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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棱一房主阻强拆严重烧伤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高原飞天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  分类:收藏文章  发布时间:2010-8-16 16:58:43  

黑龙江绥棱一房主阻强拆严重烧伤
         官员称不知物权法2010年08月16日 12:17黑龙江晨报
            共有评论91条
       拆迁办主任:“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迁法》”

       8月11日记者接到读者反映,一名绥化市绥棱县居民在政府部门强拆自己的房屋时,和前来强拆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身体大面积被火烧伤,目前正在哈市第五医院烧伤科接受治疗。接到线索后,记者迅速赶到医院和绥棱县了解相关情况,原来当地遭到强拆的不止一户,其背后的官民拆迁矛盾引人深思。
        01 “就是自焚,得把你家房子拆了!”
     在哈市第五医院烧伤科的病床上,记者见到了伤者潘立国。由于半侧脸颊、下颚、胸前、双腿等部位均被烧伤,躺在病床上的潘立国十分虚弱。但是讲起政府部门强拆和自己被烧伤一事,他还是表现得十分激动,“这栋两层的房子是我在2005年的时候购买的,上下两层都有独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一共146.9平方米,由于该地处于绥棱的繁华地区,我就在二楼开了食杂店,同时还出售冰激凌,所以在2005年末的时候,我花14万元将一楼加装了氟利昂制冷设备并改建成了冷库。当时改建的时候我咨询了环保局,对方说不需要相关审批,其他从事此行业的人也告诉我小面积并且用氟利昂制冷的冷库不需要安监等部门的审批手续,此后一直没什么事,直到2010年元旦前后。”
         潘立国告诉记者,在没有任何人提前通知他和现场评估的情况下,自家墙上突然贴上了拆迁公告,同时公告上已经将他的房屋进行了作价,总共15万元,而路对面的楼房门市已是3500元一平米。由于作价太低,他和周围的居民都没有接受。4月份开始,自称县里派来的推进组的工作人员开始将他叫到售楼处就拆迁问题进行协商,由于补偿不合理,所以协商一直没有什么进展。5月份,县拆迁办王主任表示按照相关文件拆一还一,门市一平米换一平米,拆冷库还冷库。但是10多天后再次商谈具体细节的时候,王主任突然改口,矢口否认答应还建冷库,并开始询问潘立国有什么拆迁要求,并且告诉潘立国,他们进行棚户区改造没有义务再建个冷库,回迁设计的门市房135平米一套,多余的面积可以换个住房或者车库,至于冷库本身就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另外不光潘立国一家,拆迁的都没有补偿。
          潘立国的爱人王淑艳表示,最后拆迁办只答应冷库给4万元赔偿,由于双方差距太大始终没达成协议,最后几次协商的时候,对方向潘立国夫妇表示,给开发商逼急了就要“掰牙”,“你看电视了吗?就是自焚也得把房子拆了,有你们哭的那天。”随后工作组不再和她家进行协商。事情一直僵持到7月份,当时仅剩潘立国夫妇家还没有被拆迁,另一家邻居已被强拆完毕。
         王淑艳指着已变成废墟的家园
          02 房主被烧伤后,强拆人员又冲了上来
       7月30日10时30分左右,王淑艳下楼去买菜,刚打开家门就看到110、120、119等二三十辆车停在门外的马路上,害怕之余,她马上将二楼的门锁上,这时县拆迁办王主任下车告诉她,“今天拆你家。”
        王淑艳告诉记者,当时在场的公检法司人员都没有穿着制服,全部为便装,也没有人向她出示任何有效身份证明,这时候有人说把门撬开,周围的人一下冲上来,有人砸玻璃、有人撬门。眼见门锁即将被撬开,站在屋里的潘立国立即将门顶住,此时破碎的玻璃和砖头四处迸溅,玻璃碴和砖头将潘立国划伤,看着身上流出的鲜血,愤怒的潘立国随手拿起旁边装在矿泉水瓶中用来清洗自家三轮车零件的汽油开始向楼下和门口挥洒,并拿着打火机警告楼下的拆迁人员,如果再继续打砸,他就要将汽油点燃。
       经过多次警告,这些打砸的人才停手退到楼下。这时王主任走上楼,把手从门旁的窗户伸进去拽潘立国的手,两个人随后撕扯到一起,就在撕扯过程中,打火机突然点燃,被火撩了一下的王主任马上撤了下来,而潘立国立即成了火人,119随即开始灭火。看到潘立国身上的火被扑灭后,刚才打砸的人重新又扑了上来,满身是伤的潘立国被逼到了窗台上,于是他大喊,“如果你们再上我就跳下去。”这时人群中有人说撤吧,随后几十辆车和刚才强拆的人浩浩荡荡离开了潘立国家。此时突然有一个人将一纸《强制拆迁决定书》塞到王淑艳手中,并问她是否签字,得到否定的答复后,该人离开了现场。
      事发后潘立国被送进了医院,由于当地医院表示烧伤严重治不了,随后潘立国被转到了哈市第五医院进行治疗。等王淑艳再回到家中时,家里已被停电,且电线被剪断。找到电力部门,对方表示“你们找政府吧”,而县信访办相关工作人员的答复仅有5个字,“我们知道了”。
     03 信访局:把房子拆了就给治病
      副县长:照顾大局,先把房拆了
   王淑艳告诉记者,出事后她多次找到县信访局说明情况,爱人烧伤住院急需用钱,不管是救助还是其他途径,能不能先解决一下看病的问题,可对方的答复都是先谈房子,只要先拆了房子治病的事就好办,如果不先把房子问题谈好,其他免谈。8月9日,信访办再次找到她协商拆房一事,并告诉她隋副县长要和她谈谈。王淑艳说:“我随后就赶到了县政府,隋副县长先问了问我的拆迁要求,听完之后告诉我大局当前要顾及整体,80多户要回迁,并且工期不等人,要顾全大局,先把房子拆了,剩下的事以后再商量。当时我丈夫烧伤入院,能否治愈还不知道,这边县长和政府官员又不停地给我施加压力,无奈之下,我告诉他们愿意拆你们就拆了吧,愿意留就留着,不过我还是坚持我的意见。随后信访局的人将我送回家并拿走了房门钥匙,当时还告诉我拆迁时我应该在现场,我和他说我是被强迫的,所以我不到场。”
      随后王淑艳离开了家,后来听邻居说,当天11时她家门口聚集了很多人,很快二层楼就被夷为平地。

