不育性,大概是过分亲近的近亲交配的结果。杂种的不育性是由两种不同体质混合为一所引起的。
如果杂观念或任何其他观念,我们必须承认,关于杂种不育性的若干事实,我们还不完全理解。例如,互换杂交中所产的杂种,能育性并不相等;或者偶然地、意外地与任何一种纯种亲种相似的杂种,其不育程度往往增高。关于生物在不自然条件下何以会失去能育性的问题,现在还无完全的把握,能够说明的仅仅是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的两种情形,同样可以引起不育的结果:其一是生活情形的扰乱,其二是两种机构混合为一引起的扰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