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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振翔鸽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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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振翔鸽舍
地 区:辽 宁 文章总数:304篇 推荐篇数: 28篇 留言数量:25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543 建立时间:200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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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盘锦振翔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收藏文章
发布时间:2011-3-27 12: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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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隆翔公棚
2011年春季第一届竞赛规程
监赛单位:营口市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营口市隆翔赛鸽俱乐部。
一、参赛条件:
1、所有参赛幼鸽必须佩带2010年所属国家正式足环1枚,参赛鸽友必须承认本规程,赛鸽一经入棚视为合同生效,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
2、参赛鸽必须是30-40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有疫情均不接收。
3、外籍参赛鸽须出示报关证明文件和运输保险单,并留存复印,否则不予参赛
4、本公棚统一为幼鸽接种疫苗,已接种疫苗的在交鸽时声明。
5、本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
二、参赛费用、团体羽数
1、交鸽时每羽先交纳100元饲养费、120公里训放后交清剩余参赛费每羽350元参赛费,每羽共收费人民币450元,所有参赛鸽必须在指定日期内交清参赛费用,方可参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2、团体赛本公棚取前10名,10羽为一组,交鸽时即确定参赛名称,中途不予并组,鸽主在封棚十日内进行分组,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和并组,规定日期后没有分组的,公棚按电脑自行分组,同一名下交鸽10羽者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已交鸽时羽数为准。超过10羽的倍数按鸽主姓名加A、B、C……分组,依次类推,团体名次将以决赛有效名次多少羽,排列名次,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三、交鸽时间、地点汇款方式:
1、集鸽时间:2010年6月1日—2010年12月20日为止(节假日不休息)
2、外地鸽友可与公棚提前联系交鸽方式,交鸽时产生的运费由鸽主自理。
3、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水源镇华兴村
电话:0417—5151866 传真:0417—5151868
总裁: 马长江:
总经理:王伟: 15009845757
教练: 王瑞琪:15009861987
联系人:王宝顺:13079487413
联系人:马东 : 13079462410
4、汇款账号:
农业银行:6228480570458636216 王伟
工商银行:9558800709100111356 王伟
交通银行:6222600430002577531 王伟
邮政储蓄:6221882280003698351 王伟
四、三关比赛时间及奖金分配
第一关200公里— 4月2日 — 铁岭
第二关300公里— 4月9日 — 四平
第三关500公里— 4月17日 — 德惠
注:若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因素,比赛顺延,网上通知,电话咨询
1、第一关取50名,前3名发奖杯。
冠军5千元
亚军3千元
季军1千元
4—50名 名500元
2、第二关300公里预赛取100名前3名发奖杯。,
冠军5千元
亚军3千元
季军2千元
第4—100名 各1千元
3、第三关500公里决赛录取500名,前10名发奖杯。,
冠军8万元 第11名—100名 各4千元
亚军5万元 第101名—200名 各3千元
季军3万元 第201名—500名 各2千元
第4名—10名各1万元
4、团体赛录取10名,前3名发奖杯。
冠军8千元
亚军 5千元
季军 3千元
4—10名各2千元
5、三关鸽王赛录取10名参赛办法:以同一羽赛鸽三关综合分速相加分速高名次列前,分速相同的参赛鸽以决赛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前3位发奖杯。
1位 5千元
2位 3千元
3位 2千元
4位—10位 各1千元
五、竞赛方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2、裁判由信鸽协会指派比赛采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以电脑按分速排列成绩为准,若计时遇同分同秒以打印顺序为准,若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由裁判委员会做出最终裁决。
3、决赛为第一羽归巢鸽至次日,日落后半小时结束,有效报道期内名次未满,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比赛期内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第三关比赛的赛鸽均分,比赛期内如发生其它故障以现场裁判决定为准。
六、获奖鸽拍卖及迟归鸽处理:
决赛前300名及境外鸽一律参加拍卖,拍卖60%归鸽主,40%归公棚,获奖鸽未拍出均按国家惯例交拍卖底价50%凭参赛卡领回。301名至500名获奖鸽交100元凭参赛卡领回。迟归鸽每羽交50元管理费在拍卖结束后,两周内凭参赛卡领取,两周后未领迟归鸽公棚自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凡送交参赛鸽者,即视本规则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2、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自理。
本规程解释权归公棚所有。
辽宁省营口市隆翔公棚
2010年 05 月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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