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鸽舍
|
盛夏赛鸽 |
|
|
信息统计
盛夏赛鸽
地 区:河 南 文章总数:134篇 推荐篇数: 4篇 留言数量:43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710 建立时间:2006-12-27
|
2010年首 届 筑 福 公 棚 竞 赛 规 程
|
上一篇 下一篇
|
作者:盛夏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0-1-29 20:27:20
|
|
2010年首 届 筑 福 公 棚 竞 赛 规 程
总奖金230.5万
主办单位:信鸽养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北京兴亚东数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 河北省信鸽协会 保定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报名参加。
2. 参赛鸽必须是出生30——50天健康幼鸽,并佩戴一枚国家或地区承认的2010年正式足环。
3. 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必须提前注明。
4. 鸽主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5. 交鸽时带电子扫描环,封正式足环以示公正。
二、参赛时间、距离:
预赛: 300公里(±20公里) 2010年10月22日 河北
决赛: 500公里(±50公里) 2010年10月29日 河南
注:为了广大鸽友的利益,防止网鸽,本公棚放106南线。
三、参赛费用、收鸽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 每羽参赛费500元,饲养费100元,交鸽时先交100元饲养费。120公里训放后由市鸽会验棚后10日内交参赛费每羽500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交参赛费的,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可由第三方认购参赛,获奖款、拍卖款全归交款方所有。
2、 10羽正式鸽可带两羽预备鸽为一组,120公里训放后交清存棚正式鸽参赛费每羽500元(如正式鸽飞失或病亡,预备鸽将自动升为正式鸽)最后一次200公里训放结束后有预备鸽的鸽主补交预备鸽的参赛费每羽500元
3、 如交完参赛费后预赛上笼没有参赛鸽,本公棚将退还参赛费。
4、 收鸽时间:2010年3月1日——6月30日
5、 收鸽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贝攸面村旁10号院内六号楼2单元302室
北京市(西部)丰台区长辛店分会.联系人:杨建华 13521240973/010- 83875268
河北省高碑店市赛鸽公棚(院内)
6、 联系方式:010-83612221 0312-2852388 、2852588、2852555
手机:13801052188/15194877288 15194877188/13381119515 13303325759 13021195365
联 系 人: 耿增福 杨旭 任士军 洪忠
注:全国各地均有代收点,详情请关注公棚网站或电话咨询。
7、 北京地区鸽友可预约公棚上门接鸽。
8、 集鸽数量集满4666羽(不含预备鸽)时,提前结束集鸽。
9、 外籍、外阜鸽友可通过航空、铁路及长途汽车托运等交鸽方式,但须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机、接站。外阜鸽友亲自送鸽20羽以上,公棚将报销一人往返硬座车票费用。境外鸽友负责提供检疫、报关费、动检费、运输费由鸽主自理。
参赛费可直接汇入以下账号。银行汇款:
农业银行:622848 001036 1183212 耿增福
建设银行:6227 0000 1353 0006 986 耿增福
工商银行:4580 6010 2802 0659 耿增福
汇款后请把参赛鸽主姓名写在汇款单上并传真到0312-2852588 0312-2852555以便查 询(请保留汇款凭证)
四、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预赛300公里:取前100名 冠军1万元 亚军8千元 季军5千元 4—10名各2000元 11-100名各600元
决赛500公里:取前400名 冠军6万元 亚军4万元 季军3万元 4—10名各1万元 11—400名各5千元
团体赛: 取前10名 冠军1万元 亚军8千元 季军6千元 4—10名各4千元
鸽 王: 取前3名 冠军5千元 亚军4千元 季军3千元
注:鸽王评选办法 (参赛鸽在预赛、决赛中的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在前:分速相同的参赛鸽,以决赛分速高者名次在前) 团体比赛办法 (必须在同一参赛鸽主名下10羽为一组(凡交一组正式鸽可带两羽预备鸽),交鸽时即分组,确定后不得更改。多交可分为A、B、C、…组,以决赛前400名中入围羽数多者为胜(需入围2羽以上,含2羽),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预赛前10名、决赛前10名、团体赛前十名、鸽王各发奖杯一樽。(以上各项奖金税费自理))
五、竞赛办法:
1. 严格执行中鸽协最新颁布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及本规程。
2. 比赛采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计算名次,比赛成绩以扫描顺序为准。如系统出现故障以裁判组裁定为准。
3. 比赛如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由裁判决定顺延,并及时通知鸽主。
4. 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比赛前三天在参赛鸽友中抽签选取鸽友代表三至五人入住公棚监督喂养,食宿费用本公棚承担。本公棚进行训放、比赛所有参赛鸽友都可自愿跟车同行。
5. 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18时止有效。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团体奖除外,比赛不设伯马制。
六、获奖鸽及归巢鸽的领取办法:
1. 决赛1—400名及境外鸽由本公棚组织进行拍卖,1—100名起拍1000元,101—400名起拍价500元。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
2. 流拍鸽凭参赛卡按起拍价的40%交费后领回,迟归鸽在拍卖后10日内凭参赛卡交纳50元领回(外地鸽友可由公棚代办托运、汇款,费用由鸽友自理)。流拍鸽、迟归鸽拍卖结束10日内不领回由主办单位统一处理,受益归本公棚。
七、其他说明:
1. 训放不少于15次(5—120公里),训放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及电话查询,以便鸽主查询(网上查询赛鸽公棚网站 http://www..com 中国信鸽信息网 http://zfsg.chinaxinge.com 中华信鸽网 http://zfsg. 中国鸽网http://www.pigeoncn.com/pigeon/ )。
2. 7月15日后发生死亡、飞失的赛鸽属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3. 比赛前为了增强赛鸽体制,进行的正常训练如有赛鸽丢失,本公棚不做任何赔偿。
4. 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疫情或与国家奥运会有关规定相冲突,导致比赛不能进行,主办单位将按实际存棚鸽均分奖金。
5. 主办单位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民事、经济和其它法律责任。不论集鸽多少,奖金不变。
6. 本规程解释权归公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 希望广大鸽友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可打电话或发短信,网上留言,及时通知。
赛鸽公棚组织机构:
总 经 理:耿增福
总 教 练:田凤文
办 事 员:杨旭 任士军 洪忠
网络管理员:崔剑 马玉媛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北赛鸽公棚所有
新乡代理人:夏飞龙:13653900508
|
本文未经许可,严禁转载。报刊、广电、网站或个人博客如需转载或引用须取得本人许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