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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戈壁鸽舍
地 区:新 疆 文章总数:118篇 推荐篇数: 1篇 留言数量:15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115 建立时间:200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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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林城赛鸽中心2012年第四届秋季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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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飞越戈壁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2-1-18 20: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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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林城赛鸽中心2012年第四届秋季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贵州林城赛鸽中心
监管单位:贵州省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赛鸽俱乐部,各大公棚,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赛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均按照规程执行。
2 参赛鸽必须是25——35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 参赛鸽必须佩带国家或地区鸽协认可的2012年足环一枚。
4 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必须说明。拒收病鸽。
5 交鸽时鸽主必须填写参赛鸽主名称并留下联系方式,名称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 本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参赛。
二、参赛费用、付款方式;
1 参赛鸽每羽收费 1000 元(其中含饲养费 150 元、竞赛费850元)(按黔鸽字2009第4号文件)由省鸽协裁判组对公棚赛鸽逐羽扫描上笼,运离公棚空距30公里以上处训放,第五天对归巢后赛鸽逐羽核对清棚确定存棚数,开始收费。届时将邀请各地区鸽友监督、监放。参赛费必须在清棚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若15日内未付清参赛费的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被放弃所有权的参赛鸽可由第三人认购参赛,比赛成绩、奖金、拍卖收入等均属第三人所有。
2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不能影响赛鸽的正常家飞及训放的情况下,从收费之日起至第五日止,鸽主可凭参赛卡及交费收据探视自己的赛鸽,过时将不予接待。
3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持卡人:颜治群
卡号:6222 0224 0200 3403 884
中国农业银行持卡人:颜治群
卡号:9559 9811 9041 4826 410
农村信用合作社持卡人:颜治群
卡号:6228 9300 0101 2868 075
三、交鸽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1 交鸽时间:2012年2月15日——2012年5月15日(节假日不休)
2 交鸽地点:贵州林城赛鸽中心(贵阳乌当区北衙村斗篷山)
3 市内收鸽处:贵阳市南明区信鸽协会(博爱路海关后面)
联系人:梅先生 13985552018
4 外地鸽友可直接用客车、火车、飞机托运至贵阳,提前通知本中心接鸽。(运输费用自理)省内各地、州、市、县、可统一时间通知本中心预约上门收鸽。
中心电话:18984156044、0851-6202782
传真:0851-6202782
联系人:刘彪 13985055886
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 lcsg.chinaxinge.com
四、赛鸽管理及竞赛办法:
1 、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贵州省信鸽协会公棚管理守则、比赛通则。
2、 比赛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进行排名,如赛鸽出现未扫描及其它异常情况由裁判组裁定,决赛时加贴防伪密封环,归巢鸽防伪密封环被人为开启成绩无效。
3 、清棚,预赛,决赛,附加赛均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组进行。
4、 预赛归巢有效期为放飞当日20时结束。如有效期内获奖名次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有效期内的归巢鸽均分。
5 、决赛以第一羽赛鸽归巢至第二日20时为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报满名次,未达到100名(含100名)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赛鸽归巢达到101名(含101名)以上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不包括团体赛、多羽赛、鸽王及附加赛奖金)
五、赛鸽意外损失处理办法:
1本中心收鸽结束后即在网上公布清棚名单,请鸽友核对。因伤病死亡等原因不能参赛的赛鸽及清棚后家飞训放时,赛鸽飞失属于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作任何赔偿。
2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禽流感、非典、政府禁令等)造成赛事不能正常进行,本中心将按清棚时的鸽主存棚赛鸽羽数退还已交竞赛费(不含饲养费)本次赛事自动取消。
六、竞赛时间、距离及奖励办法:
本届赛事总奖金410万(含奖品)
1 、预赛:南线空距280公里,时间为2012年9月上旬(视天气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录取100名:
冠军: 2万元
亚军: 1万元
季军: 6000 元
第4——10名: 各2000元
第11——100名:各1000元
前三名发奖杯一樽
2 、决赛:广西黎塘空距441公里,时间为2012年9月中旬(视天气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录取名次35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第1——350名赛鸽颁发获奖证书。
冠军: 30万元
亚军: 20万元
季军: 10万元
第4——10名: 各5万元
第11——200名: 各1万元
第201——350名: 各5000元
3 、团体赛:录取20名
冠军 5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15000元
第4——20名各5000元
团体赛获奖名次各发奖杯一樽。
团体赛参赛资格以交鸽12羽以上(含12羽)方有资格参加团体赛,有多组团体赛资格的按ABCD组依次类推。训放60公里后进行分组,确定组别后公棚上网公布,分组完成后不再更改。每组以决赛有效名次多者为胜,羽数相同,以该组分速相加高者为胜。
4 、鸽王奖:按预、决赛两关在100名内(含100名)分速相加依次排定名次(分速高者名次排前)。
录取前3名:
冠军10000元
亚军6000元
季军4000元(各发奖杯一樽)。
5、多羽奖:设“多羽奖”三名,交鸽20羽以上(含20羽)方有资格参加多羽奖,
冠军:10000元
亚军:6000元
季军:4000 元(各发奖杯一樽)
以决赛有效名次内羽数多者为胜,若羽数相同,以分速相加高者为胜。
七、信鸽的拍卖。
1、 决赛后择日举行颁奖大会及拍卖会,获奖350名赛鸽必须参加拍卖。
2 、赛鸽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流拍的赛鸽,鸽主可凭参赛卡按拍卖底价的40%取回。
3 、获奖前350名赛鸽,在拍卖前将赛鸽血统书交(寄)到本中心,以便拍卖使用。
4、 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5、本中心在正式收鸽时将总奖金410万元存入银行,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和本中心共同监管。
八、附加赛:
1 、本中心将举行附加赛,鸽主自愿参加。不愿参加的鸽主在鸽子归巢2日内可凭参赛卡领回(取回的鸽子不允许再参加比赛。决赛拍卖鸽可自愿参加,参赛赛鸽将不再收取参赛费)本次附加赛空距为400公里以上。
2、总奖金10万元。录取名次100名
第1名——第100名 各奖1000元
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3 、附加赛以放飞当日至比赛次日20时为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报满名次,未达到30名(含30名)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超过30名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4、本次附加赛其他奖项另行通知。
5、附加赛无论参赛鸽羽数多少比赛照常进行,奖金照常发放。
6、获奖赛鸽必须参加拍卖,赛鸽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流拍的赛鸽,鸽主可凭参赛卡按拍卖底价的40%取回。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贵州林城赛鸽中心
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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