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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飞天鸽舍
地 区:贵 州 文章总数:1838篇 推荐篇数: 189篇 留言数量:102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15924 建立时间:200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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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原飞天鸽舍
来源:原创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3-11-27 1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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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明: 因“文章已推荐不允许修改”。 为确保作者修改权等著作权以及评论管理权。故本文禁止推荐。 山西鸽友遭遇强拆续:村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瑾轩赛鸽俱乐部》所发《山西鸽友遭遇史上最触目惊心强拆》报道称:强拆者说,“我们是市政府派来的。” 市政府派来的,其行为是违法行政。属行政案件。故发 《山西鸽友遭遇强拆 应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文。 11月25日 《山西省晋中市瑾轩赛鸽俱乐部》上传《“和平鸽”遭遇强拆羞辱了谁?》披露:“据悉,这片土地在初夏伊始,就被纳入拆迁范围。事发前,村干部曾动员过搬迁。几天后,手持砍刀的歹人即闯入榆次市北关瑾轩种鸽繁殖中心控制鸽友,同行的推土机如入平地,霎间,房倒屋塌,无辜的信鸽哀鸣逃窜,最终难逃覆灭的厄运。”“北关村仍然强硬做派,对抗政策” 。 现将此文抄录如下: 惊闻香港知名赛鸽家梁锦洪的百余信鸽在榆次“被害”,悲叹间不免诧异。细细追问,竟是“强拆”作祟。洁白美丽的信鸽是和平使者,这些个小动物断然难解何为强拆,却惨死人类强拆之手,呜呼,痛哉。 据悉,这片土地在初夏伊始,就被纳入拆迁范围。事发前,村干部曾动员过搬迁。几天后,手持砍刀的歹人即闯入榆次市北关瑾轩种鸽繁殖中心控制鸽友,同行的推土机如入平地,霎间,房倒屋塌,无辜的信鸽哀鸣逃窜,最终难逃覆灭的厄运。 且不说仅梁锦洪先生寄养于此的鸽子价值高达数百万之多,其他名鸽种鸽均价值不菲,单单论这种明目张胆于白日之下毁人财产的举动,就实属强盗行径。他们是谁,如此胆大妄为? 倘若,这是政府行为,就更为费解,在我国颁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文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显然,持刀舞棍的诸位“洒家”,更像是黑社会,不像是政府派来的法院民警。 若说,不是政府行为,那么强制拆迁,意欲何为?这些人可知法律为何物? 好在真相很快揭晓了,报警后,鸽友们最终确定了“土地征收拆迁”的事实。值得一提的是,从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并对强拆行为强力问责。北关村仍然强硬做派,对抗政策,可见国家政策在他们心中地位之轻。 按此提供背景和情况看,这片土地在初夏伊始,就被纳入拆迁范围。那排除了晋中市瑾轩赛鸽俱乐部或瑾轩种鸽繁殖中心、赛鸽寄养中心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可能。“北关村仍然强硬做派,对抗政策”。如属北关村(包括村民小组)实施之强拆行为,是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条规定: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这些法律规定,均赋予了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行使农民集体财产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是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民事活动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是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因此,其强拆行为无论是北关村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所为,均属适格被告。因此,山西省晋中市瑾轩赛鸽俱乐部、或瑾轩种鸽繁殖中心、赛鸽寄养中心应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赔偿由于被告侵权造成的损失。 民事案件是谁主张谁举证。起诉时应提供有关证据。 相关链接:"和平鸽"遭遇强拆羞辱了谁?-中国信鸽信息网 www.chinaxi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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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2013-12-12 22: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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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2013-11-27 2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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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告他,誓死不罢休,支持你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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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2013-11-27 15: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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