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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鸟鸽
所在地区:广 东 文章总数:188篇 推荐篇数: 0篇 留言数量:6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382  建立时间:200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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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001鸟鸽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收藏文章
发布时间:2008-11-12 19: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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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裁判工作具体实施依据。 下面网址: http://www.crpa.cn/xhjs/2005-09-27/65935_3.html
《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http://www.crpa.cn/xhjs/2004-04-07/50537.html 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版] 2005-09-27 09:12:00 中国信鸽协会网
本文仅为《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第四部分内容。
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国信鸽协会秘书处有售,每本9元,如需要请通过邮局汇款到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中国信鸽协会,邮编:100763,电话:67147626。
第四部分 信鸽竞赛裁判法
一、 目的
(一)、确保《信鸽竞赛规则》的实施。
(三)、保证信鸽竞赛顺利进行。
二、 裁判员应具备的条件
裁判工作是信鸽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比赛的进行和比赛的结果。裁判工作具有组织、教育、宣传和推动信鸽运动发展的作用。
裁判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信鸽运动,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图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遵守裁判职业道德,作风正派,不循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二)、精通规则,正确理解规则的精神实质和含义。在裁判工作中严格而准确地执行规则,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刻苦钻研和实践,掌握信鸽裁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裁判工作的能力,更好地适应信鸽运动的发展。
(四)、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互相支持,搞好团结。
(五)、以竞赛规则和比赛规程为基准,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完成竞赛裁判任务。
http://news.chinaxinge.com/changshi/sgxt_more.asp?l_bigclass=31&bigclassname=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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