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售环及竞赛规定:
1、本会仍按2元/枚售环,将利润所得用于春秋(秋季用于加强赛)赛事500公里运费杂费。
2、本会按实名制、按顺序售环。网上公布购环会员名单数量后,不得转让过户、退换。
3、本届各项单鸽赛一律按集鸽羽数或售环数量的10%录取名次(零单为四舍五入),集鸽后公布。
4、本届三关赛,按分速排名,在各关比赛获奖的名额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