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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强速鸽舍A
地 区:黑龙江 文章总数:77篇 推荐篇数: 5篇 留言数量:21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392 建立时间:200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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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方强速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0-1-15 13: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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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 (记者 李澜 实习生 谭张娟)自己养的信鸽在全市的信鸽比赛中夺魁,却拿不到这10万元大奖。我市养鸽爱好者胡先生,昨日到渝中区法院再次起诉自己的鸽友。
记者了解到,在2007年重庆赛鸽大联盟举办的信鸽大奖赛中,叶某、袁某等5个鸽协会员共同签订了一份合同,规定几人共同饲养信鸽参赛。如果获奖,奖金四六分,出鸽人分40%。
由于胡先生不具备参赛条件,于是通过鸽协会员找到叶某,从叶某手中以120元购得两个足环,套在自己两只信鸽的脚上,同年3月,胡将两只信鸽交给叶某寄养。
当年9月,胡先生的信鸽获得了大奖赛冠军。主办方将10万元奖金颁发给了叶某。胡先生则认为,自己是夺冠信鸽的主人,10万元奖金应由自己获得。
去年9月,胡先生将叶某告到北碚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10万元奖金归胡先生所有,但胡先生一直未拿到奖金。
在昨日的庭审中,双方就信鸽归属问题争议较大。胡先生称自己有足环为证,以证明夺冠信鸽为自己所有,请求法院判决10万元大奖归属自己。
被告方则表示,该信鸽已由鸽协会员寄养,且在寄养期间夺的冠,胡先生无权要求获得奖金。被告方认为,就是严格按合同来说,胡先生最多也只能得到全额的40%。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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