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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辉红鸽舍
地 区:北 京 文章总数:762篇 推荐篇数: 23篇 留言数量:171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32 建立时间:20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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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蓝通信使赛鸽中心2008年秋季三关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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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辉红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08-3-17 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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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蓝通信使赛鸽中心
2008年秋季首届三关竞赛规程
1000元叁羽 取前600名 第600名1000元
主办单位:北京蓝通信使赛鸽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佳兴伟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监赛单位:北京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者必须配带所在国家及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08年正式足环。
3、参赛鸽必须为28-48天的健康幼鸽。
4、本公棚统一进行疫苗接种,如鸽友已为幼鸽接种疫苗,请务必在交鸽时说明。
二、三关赛比赛时间、距离:
第一关:180公里 (±5%) 2008年11月01日(河北省)
第二关:280公里(±5%) 2008年11月08日(河北省)
第三关(决赛):480公里(±5%) 2008年11月16日(河南省)
注: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事宜,比赛顺延,网上通知(望广大鸽友及时与公棚取得联系,谢谢合作)。
三、参赛费用、团体羽数及付款方式:
1、参赛费1000元3羽(3羽可带1羽预备鸽),交鸽时先交纳80元饲养费;100公里训放结束,正式鸽交纳剩余参赛费;预备鸽交清剩余参赛费。一视同仁,谢绝赊欠(交3羽正选鸽带1羽预备鸽,交6羽正选鸽带3羽预备鸽),所有参赛鸽必须在第一关180公里比赛前交清参赛费,方可参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棚有权自行处理,由第三方认购。
2、团体赛:本公棚团体赛取20名,9羽为一组,多交者可分A、B、C、D……组。交鸽时请鸽友编好组,选好正选鸽、预备鸽。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参加团体赛的赛鸽获奖(最少为两羽一组团体)同等羽数,名次前者优先。
四、交鸽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集鸽时间:2008年3月15日至正式鸽收满为止(收满4000羽正式鸽,节假日不休)。
2、集鸽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大周各庄村
3、联系方式:本地鸽友可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与本公棚联系,外地鸽友可与公棚提前联系交鸽方式。
4、联系人:赵明 手机:13911890219 13911890832
电话及传真:010-69620070
5、汇款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 赵明 4367 4200 1235 0055 519
中国工商银行 赵明 6222 0202 0000 995209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赵明 622138 6102 0248 1170 9
五、奖金分配(奖金按人民币计算):
1、第一关:取100名;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100名各350元; 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2、第二关:取200名;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200名各350元; 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3、第三关:取600名;冠军6万元,亚军4万元,季军2万元,4-10名各1万元,11-100名各3000元,101-200名各2000元, 201-600名各1000元;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4、团体赛:取20名;冠军3万元,亚军2万元,季军1万元,4-10名各2000元,11-20名各1000元;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5、三关赛鸽王1-3名发精美奖杯各一樽(脱关无效)。
六、竞赛实施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决赛时由北京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现场执裁,以示公证。
2、幼鸽进棚前,需隔离观察,健康方可入棚。赛鸽在收鸽结束前发生游棚、病亡等情况,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收鸽结束后(市鸽会委派裁判清棚后),发生上述情况,由预备鸽顶替,本公棚不做任何赔偿。
3、不设伯马制,预赛录取时间为开笼时至当日18时内归巢有效,决赛有效录取时间为开笼日至次日的日落时间加30分钟。如名次未报满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剩余奖金。
4、录取名次,均由电子扫描系统显示为准,遇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如发生线路故障,由以现场裁判长裁定为准。
5、团体赛取前20名,按决赛前600名之内排列,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第一羽名次在先者胜。
七、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及办法:
1、决赛获奖鸽、境外迟归鸽一律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获奖鸽未拍出的均按国际惯例交拍卖底价的50%领回。
2、迟归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决赛结束后,15日内鸽主凭参赛卡领回迟归鸽,过期不领者公棚有权处理。
3、决赛完一周后周六、周日举行颁奖及拍卖会,网上通知。
八、其它事项:
1、 凡送交参赛鸽者,即视本规程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2、 参赛者所获收益、税费自理。
3、 相关信息公布在《中国信鸽信息网》和《中华信鸽网》。
4、主办单位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民事、经济和其它法律责任。
注:北京鸽友可通过电话与本公棚提前联系交鸽方式。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北京蓝通信使赛鸽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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