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信鸽运动协会
2016春季“金华杯”联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陇南市信鸽运动协会
二、协办单位:陇南市各县(区)信鸽协会,陇南金华赛鸽公棚。
三、陇南市信鸽运动协会2016春季“金华杯”联翔赛赞助单位:
陇南金华赛鸽公棚。金华公棚承担2016春季“金华杯” 联赛的所有费用。
四、竞赛项目、集鸽时间、集鸽地点:
1、司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海渤湾);
2、司放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海渤湾)与各县(区)空距:陇南市717公里;成县663公里;宕昌县660公里;康县712公里;徽县659公里;文县770公里,文县碧口镇780公里;礼县624公里;西和县642公里;两当县642公里;
3、竞赛项目:600、700、800公里三个级别:礼县、西和县、两当县为600公里级别,陇南市、成县、宕昌县、康县、徽县为700公里级别;文县为800公里级别。
(毗邻地区信鸽协会参赛距离达到600、700、800公里三个竞赛级别的信鸽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4、集鸽时间:2016年5月20日,集鸽时依据天气变化、司放地及沿途气象预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集鸽地点:陇南市威龙俱乐部门前(陇南市信鸽协会负责文县、武都、康县、宕昌)。成县、徽县、两当在成县集中,由成县信鸽协会负责,市信鸽协会随车裁判收鸽验鸽。西和、礼县在盐官集中,由礼县信鸽协会会负责,市信鸽协会随车裁判收鸽验鸽。
五、参赛收费:每羽收参赛费50元,(联赛所收参赛费全部用于奖杯、奖金支出)。
六、奖励办法:
1、市鸽协分别奖励参加全市“联翔赛”的600、700、800公里三个级别前三名归巢鸽奖杯各一座。奖励全市“联翔赛”冠、亚、季军奖杯各一座。
2、全市“联翔赛”奖励办法: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400元、4-10名各200元,11-18名各100元。集鸽超过120羽,每增加2羽,随着增加一名获奖名次。
3、全市“联翔赛”获奖鸽由陇南市信鸽协会核发奖状及归巢证。
七、参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15年颁发的《中国信鸽竞赛规则》。
2、参赛鸽必须佩戴中国信鸽协会下发的各年度正式足环。
八、报到方式:
1、参赛会员要填写“竞翔报名单”一式三份。由市、县鸽会及本人各执一份。作为今后复验成绩、核发奖金的主要依据。
2、参赛鸽有效报到时间为司放之时起,三日内归巢报到有效。800公里级四日内归巢报到有效。
3、本次比赛比赛分别使用科汇扫描鸽钟及爱羽手持鸽钟,如鸽钟出现开封,或电脑不输入则取消所有成绩。出现空格的鸽钟,空格以后成绩不记。手打鸽钟时必须将“报到凭证”完整撕下,折叠后装入鸽钟的鸽豆内方可打钟有效。“报到凭证”粘贴在鸽钟的鸽豆外取消所有成绩。有条件的协会要使用网络直播方式,不能直播的县(区)信鸽协会,见第一羽赛鸽报到后,须在15分钟内在当地信鸽协会负责人及指定裁判认定后,立即电话向市鸽协报到。各县归巢鸽由参赛市、县信鸽协会执裁报到、验钟验鸽,并将“竞翔成绩报告单”报陇南市信鸽运动协会。
九、为搞好全市“联翔赛”,特组建陇南市信鸽运动协会700公里联翔赛组委会:主任: 李谋文
副主任:曹卫平、贾银娃、李波、焦毅、马明峰、郭鹏海、尚建文、各县信鸽运动协会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
1、秘书组:秘书长 焦 毅, 副秘书长 姚志军、粱斌。
2、裁判组:裁判长 李明德, 副裁判长 郝卫星,裁判:马明峰、杨 杉、郑建平。
3、竞翔组: 组长 李 波, 副组长 尚建文、石 磊、冯利军、党云星。
组员:宗 斌、苏 文、杨 杉、郑建平、马晓峰、王 庆、宗海平。
4、财务组:组长 李春生,副组长 马战全。
5、联络组:组长 焦 毅(15293388165,13399392226),副组长岳 原、粱斌、各县信鸽运动协会负责人。
6、陇南市信鸽运动协会700公里联翔赛完成后由联翔赛组委会秘书组、财务组共同结帐算帐,并向各县信鸽运动协会及会员通报联翔赛收支盈亏情况。
十、其他事宜:
本规程解释权属陇南市信鸽协会700公里联翔赛组委会。
陇南市信鸽运动协会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