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信鸽协会2011年秋3万元大奖赛竞翔规程
一、组织机构:清河县信鸽协会
二、比赛级别:500Km
三、奖励办法:本次大奖赛总奖金28800元,奖励前100名。
冠军1500元,亚军1000元,季军800元,4-10名各奖500元,11-100名各奖200元。
设团体奖10名,团体1-5名各500元;团体6-10名各300元。
大奖赛前10名制作照片上网宣传。
四、竞赛规则
1、本次大赛发放特比环600枚,50元/枚。10枚一组带副环5枚,正环飞失副环可顶替参赛,本会会员和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均可购买大奖环。售环时间:2010年12月1日。会员可以提前预定,大奖环按预定顺序发放。
2、本次大赛整组售环,连号10枚为一组,具备团体奖资格,多购者按A、B、C......顺序分组。团体奖根据决赛入赏羽数排序,羽数相同按第一羽排名成绩前者为先。
3、大奖赛与2011年秋季500公里普赛同时放飞,分别排名,大奖赛不收司放费,如果大奖赛同时参加普赛须交参赛费。
4、报到使用传统鸽钟和电子扫描鸽钟,使用传统鸽钟者按顺序打入,不得留空格,否则空格后成绩作废。
5、无论使用那种鸽钟,必须在第一羽赛鸽归巢后5分钟之内电话报凭证密码,本县会员3小时内报道,外县会员4小时内报道,否则成绩作废。
6、名次排出后10日内大奖赛前10名、团体奖前10名查棚,确认符合竞赛规程后生效。如果出现开口环、残缺环视为作弊,取消该会员全部成绩。
7、大奖赛前10名与普赛名次鸽同时拍卖,拍卖金额80%归会员,20%作为鸽会组织费用,落拍鸽不收取费用。
8、本规程解释权属清河县信鸽协会。
联系电话:13603198198
清河县信鸽协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