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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强鸽舍
地 区:辽 宁 文章总数:3712篇 推荐篇数: 109篇 留言数量:318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0074 建立时间:200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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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宝强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08-10-6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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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鸽子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乐趣。不过,蒋先生却因为养鸽被邻居告上了法庭。日前,东城法院判决蒋先生将鸽子棚拆除,并将渣土清运干净。
杨女士说,她和被告居住在同一个单元,自己住在顶层。被告在原告房顶上养鸽子,每天要到原告房顶上喂食、哄放,久而久之将原告的房顶踩坏。双方通过物业、居委会、派出所调解,均不能解决。为此,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拆除自己房顶上的鸽子棚,恢复原状,保证以后不在原告房顶上养鸽子。
法庭上,被告蒋某称,鸽子棚是搭建在原告同层的邻居的房顶上,而不是搭建在原告家房顶上。他平时照料鸽子时,都非常小心,尽量不给邻居增加麻烦,如果造成原告房屋损坏,同意给原告维修,但他不同意拆除鸽笼。
庭审结束后,法官主持调解,但未果。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所建的鸽子棚虽未直接建在原告的房顶上,但其从单元楼顶门到其鸽子棚,必经原告家房顶,对原告的正常生活确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且楼顶属公共部位,禁止擅自占用。原告要求被告拆除楼顶上的鸽子棚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因此判决被告蒋某自行拆除鸽子棚,并将物品清运干净。
宣判后,蒋某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目前该案判决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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