     躺在病床上的潘立国


            8月12日10时30分,记者驱车3个多小时来到绥化市绥棱县对强拆一事进行调查。住在绥棱镇东南街四委的陈永成家同样被强拆,他带着记者来到了曾经的家园,这里已是一片瓦砾。陈永成告诉记者,拆迁之前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任何人来这里说过关于这片要拆迁的事。今年3月末,他突然发现在家附近的墙上贴了一纸《征地通告》,而且在居民名字的后面,标明房屋补偿金额都是统一的每平方米800元,除了房屋之外并没有土地补偿金。由于之前既没有人和他们说起拆迁的事,也没有人来家里进行房产评估,所以住在这里的人并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两个月后,突然有人自称是拆迁推进组的人,告诉他这片地被征用了,要他搬迁,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房子都已作为门市房进行着生意,陈永成表示要原址回迁,对方称拆迁之后要盖冷库,根本没有可以回迁的房子,不然就按一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
     陈永成告诉记者,一路之隔就是绥棱汽配城,160平方米的商服3月份的价格就将近50万,而这边才按一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并且几百平方米的土地一点赔偿都没有,明显不合理。而且自家三套房子都在路边,但是对方就是不给认定为门市,由于双方意见差距巨大,无法达成协议。
     6月4日下午,当时还在外办事的陈永成突然接到邻居电话,说家里被人拆迁了,急急忙忙赶回家的他发现,门前的马路上停了二三十辆车,既有公检法的车也有110、119以及120的救护车,县长、动迁办主任、公安局长、信访局长、城管的人都在现场。虽然几经阻止,但是陈永成夫妻俩毕竟人单势孤,很快被人拉开,随即房子被挖沟机夷为平地,院子里价值五六万元的东西被砸在下面。随后几十辆车浩浩荡荡开出了马路,没有人向他出示任何强拆令或者工作证。
     陈永成告诉记者,强拆后推进组的人多次找到他协商补偿的问题,但是每次对方只问他有什么要求,听完之后却不做任何回答,而且经常朝令夕改,一开始说南侧的房子可以认定是商服北边的是住宅,隔天又变成南侧的是住宅北侧的是商服,事发后他也多次找到信访局,但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陈永成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除非公益项目否则是不能进行强拆的,但是县政府无视这一法律,说拆就拆。
      陈永成表示,被强拆的不止这几家,由于房屋被拆迁后,居民不得不去寻找住处,所以现在并不能完全统计到底多少户被强拆,但是他所知道的就有六七户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而被强拆的。他同时告诉记者:“不管居民是否同意,规定期限内只要没签拆迁协议的,最后的命运就是被强拆,之前政府同样要强拆马路上另一户邻居家,由于邻居最后舍命趴在车底下死死抱住车轮,才没有强拆成功。”
        8月12日10时30分,记者驱车3个多小时来到绥化市绥棱县对强拆一事进行调查。住在绥棱镇东南街四委的陈永成家同样被强拆,他带着记者来到了曾经的家园,这里已是一片瓦砾。陈永成告诉记者,拆迁之前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任何人来这里说过关于这片要拆迁的事。今年3月末,他突然发现在家附近的墙上贴了一纸《征地通告》,而且在居民名字的后面,标明房屋补偿金额都是统一的每平方米800元,除了房屋之外并没有土地补偿金。由于之前既没有人和他们说起拆迁的事,也没有人来家里进行房产评估,所以住在这里的人并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两个月后,突然有人自称是拆迁推进组的人,告诉他这片地被征用了,要他搬迁,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房子都已作为门市房进行着生意,陈永成表示要原址回迁,对方称拆迁之后要盖冷库,根本没有可以回迁的房子,不然就按一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
       陈永成告诉记者,一路之隔就是绥棱汽配城,160平方米的商服3月份的价格就将近50万,而这边才按一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并且几百平方米的土地一点赔偿都没有,明显不合理。而且自家三套房子都在路边,但是对方就是不给认定为门市,由于双方意见差距巨大,无法达成协议。
        6月4日下午,当时还在外办事的陈永成突然接到邻居电话,说家里被人拆迁了,急急忙忙赶回家的他发现,门前的马路上停了二三十辆车,既有公检法的车也有110、119以及120的救护车,县长、动迁办主任、公安局长、信访局长、城管的人都在现场。虽然几经阻止,但是陈永成夫妻俩毕竟人单势孤,很快被人拉开,随即房子被挖沟机夷为平地,院子里价值五六万元的东西被砸在下面。随后几十辆车浩浩荡荡开出了马路,没有人向他出示任何强拆令或者工作证。
     陈永成告诉记者,强拆后推进组的人多次找到他协商补偿的问题,但是每次对方只问他有什么要求,听完之后却不做任何回答,而且经常朝令夕改,一开始说南侧的房子可以认定是商服北边的是住宅,隔天又变成南侧的是住宅北侧的是商服,事发后他也多次找到信访局,但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陈永成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除非公益项目否则是不能进行强拆的,但是县政府无视这一法律,说拆就拆。
