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任何可以识别的性状而言,没有人能够指出,究竟是什么种类的或者数量的差异,足以妨碍两个物种的杂交,可以指出的是,即使习性和一般外形很不相同的植物,而且在花的各部分,甚至连花粉、果实以及子叶等等都是具有极显著差异的植物,都能够杂交。一年生植物与多年生植物,落叶树与常绿树,生长在不同地点而且适应于极其不同气候的植物,也是很容易杂交的。
两个种进行互换杂交在难易程度上常有极大可能的差异。这样的情形很重要,因为由此可以证明任何两个种的杂交能力,常和它们的系统上的亲缘关系完全无关。换句话说,除了生殖系统之外,是和它构造上和体质上的任何差异无关。相同的两个种之间的互换杂交所得到的不同结果,早已经被达尔文那批科学家观察到了。
这其中还有一些奇异的规律:例如,某些种特别能和其他的种杂交;同属内的其他种,则又特别能使得所生的杂种和它自己相似。但是这两项性质,不一定是彼此伴随在一起。有的杂种,不像一般之具有两种之间的性状,而总是和双亲种的一方相似。这类杂种,虽然在外形上很像纯粹亲肿的一方,但是除了极少数之外,大多都是极端不育的。在通常具有两亲肿之间的中间构造的一些杂种之中,有时会出现例外和异常的个体,独独与纯粹亲肿之一相似。这些杂种都是极端不育的,虽然从同一果实内的种子培育出的其他杂种,却有很高的能育性。这些事实,可以表明一个杂种的能育性以及能育程度,和它在外观上是否与任何一个纯粹亲种相似,是完全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