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种是指不同物种之间交配所得到的后代,它与我们赛鸽上的杂交后代不同。前者是不育的,而后者是有生育能力的。
从一方面讲,不同种杂交的不育性,在程度上是这样的不相同,而且是这样的不容易被察觉地逐渐消失。从另外一个方面讲,纯种的能育性,是这样地容易感受各种的情况,以致为着实践的目的,很难说出完全能育和不育之间的界限究竟在哪里。可以证明,无论不育性或能育性,都不能在变种与种之间提供任何明确地区别。从这方面得来的证据逐渐减弱,并且正如从其他体质上和构造上的差别所得到的证据那样地可疑。
达尔文说:“一个种能育性的高低,有时却视细微而不可思议的因素而定。”(中华书局 2012年版 精装本 《物种起源》 第325页)
所以杂种的不育性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普遍和严重,如果我们对于异种杂交时普遍不育性的理念不放弃,就等于承认这不育性在动物方面,并不是一种不可消除的性质,而是在家养状态下消失的。就一切有关动物和植物杂交的确定事实而论,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初次杂交所产杂种之具有某种程度的不育性,是一种极其寻常的结果,但不能认为是一种绝对普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