      陈永成表示,被强拆的不止这几家,由于房屋被拆迁后,居民不得不去寻找住处,所以现在并不能完全统计到底多少户被强拆,但是他所知道的就有六七户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而被强拆的。他同时告诉记者:“不管居民是否同意,规定期限内只要没签拆迁协议的,最后的命运就是被强拆,之前政府同样要强拆马路上另一户邻居家,由于邻居最后舍命趴在车底下死死抱住车轮,才没有强拆成功。”
        05 拆迁办主任:“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物权法》”
      8月12日15时许,记者见到了绥棱县建设局副局长兼拆迁办主任王洪军(音译)。他告诉记者,那个区域正在进行育才家园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发商为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除了一些回迁户之外,余下的房子会按商品房进行销售。关于潘立国被烧伤一事王主任说:“当时多个部门去了大概三四十人,看到我们去,王淑艳回头就把潘立国锁屋里了。我们先是和王淑艳在马路另一侧就拆迁问题进行再次协商,当时并没有人砸他们家玻璃和扔石头,也没有人冲上楼去撬锁,工作人员只是将两侧马路封锁,我们在房子外围,没有人靠近房屋。当时潘立国突然在楼上开始向下挥洒汽油,我上去告诉他有事可以下来说,这时候他就要点燃打火机,打了四次都被我阻止,第五次他才将火打着。”至于强拆,王主任表示,大部分居民都很顺利地签订了拆迁协议,剩下的居民过分强调自己的利益,当时给王淑艳的条件是原址回迁,由于没有那么大面积的商服,所以除了一套商服之外多余的面积可以给住宅也可以给车库,另外加4万元的补偿款。这个冷库当初建设并没有环保和安监等部门的手续,而且设备完全可以移走,但是对方却要两套130多平米的商服,所以协议一直没有达成。这个区域都签协议了,没有签协议的算王淑艳就两家,已经强拆完了。强拆之前,政府多个部门都会参加听证会,听证会通过后就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强拆,并且强拆的时候房主都在现场,没有房主不在现场就进行强拆的情况。潘立国出事之后王淑艳和隋副县长谈过一次,之后是她主动交的钥匙。另外在汽修城对面那个区域,拆迁后是要建设招商引资的万吨冷库项目,没有住宅和商服所以无法回迁,只能回迁到北侧。当记者表示汽配城对面的居民手中都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有些居民的土地证面积达几百平方米,但是除了回迁住宅,土地并没有得到补偿,而且居民称根据《物权法》除非公益项目否则不能强拆,王主任告诉记者:“土地是国家的,没有补偿,只对地上的产权房屋进行补偿,冷库也是招商引资过来的项目,能提高居民收入,应算公益项目。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
         06 律师:非公共利益需要,不能强拆
        黑龙江援民律师事务所张中文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拆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一为货币补偿,二为产权置换。两种方式都要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估价,估价过程中会考虑到房屋的装修、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合法改造等因素,居民持有合法的土地证就应给予补偿,而且拆迁之前的评估,要按现在的具体地段、新旧、建筑成本等多方面条件进行评估。
      另外根据《物权法》第39条和42条的条款,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但是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而工业冷库建设并不属于公共利益范围。《物权法》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由全国人大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2001年11月1日实施,由国务院制定。按照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效力大于下位法的原则,政府拆迁显然应该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执行,即除非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否则不得强行拆除所有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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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棱一房主阻强拆严重烧伤 官员称不知物权法
2010年08月16日 12:17黑龙江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91

