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鸽协会是群众体育组织,它应该具有很强的组织性和服务功能。但是往往是群众性被体育官员取代,服务性被无知无能不作为替换。
信鸽在养鸽人眼中几乎是一切,有不少年少热血的鸽友为此付出代价,有为搭舍摔死的,有为鸽冲突杀人的,都表明在养鸽人心中的份量,现实中有很多事要讲“鸽子的价值”。
近年来就“网鸽”一事有无数的议论,有称抢夺的,有讲盗窃的,有喊侵占的,还有一点都不懂国家法律典籍分类妄称要把“网鸽罪”订入刑法的。但如果不讲鸽子的价值,就什么罪都没有,连违“法”都不构成。
社会上有偷抢、放毒、扼杀别人鸽子的事,但凡一涉及到法院也无一例外的要谈到鸽子价值几何,记得几年前曾有区司法鉴定机关需要我帮助,我指路让他们去市鸽会寻求解决。
随着城市发展、城乡改造很多地方都有拆迁的事发生,人都要走了,鸽舍也要搬了,那鸽子的损失呢?怎么定损各地方法不一,有按羽数定价的、有1-2万的、传闻中还有获千万元补偿的。
二年多前我到协会作法律顾问,首先做的几件事中之一,就是制定协会对鸽价标准的制订,但也只写了国外鸽部分。
养鸽是有此爱好的一部分人的事,它并不是一个社会准则,因此不可能会有其它社会团体有相鉴、相济的共性,而物价部门(包括拍卖机构)都不可能了解赛鸽的“性质”和价格。还有一点就是赛鸽是“特定物”每一羽与其它都不一样,那么这个“价”也更多的需要“行”内人去实际操作。
如果信鸽协会不管信鸽估价,那就没有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能再管了,我敢讲“鸽会是唯一的选择”。
有人会讲全国都是号称一个统一的鸽会,由它办理即可了,君不见全国的协会谁养鸽?谁关心鸽价?二句话就让人明理:第一,号称群体第一“法规”的其中连一句“保护信鸽”都没有。第二,养鸽人在协会担任职务只是“特邀”的。
基层协会只能自己管理自己了,基层协会设立鸽价制定部门有如下益处:第一:服务会员,符合章程。第二:解决难题提高威信。第三:事前事后,标准统一。第四:利益均衡,协调政府。
还有一句话,估价的机构一定是“养鸽人”自己的权威所在,一定是养鸽懂鸽的人在里面工作,千万不是“弄钱闲人”所在,也一定不是在“鸽事中给人”“弄名号”,定个“什么师”,而是要给鸽友办一件实实在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