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侨友第十七届信鸽公棚赛规程
(总奖金645.5万元+372万元)
一、参赛条件
1、凡是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25天—50天龄健康鸽,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4年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参赛鸽由承办单位统一接种疫苗(新城疫、沙门氏、鸽痘疫苗)。鸽主如有自行接种,请在交鸽时说明。
4、本届比赛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举行,奖金全额发放。
5、鸽友将参赛鸽交入承办单位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二、竞赛项目
本次比赛为三关单关赛、团体赛、鸽王赛、精英挑战赛、血战到底加站赛。所有比赛将于11月25日前完成。
团体赛:80公里训放后、第一关比赛之前参赛鸽友须进行团体分组,分组仅限于交鸽时同一鸽主名下赛鸽的组合,8羽为一参赛单位,交鸽8羽以上方具备团体赛参赛资格,超过8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编组A、B、C……以此类推,参赛组别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如参赛鸽友未自选组别,主办单位按电脑次序自动分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鸽主自负。团体获奖以第三关决赛获奖鸽羽数多者为胜,须入围2羽以上(含2羽),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名;
鸽王赛:以同一羽赛鸽各关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的参赛鸽,以最后一关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各关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时起至次日18:00前,任何一关失格即失去评选资格,失格赛鸽仍可参加下一关单鸽赛。
精英挑战赛与第三关决赛同步举行,第二关预赛结束后确定参赛鸽环号。
血战到底加站赛具体事宜将在第三关500公里决赛后公布。
三、参赛费用
1、参赛费每羽1600元(含饲养费)。交鸽时鸽主须交纳保证金1600元,80公里训放结束后自动转入参赛费,无鸽参赛公棚全额退还保证金,不交纳参赛费的鸽主保证金不予返还。
2、本公棚80公里训放后统一收取参赛费1600元/羽。本公棚80公里训放结束后,仍将进行正常的家飞训练或路训,参赛鸽因飞失或病亡未能参加关赛的,本中心将退还其参赛费。 (注:本届比赛未上笼鸽将在第四关500公里决赛结束后统一退费。)
3、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交费手续的参赛鸽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由公棚自行处理。后期归巢的,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参赛费。
四、交鸽事宜
1、交鸽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7月10日
2、收鸽地点:北京侨友信鸽公棚--北京大兴区采育镇后甫村村委会东200米。北京城区鸽友可提前预约公棚工作人员上门收鸽。外省市鸽友可向公棚咨询当地收鸽代理,联系运鸽事宜。
服务专线:13910852800 13811656115(杜)
五、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第一关热身赛:(160公里)取前100名:各奖1000元
2、第二关预赛:(280公里)取前100名(前10名各发放奖杯一樽)
冠军10000元 亚军6000元 季军4000元
4—10名: 各2000元 11-100名:各1600元
3、第三关决赛:(500公里±5%)取前500名(前10名各发放奖杯一樽)
冠军15万元 亚军10万元 季军5万元
4—10名 各2万元 11—200名 各1.2万元
201—500名 各1万元
4、团体赛取前30名(前10名各发放奖杯一樽)
冠军4万元 亚军2万元 季军1.5万元 4—30名各1万元
5、鸽王赛取前20名(前10名各发放奖杯一樽)
冠军1万元 亚军1万元 季军1万元
4—10名 各6000元 11—20名 各4000元
6、本次比赛第三关决赛特设精英挑战赛,鸽主自愿参加,3000元/羽
按1250羽设定奖金(各项奖金90%归鸽友,10%为公棚组织费用):
冠军30万元 亚军20万元 季军10万元
4—10名 各6万元 11—100名 各3万元
比赛报名羽数不足1250羽递减获奖名次,超出增加名次,不足400羽取消精英赛。
第一关比赛之后收取参赛费,第三关500公里比赛前确定参赛鸽环号。
六、竞赛规则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下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中国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2、每关比赛之间正常家飞和训练损失的赛鸽,本公棚不承担责任;
3、本公棚使用中国信鸽协会认证的电子扫描记时系统,若出现电子系统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由裁判组做出最终裁决;
4、第三关500公里,参赛鸽上笼贴有防揭动不干胶软环(比赛当日录取名额未报满或没有归巢鸽,翌日继续报到);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时起至次日晚18时止;如报到有效期内归巢鸽不足录取名额的50%,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如归巢鸽达到或超过录取名额的50%,剩余奖金由归巢鸽均分;
七、赛鸽归属
1、2014年7月31日前参赛鸽如发生丢失或病亡,承办单位将及时通知参赛鸽主补交,补交鸽仍具备团体赛的参赛资格。8月1日后参赛鸽发生丢失或病亡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负责赔偿,因伤病不能参赛的赛鸽由公棚通知参赛鸽友领回。
2、各项比赛结束后公棚举办发奖暨拍卖大会,拍卖金60%归鸽主,30%,归公棚,10%为拍卖会组织费用。
3、 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疫情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而导致比赛不能进行,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承办单位将退还鸽主所交参赛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