拆迁办主任:“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迁法》”

8月11日记者接到读者反映,一名绥化市绥棱县居民在政府部门强拆自己的房屋时,和前来强拆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身体大面积被火烧伤,目前正在哈市第五医院烧伤科接受治疗。接到线索后,记者迅速赶到医院和绥棱县了解相关情况,原来当地遭到强拆的不止一户,其背后的官民拆迁矛盾引人深思。

01 “就是自焚,得把你家房子拆了!”

在哈市第五医院烧伤科的病床上,记者见到了伤者潘立国。由于半侧脸颊、下颚、胸前、双腿等部位均被烧伤,躺在病床上的潘立国十分虚弱。但是讲起政府部门强拆和自己被烧伤一事,他还是表现得十分激动,“这栋两层的房子是我在2005年的时候购买的,上下两层都有独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一共146.9平方米,由于该地处于绥棱的繁华地区,我就在二楼开了食杂店,同时还出售冰激凌,所以在2005年末的时候,我花14万元将一楼加装了氟利昂制冷设备并改建成了冷库。当时改建的时候我咨询了环保局,对方说不需要相关审批,其他从事此行业的人也告诉我小面积并且用氟利昂制冷的冷库不需要安监等部门的审批手续,此后一直没什么事,直到2010年元旦前后。”

潘立国告诉记者,在没有任何人提前通知他和现场评估的情况下,自家墙上突然贴上了拆迁公告,同时公告上已经将他的房屋进行了作价,总共15万元,而路对面的楼房门市已是3500元一平米。由于作价太低,他和周围的居民都没有接受。4月份开始,自称县里派来的推进组的工作人员开始将他叫到售楼处就拆迁问题进行协商,由于补偿不合理,所以协商一直没有什么进展。5月份,县拆迁办王主任表示按照相关文件拆一还一,门市一平米换一平米,拆冷库还冷库。但是10多天后再次商谈具体细节的时候,王主任突然改口,矢口否认答应还建冷库,并开始询问潘立国有什么拆迁要求,并且告诉潘立国,他们进行棚户区改造没有义务再建个冷库,回迁设计的门市房135平米一套,多余的面积可以换个住房或者车库,至于冷库本身就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另外不光潘立国一家,拆迁的都没有补偿。

