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信鸽协会2014年秋季特比环竞赛规程
一、时间:2014年10月(同秋季普赛同时进行)
二、比赛获奖级别:500公里(可获普赛奖)
三、环号:104001-100共计100枚;104111-130共计20枚;104191-200共计10枚,共售出130枚,每枚30元,共计3900元。
四、提取金额(325元)用于支付足环费用,提取金额(150元)用于购买奖杯费用。共计提取475元。
五、赛制:奖励采取十进一办法,即本次比赛奖励前十三名,前三名奖杯各一个。
六、奖励办法:(有效奖励金额为3425元)
1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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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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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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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名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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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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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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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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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88元(1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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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赛规则:
1.参赛者须为凤翔县信鸽协会会员,缴纳2014年会费者;
2.竞赛单填写一式一份,一律用钢笔中文填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错填、漏填成绩无效;
3.空距测量到户,未测空距者,按同地域空距减3公里计算飞速;
4.报到采取电脑鸽钟报到,电脑录取排名。(如遇停电,现场临时补报)县城区域限时60分钟,乡镇区域限时90分钟,鸽钟超时按手持鸽报到。
5.开钟时间及打钟按普赛规程执行。
八、比赛当日有效,不设伯马,当日奖励名次未报满,结束比赛: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当日无鸽归巢,比赛结束,总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九、比赛集鸽入笼时,如比赛鸽出现断脚、缺指、鸽身、羽条、尾羽有私设暗记,电话号码,足环破损,字迹不清及有可疑现象者,取消参赛资格,后果鸽主自负。
十、比赛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验棚,验棚时赛鸽出现翅膀折断及羽条严重损伤等导致无法验鸽者,取消排名成绩。
十一、严格遵守集鸽时间,误时责任自负,报到地点同普赛。
十二、为了体现本次特比环大奖赛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2014年秋季300公里集鸽时对特比环幼鸽进行验鸽、登记、加盖暗章,对未参加本次验鸽者,取消特比环大赛资格。
凤翔县信鸽协会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