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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鸽舍
地 区:黑龙江 文章总数:141篇 推荐篇数: 35篇 留言数量:46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847 建立时间:200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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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2009年第二届秋季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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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厦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09-1-5 14: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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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2009年第二届秋季竞赛规程
黑龙江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 http://hljtj.chinaxi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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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羽参赛费160元 总奖金25万元 限收参赛鸽2000羽 共355个获奖机会 奖杯63樽
主办单位: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
监管单位:黑龙江省信鸽协会 明水县信鸽协会
本中心宗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聚天下鸽友,结天下鸽友,不以
赢利目的,让社会高、低收入群体的鸽友的爱鸽,都能获得施展风采的机
会、理想的竞翔平台,您的爱鸽在本中心会有一个宽松舒适的生活环境,以
保证其得到充分的发挥。
一、 参赛条件
1. 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赛鸽俱乐部各大公棚均可
参赛。
2. 国内参赛鸽必须佩戴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的 2009年正式信鸽足环一
枚。
3. 参赛鸽必须是25天—40天的健康雏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本
中心统一注射疫苗,如鸽主自行防疫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二、 参赛费用 交鸽时间 地点 付款方式
1. 每羽参赛鸽参赛费160元,其中交鸽时交饲养费50元。境外参赛鸽检疫、报关及所有交鸽运费均由鸽主自理。
2. 9月15日200公里热身赛前,在鸽会派裁判员及鸽友代表监督下,中心进
行逐羽扫描,届时按实际存棚羽数收取剩余参赛费110元。参赛鸽主如在规
定时间(200公里热身赛前)未交清参赛费,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
有权,本中心将上网公布并出售,出售鸽所获奖金及拍卖所得归新鸽主,原
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3. 交鸽时间: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6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
4. 交鸽地点:明水县明水镇。凡交鸽50羽以上者,中心可上门收取。
北京地区代理人: 董延安 电话:13146963881
哈尔滨代理人:道里区安平街19号平安大药房
王奉阳 0451-82005116
张宪奎 0451-55697390
辽宁省辽阳市代理人: 李云峰 15902477376
大庆市代理人 龙 凤: 孙德军 13936766577
让胡路: 李世彪 0459-5077482 0459-6873673
13836892350
安达市代理人: 姜士民 0455-8965758
5.汇款方式:农业银行 账号:08-430300460063229
户名:肇彦夫, 电话:13945550242
6. 为公平、公正,凡本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
奖金照发。比赛时欢迎鸽主前往施放地及报到地进行监督。
7. 自鸽主将幼鸽交到本中心后,本规程即为双方生效合同,双方均按本规
程执行。 交齐参赛费后,本中心填写的参赛卡与本年度规程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请鸽友妥善保管,领取奖金及归巢鸽时必须持参赛卡进行。
三、 比赛项目 时间 施放地
1. 200公里热身赛:2009年9月15日(农历7月27日)地点:黑龙江肇洲县
南.
2. 300公里预赛:2009年9月20日(农历8月2日)地点:吉林松源市南.
3. 500公里决赛:2009年9月26日(农历8月9日)地点:辽宁昌图县北.
4. 500公里决赛设团体赛。
5. 150公里训放 200公里热身赛 300公里预赛及500公里决赛设指定鸽
赛。
如遇天气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本中心将对比赛时间进行调
整,届时网上通知鸽友。
四、 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以人民币计算)
1. 200公里热身赛录取前4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至十名各200元,第十一至四十名各100元. 。
2. 300公里预赛:录取前50,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至三名各1000元,第四至十名各500元,第十一至五十名各200元。
3.500公里决赛:录取前24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6000元,亚军 10000元,季军 5000元,第四至十名各3000元,第
十一至二十名各1500元,第二十一至一百名各1000元,第一百零一至二百名
各500元,第二百零一至二百四十名各400元。
4.团体赛: 录取前十名, 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第四至五名各500元。第六至
十名各300元。
5.300公里、500公里双关鸽王录取前十五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第四至五名各500元,第六至
十五名各300元。
6. 指定鸽赛每站分50元组 100元组,各组取前五名,第一名各发奖杯一
樽,奖金分配为:
第一名30% 第二名20% 第三名15% 第四至五名各10%。
7.团体参赛办法:(1)凡交鸽10羽为一组(每组可带三至五羽预备鸽,发
生丢失或病亡时作为补充,预备鸽正常缴费)即具备团体赛资格,超过10羽
可另分为A、B、C、D组。交鸽时由鸽主编组,如鸽主不编组,本中心将按交
鸽顺序自行编组,并在网上发布编组情况,网上发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2)录取办法:在决赛获奖鸽前240名范围内按每组获奖羽数多者为优
胜, 如获奖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在先者为胜。
五、 获奖鸽归巢处理办法
1. 2009年10月3日举行获奖鸽发奖及拍卖会,预赛前十名、决赛及双关鸽王
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起价为200元,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
中心。
2. 拍卖会脱拍鸽鸽主凭参赛卡及有效,交80元人民币领回。未获奖鸽
交40元人民币领回。拍卖会后5天内办理领取手续(10月8日终止领鸽)。
注:外地鸽友如前来参加拍卖会,想当日取回参赛鸽,须提前三天告知本中
心,否则当日不能领回。鸽主不来领取参赛鸽,中心可按鸽主告知的形式将
鸽子发回,如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中心有权做任何处理,鸽主不
再主张任何权力,领取归巢鸽一事,鸽主采取自愿的形式,本中心改变2008
年领鸽从奖金中扣款的做法。
3. 晚期归巢或拍卖领回后又飞回本中心的赛鸽,我们将及时通知鸽主领
回。
六、 参赛鸽意外损失及补救办法
1. 2009年3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本中心有几次查棚,幼鸽飞、丢、伤亡、
本中心将通知鸽主,鸽主自愿补交。
2. 为强化赛鸽体质,收鸽结束后中心将对信鸽进行强行家飞,丢失、伤亡
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中心不负责赔偿。
七、 其他说明:
1. 本中心的比赛、训放将遵照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制定的《信鸽竞赛规程与
裁判法》执行。
2.本中心训放、比赛成绩严格按照鸽协指定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钟为准。若
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确定比赛成绩时,本次比赛
取消,择日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3. 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决赛次日18点整。
4. 在有效报到期内如没有归巢鸽,其全部奖金(不包括团体赛所设奖
金),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如归巢鸽报到名次未取满,所有归巢鸽按所取名
次获奖,剩余奖金由有效报到期内获奖鸽均分。
5. 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的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参赛鸽主自
理。
6. 如遇疫情及不可抗拒因素使比赛不能举行,中心不做任何赔偿。
7. 本规程解释权属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未尽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8.本中心一切信息均在中国信鸽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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