潘立国的爱人王淑艳表示,最后拆迁办只答应冷库给4万元赔偿,由于双方差距太大始终没达成协议,最后几次协商的时候,对方向潘立国夫妇表示,给开发商逼急了就要“掰牙”,“你看电视了吗?就是自焚也得把房子拆了,有你们哭的那天。”随后工作组不再和她家进行协商。事情一直僵持到7月份,当时仅剩潘立国夫妇家还没有被拆迁,另一家邻居已被强拆完毕。

王淑艳指着已变成废墟的家园

02 房主被烧伤后,强拆人员又冲了上来

7月30日10时30分左右,王淑艳下楼去买菜,刚打开家门就看到110、120、119等二三十辆车停在门外的马路上,害怕之余,她马上将二楼的门锁上,这时县拆迁办王主任下车告诉她,“今天拆你家。”

王淑艳告诉记者,当时在场的公检法司人员都没有穿着制服,全部为便装,也没有人向她出示任何有效身份证明,这时候有人说把门撬开,周围的人一下冲上来,有人砸玻璃、有人撬门。眼见门锁即将被撬开,站在屋里的潘立国立即将门顶住,此时破碎的玻璃和砖头四处迸溅,玻璃碴和砖头将潘立国划伤,看着身上流出的鲜血,愤怒的潘立国随手拿起旁边装在矿泉水瓶中用来清洗自家三轮车零件的汽油开始向楼下和门口挥洒,并拿着打火机警告楼下的拆迁人员,如果再继续打砸,他就要将汽油点燃。

经过多次警告,这些打砸的人才停手退到楼下。这时王主任走上楼,把手从门旁的窗户伸进去拽潘立国的手,两个人随后撕扯到一起,就在撕扯过程中,打火机突然点燃,被火撩了一下的王主任马上撤了下来,而潘立国立即成了火人,119随即开始灭火。看到潘立国身上的火被扑灭后,刚才打砸的人重新又扑了上来,满身是伤的潘立国被逼到了窗台上,于是他大喊,“如果你们再上我就跳下去。”这时人群中有人说撤吧,随后几十辆车和刚才强拆的人浩浩荡荡离开了潘立国家。此时突然有一个人将一纸《强制拆迁决定书》塞到王淑艳手中,并问她是否签字,得到否定的答复后,该人离开了现场。

事发后潘立国被送进了医院,由于当地医院表示烧伤严重治不了,随后潘立国被转到了哈市第五医院进行治疗。等王淑艳再回到家中时,家里已被停电,且电线被剪断。找到电力部门,对方表示“你们找政府吧”,而县信访办相关工作人员的答复仅有5个字,“我们知道了”。

03 信访局:把房子拆了就给治病

副县长:照顾大局,先把房拆了

王淑艳告诉记者,出事后她多次找到县信访局说明情况,爱人烧伤住院急需用钱,不管是救助还是其他途径,能不能先解决一下看病的问题,可对方的答复都是先谈房子,只要先拆了房子治病的事就好办,如果不先把房子问题谈好,其他免谈。8月9日,信访办再次找到她协商拆房一事,并告诉她隋副县长要和她谈谈。王淑艳说:“我随后就赶到了县政府,隋副县长先问了问我的拆迁要求,听完之后告诉我大局当前要顾及整体,80多户要回迁,并且工期不等人,要顾全大局,先把房子拆了,剩下的事以后再商量。当时我丈夫烧伤入院,能否治愈还不知道,这边县长和政府官员又不停地给我施加压力,无奈之下,我告诉他们愿意拆你们就拆了吧,愿意留就留着,不过我还是坚持我的意见。随后信访局的人将我送回家并拿走了房门钥匙,当时还告诉我拆迁时我应该在现场,我和他说我是被强迫的,所以我不到场。”

