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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鸽舍
地 区:黑龙江 文章总数:141篇 推荐篇数: 35篇 留言数量:46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847 建立时间:200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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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厦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0-2-5 14: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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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首届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绥化市五星赛鸽公棚
监管单位:绥化市体育局
赞助单位:绥化市组合时尚地美发公司(冠名并提供所有奖杯)
黑龙江辉煌国际赛鸽交流中心
黑龙江省绥化市恒辉鸽业
防疫技术指导:绥化市北林区畜牧局卫生防疫站
本赛鸽公棚只是一个给爱鸽人提供验证赛鸽实力和赛鸽交流的服务平台,而不是参与输赢的“庄家”。只有合理的赛制和参赛费用,比赛才能展现它的真实性。
本届比赛总奖金14万元 限收正式参赛鸽1400羽 总共260个获奖机会 奖杯63尊 获奖几率为15%
一、 参赛条件
1、 凡承认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 赛鸽必须是出生25——50天的健康幼鸽,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0年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 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由北林区防疫站工作人员亲临指导)。如鸽主自行接种过,请在交鸽时予以说明。
4、 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5、 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奖金不变。
6、 参赛鸽友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详细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上网公开,以便查询。
二、 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 本次比赛设热身赛、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
2、 热身赛日期:2010年9月18日 200公里(正负10公里)地点:西线
3、 预赛日期:2010年9月25日 300公里(正负10公里)地点:西线
4、决 赛 日 期:2010年10月2日 500公里 (正负10公里)地点:西线
5、团体赛:凡交6羽参赛鸽(可带2羽预备鸽,饲养费一并交清)为一参赛单位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多送6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交鸽时,鸽主自行编组确定后不得更改)。以决赛获奖名次内两羽以上,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6、 鸽王赛:参赛鸽在热身赛、预赛、决赛三次比赛中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分速相同,决赛分速高者列前。
注:比赛如遇到恶劣天气,时间顺延、即时上网通知
三、 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 每羽赛鸽参赛费100元,饲养管理费50元(共计150元)交鸽时请鸽友自觉交清,9月1日120公里训放结束后按存棚羽数在7日内必须全部交清同一名下所有参赛鸽的参赛费用每羽100元。届时由资深裁判袁庆军及各地参赛鸽友选派的裁判代表或鸽友监督上笼及归巢情况,并上网公告。
2、 交鸽前接受参赛鸽友预订。
3、 交鸽时间: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如集正式鸽1400羽提前结束
4、 交鸽地点:五星赛鸽公棚。(绥化市北林区新源管区九中南1公里处)
外地鸽友可托运至绥化,但须提前通知本公棚。费用自理。
5、 外地鸽友可把参赛费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汇款后请在汇款存根上注明姓名及电话号码传真给本棚作为领取奖金和归巢鸽的凭证。
四、 奖励办法及录取名次
1、 热身赛200公里:取10名 前五名颁发奖杯。
冠军—10名 奖金各100元。
2、 预赛300公里:取20名 前10名颁发奖杯。
冠军:1000元 亚军:500元 季军:300元 4—10名:200元 11—20名100元
3、 决赛500公里:取200名 前10名颁发精美奖杯各一尊
冠军: 10000元 亚军: 5000元 季军:3000元
4—10名:1500元 11—30名:1000元 31—50名:800元
51—200名:400元 201名、251名、301名、351名、401名、451名获幸运奖,每名奖励一羽名贵血统幼鸽(由辉煌国际赛鸽交流中心和恒辉鸽业提供赞助)。
4、 团体赛: 取10名,颁发精美奖杯各一尊。
冠军:1000元 亚军: 500元 季军: 300元 4—10名:200元。
5、 鸽王赛:取10名,颁发精美奖杯各一尊。
冠军:1000元 亚军: 500元 季军: 300元 4—10名:200元。
6、 150公里起各站设50、100元组指定鸽、奖金分配:冠军30% 亚军20% 季军15% 4—5名各10% 500元组为一把抓,公棚提取集鸽费的15%做组织费用,其余作为奖金发放,为冠军提供奖杯。
7、 以县市为单位,凡交50羽以上的地区,评地区鸽王冠军,获精美奖杯一尊。
注:所有获奖鸽的奖金和拍卖所得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五、 竞赛办法
1、 严格执行中鸽协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与《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将在参赛鸽友或参赛鸽友选派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比赛,同时欢迎广大鸽友前来观看。
2、 比赛采用GPS测距电子扫描系统计时,按分速排名,高者列前。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由本次比赛竞赛委员会和裁判组作最终裁决,公告公示。
3、 赛鸽从入棚即佩戴电子足环,定期通过网站向参赛鸽友提供赛鸽的家飞情况和训放成绩,随时接受参赛鸽友的查询。
4、 5至200公里之间不少于10—15次训放。
5、 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当日第一羽归巢至次日18:00结束。如在报到期内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六、 参赛鸽的意外损失和处理
1、 2010年7月30日前参赛鸽如发生飞失或病亡,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7月30日后发生飞失或病亡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负责赔偿。
2、 为保证赛鸽的竞技状态,预赛前后赛鸽均正常家飞,及短距离训放,如发生飞失撞伤等意外损失,公棚不负责赔偿。
七、 获奖鸽、归巢鸽归属
1、 决赛次日举行颁奖拍卖大会,前200名获奖鸽及鸽王前10名参加拍卖(起拍价200元),拍卖收入60%返还参赛鸽主,40%归公棚作组织费用。
2、 未拍出的获奖鸽鸽主凭有效交50元领回,归巢鸽鸽主凭有效交30元领回。拍卖结束后15日内鸽主不来领取则视为放弃,由公棚自行处理。
3、 参赛鸽费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交清,如鸽主未办理交款手续则视为鸽主放弃所有权,公棚有权作任何处理。
4、 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疫情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而导致比赛不能进行,将按国家规定执行,公棚将退还鸽主参赛费(不含饲养费)返回存棚参赛鸽。
本规程解释权归绥化市五星赛鸽公棚
联系人:梁晓涛
联系电话:137045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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