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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鸽舍
地 区:黑龙江 文章总数:141篇 推荐篇数: 35篇 留言数量:46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847 建立时间:200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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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厦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09-3-9 9: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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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黑龙江大庆 皇府公棚第三届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监赛单位
1、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皇府集团 ;
2、承办单位:皇府赛鸽公棚 ;
3、监赛单位:黑龙江省信鸽协会 。
二、参赛条件
1、所有参赛幼鸽必须佩戴2009年所属国家、地区正式足环1枚,参赛鸽友须承认本规程,赛 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合同生效,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
2、参赛鸽必须是28-45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受。训养期间发生丢失病亡,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予赔偿。
3、本棚工作人员禁止以任何名义参赛。
三、比赛项目及时间
1、180公里初赛 日期:2009年9月18日吉林松源
2、300公里预赛 日期:2009年9月25日吉林长岭
3、500公里决赛 日期:2009年10月3日辽宁法库
4、三关鸽王赛(以三关分速相加高者为先)
5、团体赛:凡交10羽参赛鸽为一组参赛单位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多送10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编组A、B、C……以此类推,以决赛获奖前700名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名。交鸽时进行分组,一经指定不可更改,不指定者按电脑自动编组为准,及时在网上公布。
四、参赛费、训养费缴纳办法
1、参赛鸽每羽缴费600元,含饲养费100元、参赛费500元。
2、鸽友交鸽时请同时缴清饲养费每羽100元。
3、100公里训放结束后,鸽友根据网上电子扫描公布的存棚实际羽数交纳参赛费500元,通过本中心指定银行帐号一次性将参赛费一并汇入我中心,或来中心缴费并将银行回执传真至本中心,未传真回执者出现一切问题由鸽主本人负责。
4、超过10日内不缴费者,本中心视同鸽主自动放弃,本中心有处置权。
五、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180公里初赛取前50名,前三名颁发奖杯,
冠军2000元 亚军1000元 季军500元 4-30名300元 31-50名100元
2、300公里预赛取前100名,前三名颁发奖杯,
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10名各1200元 11-100名500元
3、500公里决赛取前700名,前十名颁发奖杯,
冠军100000元 亚军50000元 季军30000元 4-30名各10000元
31-100名各6000元 101-300名各3000元 301-500名各2000元 501-700名各1000元
4、幸运奖——决赛第701名获幸运奖,奖金2000元;
5、三关鸽王赛取前10名(以三关分速相加高者为先),前十名颁发奖杯,
冠军20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5000元 4-10名各2000元
6、团体赛取前十名,前三名颁发奖杯,
冠军30000元 亚军20000元 季军10000元 4-10名各6000元
7、指定鸽收费及奖励办法
(1)180公里、300公里预赛、500公里决赛均设指定鸽。
(2)指定鸽每羽收费标准A组100元;B组200元,C组300元;
(3)奖励办法:各录取前5名:第1名40%、第2名20%、第3名10%、第4-5名各5%。
六、收鸽时间、地点、要求
1、收鸽时间:2009年3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止节假日不休息。
2、收鸽地点:黑龙江省大庆乙烯农场驾校院里500米(皇府公棚),萨尔图区公园桥下鸽市。
3、本中心负责接站,鸽友交鸽运费手续自理。采用空运方式的鸽友请办理动检证及相关手续,境外鸽友须负责提供检疫证明、报关、动检、运输等相关费用。外地鸽友可托运大庆火车站、中七路客运站、大庆建设大厦等站。并提前通知本中心服务电话,以便及时接站。
4、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交鸽,鸽友都要准确提供网上登记名称及手机号,各地代理交鸽也要告知本中心准确鸽主姓名及联络方式。
七、竞赛办法及赛鸽管理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本中心规程。
2、裁判员由省信鸽协会指派,负责集鸽、司放、监放、成绩审定。比赛采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以电脑按分速排列成绩为准。若计时遇同分同秒,以电脑自动显示排名顺序为准。
3、决赛为第一羽归巢鸽至次日18时结束。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未满,剩余名次奖金由参加决赛上笼鸽均分。如比赛期内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决赛上笼鸽均分。
4、预赛结束至决赛上笼前,本中心正常家飞训放,由于家飞训放造成赛鸽飞失、碰撞等一切意外原因,本中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5、为使赛鸽达到竞关翔状态,一关前路训不少于10次。
6、幼鸽交鸽在观察棚进行观察,经过观查、整理和统一接种疫苗后进入大棚(鸽主己接种育苗的应告知公棚),在训放和比赛上笼时,公棚发现电子足环有不灵敏或损坏的,为了鸽友的利益,公棚有权及时更换电子足环,并及时通知鸽主。
7、赛鸽出现生病、死亡、游棚本中心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不补交者视为放弃。
八、获奖鸽拍卖及迟归鸽处理
1、决赛后举办发奖及优胜鸽拍卖大会,拍卖所得60%归鸽主,40%归公棚,拍卖起价500元。
2、拍卖对象:预赛前10名、鸽王前10名、决赛前500名获奖鸽。
3、流拍鸽、五百名后获奖鸽、迟归鸽由鸽主凭参赛卡缴纳相应费用后10日内领回。
4、领取费用:迟归鸽50元,五百名后获奖鸽及流拍鸽200元领回。
5、10日后未办理领取手续的,公棚视为鸽主放弃领取权利,不再办理迟归及流拍鸽的认领工作,请鸽友谅解。
九、其它说明
1、参赛奖金和拍卖等相关税费由鸽主自负。
2、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禽流感,政府突发规定)等,造成停赛,本中心退还参赛费,不退还训养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如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顺延。
4、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庆皇府公棚.
十、汇款及联系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 6222020905001649359 关艳云
中国农业银行 6228481590065238619 关艳云
汇款后请在汇款单上注明申报的鸽主名称和联系电话发传真至本中心财务部
传真电话:0459-4617777
联系电话:1394698733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46971628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3836791949 联系人:黄 庆
联系电话:13836996671 联系人:系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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