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宝公棚二OO九年第四届竞赛规程
三羽正式鸽带三羽预备鸽100公里训放后交费
新疆连续四年的收鸽冠军 含金量、性价比最高的顶级赛事
监管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
承办单位:新疆天宝公棚
全部参与比赛的会员及鸽主有权随时监督
科学管理 精心训养 公平竞赛 真诚服务 总奖金:370万元
一、竞赛项目、时间、距离及地点:
设单鸽、团体赛、综合排名
1. 300公里预赛2009年9月21日集鸽,9月22日司放。司放地:高 泉 (乌苏市)
2. 500公里决赛2009年9月30日集鸽,10月1日司放。司放地:三 台 (赛里木湖)
3. 若遇不适宜放飞天气,比赛和训放时间相应顺延或择期,届时可通过浏览互联网、海报或电话咨询有关比赛、训放和公棚动态等信息。
二、参赛条件
1. 凡承认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 参赛鸽必须是25-35天的健康幼鸽,凡有疫情的地区均不接收。
3. 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2009年所属协会正式足环一枚,假环成绩无效。
4. 所有参赛鸽由本公棚统一接种疫苗,若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予以说明。
三、参赛费用:
1.三羽正式鸽,可带三羽预备鸽(交四带四,以此类推),交鸽时交清正式鸽饲养费,每羽200元整(预备鸽暂不交)7月20日清棚后七日内,交清正式鸽参赛费每羽800元整(如正式鸽飞失或病亡预备鸽将自动升为正式鸽),乐土驿站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七日内,有预备鸽的鸽主按训放名单补交预备鸽饲养费参赛费1000元整。(概不赊欠,免开尊口)。
2.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交费手续的,视为该鸽主自动放弃该赛鸽的参赛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鸽主自负。赛鸽则由公棚统一处理。
四、报名及集鸽办法:
1.收鸽时间2009年3月15日至6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
2.外埠参赛鸽空运、汽运需提前通知公棚工作人员接鸽,空运费、汽运费、检疫费自理。
3.收鸽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五一农场新疆天宝赛鸽公棚及各地代收点。
收鸽热线:联系人:白玉江:电话:13319910026 崔建峰:13201218360
天宝公棚:0991-3966188
赛鸽服务专线:0991-3966188 邓女士:13899802207
汇 款 地 址:农业银行(兵团农行友好路分理处)
卡 号:95599 8089 05784 92211 户 主:陈 丽
汇 款 地 址: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工商银行友好路分理处)
卡 号:6222 0230 0200 3507 806 户 主:陈 丽
汇 款 地 址:建设银行(建行友好北路支行营业部)
卡 号:6227 0045 4030 2745 587 户 主:陈 丽
鸽主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据传真至我公棚备查。传真:0991-3968596
五、 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验鸽、比赛等裁判工作由自治区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调派裁判执裁。
3.比赛采用电子扫描系统计时,按分速(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领先,分速相同按计时系统自动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本次大赛竞赛委员会和裁判组根据《规则》和《规程》作最终裁决,公告公示后发放奖金、举行拍卖。
4.决赛名次录取的有效期为放鸽之日到次日下午20:00时止。
5.团体赛、凡交6羽参赛鸽者(含预备鸽),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乐土驿100公里训放结束后即分组,分组以6羽为一组,多出6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编组A组、B组、C组……依此类推,不足6羽可按实分组。一经编组公示后,不得更改。
6.如交鸽时为6羽,具备了团体资格,但乐土驿站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不足6羽,则按实分组,同样具有团体赛资格。
7.团体赛以决赛6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团体赛必须入赏2羽以上方有资格入选。
8.如在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羽数未达到规程应录取的名额,已排定的名次按规程发奖,剩余名次的奖金按上笼羽数均分。如在有效期内无赛鸽归巢则按上笼羽数均分奖金。
9. 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性,本次决赛采用一次性密封贴密封足环的办法,决赛上笼前进行密封,赛鸽归巢后大屏幕及监视器显示为初榜成绩,裁判验鸽时如发现名次鸽足环的密封贴异常,则该鸽成绩判为失格,名次则由后续名次鸽递延。
10. 综合鸽王由二关分速累加的优胜者获得。
六、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A.预赛 300公里 奖励前100名,
冠军 |
亚 军 |
季 军 |
4名-10名 |
11名-100名 |
贰万元整 |
壹万元整 |
伍仟元整 |
各叁仟元整 |
各壹仟元整 |
B.决赛 500公里 奖励前600名 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名-10名 |
贰拾万元整 |
壹拾万元整 |
伍万元整 |
叁万元整 |
11名-20名 |
21名-150名 |
151名-300名 |
301名-600名 |
各壹万伍仟元整 |
各壹万元整 |
各肆仟元整 |
各贰仟元整 |
C.团体赛 奖励前30名 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 |
亚 军 |
季 军 |
4名-10名 |
11名-30名 |
捌万元整 |
伍万元整 |
叁万元整 |
各壹万元整 |
各伍仟元整 |
D.以新疆行政区划分设各地冠军一名,外地区冠军一名,各发奖杯一樽。
F.综合鸽王 奖励前3名 各发奖杯一樽
E.参赛卡是本届比赛的重要凭证,奖金、奖品,拍卖费、归巢鸽领取一律凭参赛卡。
F.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费均由获奖鸽主承担。请受益人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完税手续。
七、获奖拍卖鸽及归巢鸽处理:
1.决赛获奖鸽前400名和境外鸽全部拍卖,起拍价为1000元。鸽主本人可自定起拍价。后200名至全部归巢鸽鸽主可自愿选择拍卖或领回(起拍价为500元,领回交50元)。鸽主本人可自定起拍价。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本公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流拍鸽,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
3.拍卖结束后20天内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领取归巢鸽,逾期不领取由本公棚自行处理。
4.拍卖前请鸽主事先准备好血统书,以便参加拍卖。
八、其他事项:
1.收鸽即给其佩戴电子环,任何人都无权给赛鸽套识别环。
2.比赛奖金50%存放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无论集鸽多少,均按照本规程执行。
3.公棚有权对奖鸽拍照并进行广告宣传。
4.请参赛鸽主自选代表,全程参与并监督本届比赛的饲养、训放、集鸽及比赛。
九、参赛鸽意外、损失和处理
1.2009年7月20日前正式鸽及预备鸽如发生飞失和病亡,承办单位将及时通知参赛鸽主补交。
2.乐土驿站100公里训放结束,团体赛分组后出现飞失赛鸽返回,则该赛鸽无权参加团体赛,交费后可参加单鸽赛。
3.为保证所有参赛鸽主的利益,赛鸽入棚即佩带电子环,所有参赛鸽接受完全相同的饲养和训练,并定期上网通告家飞情况和训放成绩。
4.为保证所有参赛鸽主的利益,预赛至决赛期间正常家飞和训练,在此期间赛鸽发生损失我中心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