随后王淑艳离开了家,后来听邻居说,当天11时她家门口聚集了很多人,很快二层楼就被夷为平地。

躺在病床上的潘立国

04 遭强拆不止一家 房主不在照拆不误

8月12日10时30分,记者驱车3个多小时来到绥化市绥棱县对强拆一事进行调查。住在绥棱镇东南街四委的陈永成家同样被强拆,他带着记者来到了曾经的家园,这里已是一片瓦砾。陈永成告诉记者,拆迁之前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任何人来这里说过关于这片要拆迁的事。今年3月末,他突然发现在家附近的墙上贴了一纸《征地通告》,而且在居民名字的后面,标明房屋补偿金额都是统一的每平方米800元,除了房屋之外并没有土地补偿金。由于之前既没有人和他们说起拆迁的事,也没有人来家里进行房产评估,所以住在这里的人并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两个月后,突然有人自称是拆迁推进组的人,告诉他这片地被征用了,要他搬迁,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房子都已作为门市房进行着生意,陈永成表示要原址回迁,对方称拆迁之后要盖冷库,根本没有可以回迁的房子,不然就按一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

陈永成告诉记者,一路之隔就是绥棱汽配城,160平方米的商服3月份的价格就将近50万,而这边才按一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并且几百平方米的土地一点赔偿都没有,明显不合理。而且自家三套房子都在路边,但是对方就是不给认定为门市,由于双方意见差距巨大,无法达成协议。

6月4日下午,当时还在外办事的陈永成突然接到邻居电话,说家里被人拆迁了,急急忙忙赶回家的他发现,门前的马路上停了二三十辆车,既有公检法的车也有110、119以及120的救护车,县长、动迁办主任、公安局长、信访局长、城管的人都在现场。虽然几经阻止,但是陈永成夫妻俩毕竟人单势孤,很快被人拉开,随即房子被挖沟机夷为平地,院子里价值五六万元的东西被砸在下面。随后几十辆车浩浩荡荡开出了马路,没有人向他出示任何强拆令或者工作证。

陈永成告诉记者,强拆后推进组的人多次找到他协商补偿的问题,但是每次对方只问他有什么要求,听完之后却不做任何回答,而且经常朝令夕改,一开始说南侧的房子可以认定是商服北边的是住宅,隔天又变成南侧的是住宅北侧的是商服,事发后他也多次找到信访局,但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陈永成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除非公益项目否则是不能进行强拆的,但是县政府无视这一法律,说拆就拆。

陈永成表示,被强拆的不止这几家,由于房屋被拆迁后,居民不得不去寻找住处,所以现在并不能完全统计到底多少户被强拆,但是他所知道的就有六七户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而被强拆的。他同时告诉记者:“不管居民是否同意,规定期限内只要没签拆迁协议的,最后的命运就是被强拆,之前政府同样要强拆马路上另一户邻居家,由于邻居最后舍命趴在车底下死死抱住车轮,才没有强拆成功。”

8月12日10时30分,记者驱车3个多小时来到绥化市绥棱县对强拆一事进行调查。住在绥棱镇东南街四委的陈永成家同样被强拆,他带着记者来到了曾经的家园,这里已是一片瓦砾。陈永成告诉记者,拆迁之前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任何人来这里说过关于这片要拆迁的事。今年3月末,他突然发现在家附近的墙上贴了一纸《征地通告》,而且在居民名字的后面,标明房屋补偿金额都是统一的每平方米800元,除了房屋之外并没有土地补偿金。由于之前既没有人和他们说起拆迁的事,也没有人来家里进行房产评估,所以住在这里的人并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两个月后,突然有人自称是拆迁推进组的人,告诉他这片地被征用了,要他搬迁,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房子都已作为门市房进行着生意,陈永成表示要原址回迁,对方称拆迁之后要盖冷库,根本没有可以回迁的房子,不然就按一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

陈永成告诉记者,一路之隔就是绥棱汽配城,160平方米的商服3月份的价格就将近50万,而这边才按一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并且几百平方米的土地一点赔偿都没有,明显不合理。而且自家三套房子都在路边,但是对方就是不给认定为门市,由于双方意见差距巨大,无法达成协议。

