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信鸽协会2011年秋季幼鸽赛大小奖环与特比环比赛规程
10年秋季我会成功举办了幼鸽赛,小奖赛,大奖和特比环赛和德州精英赛的比赛,广大会员的信鸽养育赛热情高涨,为了提高进一步的我县信鸽运动竞翔水平,为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经颍上县信鸽协会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秋季幼鸽赛,小奖赛,大奖赛和特比环比赛(以下简称有奖赛环)特制定《颍上县信鸽协会2011年秋季幼鸽赛大小奖环与特比环比赛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颍上县信鸽协会。
二、竞翔项目:
2011年秋季300--320公里幼鸽赛,400--420公里小奖赛,500--520公里大奖和特比环赛,各个级别的空距计算均以面粉场为中心。收费标准: 大奖60元/羽,小奖元40元/羽,特比环100元/羽。线路:北线。比赛时间2011年10月中、下旬至11月中、下旬,每关比赛时间间隔不低于6天(含6天)。
三、售环办法:
大小奖和特比环至2011年全国统一环到之日起开始发售, 截止日期:2011年5月31日止,6月20前公布售环情况,如有剩余足环在公布销售情况的同时,在会员的监督下公开销毁。足环售出不退,不得转让,丢失、损坏不补。售环时按顺序发售不得挑选号码,现款购买,概不赊帐。
联系人:官禄田、陈炳刚
四、参赛规定:
1、凡正式会员均可参加,必须是本鸽会确认的经纬度及棚号,如有误,后果自负。
2、参赛必须佩戴鸽会统一特比环定制有奖专用足环。幼鸽赛、大、小奖环采用全国统一环指定号码,其中颍上特比环00001-00200号段为小奖+大奖+特比环三个赛项的有奖赛环;指定号段的大奖环前300号为小奖+大奖两个赛项的有奖赛环。
3、参赛鸽主在各赛项集鸽时必须逐项认真填写竞翔单一式两份交鸽会备案,佩带双环的在填写竞翔单时必须单独注明,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4、大、小奖环和特比环计划发行数分别为500,1000,500枚。各有奖赛环的单鸽奖录取名次原则为按实际发行数的10%比例取名次,各有奖赛环的实际数低于,或者高于计划发售数的,鸽会根据实际发售数于6月20日前公布新的奖金分配调整方案。
所有售环的收入扣除环款后全部设奖,鸽会分文不提。各级别有奖赛环前三名如要奖杯的,需在奖金发放前提前告之鸽会,由鸽会统一制作,费用从奖金中扣除。
五、竞赛办法:
比赛执行2002年中协制定的《信鸽竞赛规则》由计算机计算空距及分速排名次,名次的产生以电脑自动排列顺序为准。
1、报到采用大连云飞牌鸽钟及科汇电子鸽钟报到同时进行。第一羽打钟后,必须在5分钟内电话向鸽会指定工作人员报告,超时所有成绩无效(只打第一羽)报告内容:(1)足环号(2)暗记,二项缺一均不计算成绩。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应将该鸽关棚待验,城区的由鸽会指定专人在30分钟内到鸽舍取鸽初验公示,区乡的自派专人在60分钟内送鸽会初验公示,否则取消成绩。
2、采用云飞牌鸽钟鸽钟打钟时,鸽钟孔柱方帽在上方,不干胶密码贴必须贴在孔柱上,鸽钟中间不得出现空孔,空孔后以无效计时论,鸽钟走时限定2个小时。第二块鸽钟的第一羽,不能超过第一块鸽钟的最后一羽。如不按以上规定操作,成绩取消。各类鸽钟因各种故障原因(非裁判失误)导致电脑不能成功录入者责任自负。凡获取前三名的鸽主,鸽会在3日后7日内查棚验鸽,其他获奖名次鸽会根据情况进行抽查验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名次。
3、有奖赛环团体取奖资格规定及录取办法:参加大、小奖赛的会员购环在10枚以上的(含10枚),特比环购环在6枚以上的(含6枚)方有资格参加团体奖的资格,团体奖的录取依进入有效名次多着为胜,入奖羽数相同的依分速高着为先,如相加后的总分速相同,依第一羽分速高着为先。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
1、大奖环奖金按售环1140枚(10年的奖金设置)计算奖金设置为: 单位:元
名次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名 11-20名 21---50名 51-110名
奖金 6000 4000 3000 2000 1000 500 200
大奖环团体取五名,奖金分别为:1名1000元,2、3、4、5名奖金各500元。
2、小奖环奖金按售环500 枚计算奖金设置为: 单位:元
名次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名 11---30名 31---50名
奖金 1800 1400 1000 600 300 200
小奖环团体取三名,奖金:1名400元,2、3名奖金各300元。
3、特比环奖金按售环300 枚计算奖金设置为: 单位:元
名次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名 11---30名 31---40名
奖金 3600 2600 1600 1000 600 130
特比环团体取三名,奖金:1名800元,2、3名奖金各400元。
说明:以上的各个级别的奖金设置均扣除了环款。
4、各级别的有奖赛环比赛不设伯马制,比赛均限报当天,如当日如决赛有效时间只归一羽,只获冠军奖金,余奖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含团体奖金);当日报到期内未报满录取名次的 50%(含 50 %),则当日归巢名次鸽正常发放奖金,剩余奖金由其他上笼鸽均分;当日有效名次超过50%的,则正常名次外,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团体奖除外。
5、大小奖比赛不设伯马制,如决赛有效时间只归一羽,只获冠军奖金,余奖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含团体奖金)。
七、其他事项:
1、比赛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的排序为初榜,不代表最终成绩,协会有纠正错漏、调整名次的权利,由此而涉及名次变动的会员有权了解原因和调阅原始资料。
2、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同普赛),参赛者有权对竞赛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上诉。成绩排名表公布48小时内接受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审裁决。正式成绩在验鸽结束后3日内公布,10日内发奖。
3、比赛执行中鸽协《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颍上县信鸽协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颍上县信鸽协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