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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亿周国际公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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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亿周国际公棚
地 区:福 建 文章总数:7篇 推荐篇数: 0篇 留言数量:0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32 建立时间:201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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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建亿周国际
来源:原创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6-4-18 13: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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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亿周赛鸽七都公棚第五届夏赛六月规程
总奖金2586万元
主办单位:福建一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承办方:亿周七都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中国信鸽总会
协管单位:中国信鸽总会
一、参赛条件
1、凡是有幼鸽在亿周公棚孵化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宁德本地除外)均可报名参赛。今年由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调控奖金恢复正常颁发,不在有赞助金进入。比邻巴塞罗纳奖金颁发,望各位鸽友互相转告。
2、赛鸽必须是出生30天-60天的健康幼鸽,并且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6年正式足环。
3、鸽友将种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不得有议,否则将视为挑衅。退回一切费用,不得参赛
二、参赛办法
1、参赛费每羽种鸽伙食费用300元、每羽保姆鸽子伙食费用300元。幼鸽脚环每枚1000元,幼鸽伙食费用600元,参赛鸽无论多少总棚号费用500元,单羽棚号300元,,防疫每羽15元。内部鸽子不在以上行列。在2016年6月30日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等情况,公棚不负责赔偿赛鸽费用。不得有议,否则下季将是为黑名单。
2、180公里结束后本公棚将择日安排鸽友探视、平时全封闭 要到公棚探视的鸽友先预约,等通知(具体时间在内部网上公布或到时微信通知)。
3、种鸽交鸽方法:国内外的鸽友为了您的爱鸽避免出现人为以外的纠纷,必须由本人带种鸽至福建宁德七都陈家拢陈家凹胡弄里,公棚内部没有权利接受空运或陆运以及其它运输方式。当地鸽友自己送种鸽至福建宁德七都陈家拢陈家凹胡弄里
4、参赛费用:可直接存入以下指定账号,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至福建亿周宁德国际公棚以便双方核实确认。
银行持卡人:赵文杰
农业银行卡号: 6228 4800 3851 8367 578 宁德分行
工商银行卡号:6222 0812 0500 3227 049 宁德分行
公棚总经理: 赵文杰 15059336673传真:0572-3732525
三、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决赛:决赛取前3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由一洲动力集团赞助)
奖金:冠军:500万元 亚军:300万元 季军:200万元
4-15名各83万元 16-30名各39万元
2、鸽王取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13万)
冠军:50万元 亚军:20万元 季军:10万元 (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1、本届比赛设热身赛、预赛、决赛、鸽王赛、(精英赛、名人争霸赛、汽车挑战赛、加站赛等规程另行公布)。
2、第一关:热身赛200公里;时间:2016年7月上旬。
3、第二关:预赛300公里;放飞地点:江西金溪;时间:2016年7月中旬。
4、第三关:决赛501公里;放飞地点:江西宜丰;时间:2016年7月下旬。
四、竞赛办法
1、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颁发《信鸽公棚规则》。
2、各项比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若计时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名顺序为准。赛鸽回归中,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终止比赛,故障前己录入的名次归巢鸽奖金兑现,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3、收费站至决赛集鸽工作,全权委托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统一委派裁判组以及工作人员提前进住公棚。执行参赛鸽羽数逐一核对、扫描、上笼。公棚将邀请部分鸽友代表参加集鸽监督。本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参与所有比赛的集鸽上笼工作。
4、前二关赛报到有效期为一天(当天日落时止)司放当天无鸽归巢,终止比赛,奖金由上笼赛鸽均分;司放当天归巢鸽达不到规程录取名额时,比赛结束,已录入的名次归巢鸽奖金兑现,余下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第三关决赛(贴防揭动密封不干胶)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当天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次日继续录取至规定报到期限,仍达不到规程录取名额时,比赛结束,余下的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如归巢鸽防揭动密封不干胶软环完好,承认其成绩;缺失或有揭动痕迹或破损的,取消该鸽成绩,名次递增。第三关决赛司放当天无归巢鸽,比赛结束,奖金由上笼参赛鸽均分。
六、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获奖鸽必须拍卖,拍卖日期另定,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获奖鸽流拍鸽主交起拍价的40%领回。获奖鸽进行拍照,制作精美的拍卖手册赠送给鸽友。
2、迟归鸽凭参赛卡免费领回,如比赛结束后10天内鸽主不来领取,视为放弃,鸽子由本公棚处理。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七、其他事项
1、欢迎鸽友在、热身赛、预赛、决赛集鸽、入笼、放飞时进行监督。
2、赛前训放不少于10-15次,并在互联网上及时公布训放信息。
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建亿周国际公棚,福建一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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