6月4日下午,当时还在外办事的陈永成突然接到邻居电话,说家里被人拆迁了,急急忙忙赶回家的他发现,门前的马路上停了二三十辆车,既有公检法的车也有110、119以及120的救护车,县长、动迁办主任、公安局长、信访局长、城管的人都在现场。虽然几经阻止,但是陈永成夫妻俩毕竟人单势孤,很快被人拉开,随即房子被挖沟机夷为平地,院子里价值五六万元的东西被砸在下面。随后几十辆车浩浩荡荡开出了马路,没有人向他出示任何强拆令或者工作证。

陈永成告诉记者,强拆后推进组的人多次找到他协商补偿的问题,但是每次对方只问他有什么要求,听完之后却不做任何回答,而且经常朝令夕改,一开始说南侧的房子可以认定是商服北边的是住宅,隔天又变成南侧的是住宅北侧的是商服,事发后他也多次找到信访局,但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陈永成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除非公益项目否则是不能进行强拆的,但是县政府无视这一法律,说拆就拆。

陈永成表示,被强拆的不止这几家,由于房屋被拆迁后,居民不得不去寻找住处,所以现在并不能完全统计到底多少户被强拆,但是他所知道的就有六七户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而被强拆的。他同时告诉记者:“不管居民是否同意,规定期限内只要没签拆迁协议的,最后的命运就是被强拆,之前政府同样要强拆马路上另一户邻居家,由于邻居最后舍命趴在车底下死死抱住车轮,才没有强拆成功。”

05 拆迁办主任:“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物权法》”

8月12日15时许,记者见到了绥棱县建设局副局长兼拆迁办主任王洪军(音译)。他告诉记者,那个区域正在进行育才家园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发商为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除了一些回迁户之外,余下的房子会按商品房进行销售。关于潘立国被烧伤一事王主任说:“当时多个部门去了大概三四十人,看到我们去,王淑艳回头就把潘立国锁屋里了。我们先是和王淑艳在马路另一侧就拆迁问题进行再次协商,当时并没有人砸他们家玻璃和扔石头,也没有人冲上楼去撬锁,工作人员只是将两侧马路封锁,我们在房子外围,没有人靠近房屋。当时潘立国突然在楼上开始向下挥洒汽油,我上去告诉他有事可以下来说,这时候他就要点燃打火机,打了四次都被我阻止,第五次他才将火打着。”至于强拆,王主任表示,大部分居民都很顺利地签订了拆迁协议,剩下的居民过分强调自己的利益,当时给王淑艳的条件是原址回迁,由于没有那么大面积的商服,所以除了一套商服之外多余的面积可以给住宅也可以给车库,另外加4万元的补偿款。这个冷库当初建设并没有环保和安监等部门的手续,而且设备完全可以移走,但是对方却要两套130多平米的商服,所以协议一直没有达成。这个区域都签协议了,没有签协议的算王淑艳就两家,已经强拆完了。强拆之前,政府多个部门都会参加听证会,听证会通过后就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强拆,并且强拆的时候房主都在现场,没有房主不在现场就进行强拆的情况。潘立国出事之后王淑艳和隋副县长谈过一次,之后是她主动交的钥匙。另外在汽修城对面那个区域,拆迁后是要建设招商引资的万吨冷库项目,没有住宅和商服所以无法回迁,只能回迁到北侧。当记者表示汽配城对面的居民手中都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有些居民的土地证面积达几百平方米,但是除了回迁住宅,土地并没有得到补偿,而且居民称根据《物权法》除非公益项目否则不能强拆,王主任告诉记者:“土地是国家的,没有补偿,只对地上的产权房屋进行补偿,冷库也是招商引资过来的项目,能提高居民收入,应算公益项目。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

06 律师:非公共利益需要,不能强拆

黑龙江援民律师事务所张中文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拆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一为货币补偿,二为产权置换。两种方式都要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估价,估价过程中会考虑到房屋的装修、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合法改造等因素,居民持有合法的土地证就应给予补偿,而且拆迁之前的评估,要按现在的具体地段、新旧、建筑成本等多方面条件进行评估。

另外根据《物权法》第39条和42条的条款,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但是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而工业冷库建设并不属于公共利益范围。《物权法》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由全国人大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2001年11月1日实施,由国务院制定。按照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效力大于下位法的原则,政府拆迁显然应该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执行,即除非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否则不得强行拆除所有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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