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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天利庄田
地 区:山 东 文章总数:70篇 推荐篇数: 1篇 留言数量:12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85 建立时间:20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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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鸣威公棚2011年第十届国际信鸽公棚赛竞翔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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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潍坊天利庄田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1-2-17 9: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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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鸣威公棚2011年第十届国际信鸽公棚赛竞翔规程(初稿)
总奖金600.6万,限收6600羽
监赛单位:辽宁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辽宁鸣威赛鸽养殖训练基地
一、参赛条件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参赛鸽必须配带所在国家及地区2011年的正式比赛足环,参赛鸽必须为35天--45天的健康幼鸽。
二、竞赛项目、时间、地点和距离
1、本次比赛设单鸽赛、指定鸽赛、团体赛、精英挑战赛和鸽王赛。
2、预赛:空距300公里(法库)±5%,比赛日期:2011年10月上旬
3、决赛:空距500公里(长春)±5%,比赛日期:2011年10月上旬
注:预、决赛如遇恶劣气候将酌情改期比赛或空距下浮10%比赛。
三、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和地点
1、饲养费每羽200元参赛费每羽1100元,于100公里训放后一起交纳,每位鸽主必须交纳保证金1300元,100公里训放后,保证金转为参赛费及饲养费,如遇赛鸽全部丢失,返还保证金。(限收6600羽,以参赛鸽入棚数为准,到达6600羽立即停收)
2、100公里训放后,由省信鸽协会组织人员查棚,网上公布查棚结果。5日内按实际查棚羽数交纳参赛费和饲养费,参赛鸽主必须全部交清同一名下的赛鸽参赛费,方可参加比赛,如鸽主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主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处理办法:当场废环,保证金不予返还)
3、交鸽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6月15日(节假日不休)。
4、交鸽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桥经济开发区辽宁鸣威赛鸽养殖基地。(外地鸽友可通过客运到葫芦岛)
5、联系电话:0429-4110666 15164182999 13004299996 传真:0429-4111666 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公棚网页
6、联系人:郭凤学
7、参赛费可汇入中国农业银行和邮政:
农行卡号:95599 8127 0424 111 811 户名:郭凤学
邮政卡号:6023 5001 3221 228 843 户名:王丽霞
注:汇款后请将回执单传真公棚以便核对。
四、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
2、查棚、比赛所聘用的裁判均由省鸽协负责委派。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赛和决赛集鸽时,除裁判员外,参赛鸽不允许任何人上手观验(包括本公棚工作人员)。
3、比赛使用天津君卓电子鸽钟自动显示和排名,若计时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名顺序为准。如遇机械故障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本场比赛取消,一周后重新集鸽比赛,丢失鸽按淘汰处理。
4、预赛限当日归巢有效,决赛有效期为首羽赛鸽归巢后24小时结束,报到期获奖名额未满,剩余资金由获奖鸽均分。
5、指定鸽限比赛鸽归巢前报名,参赛费用的10%为手续费,90%为奖金,届时公布具体方案。
6、团体赛:每8羽为一组,按决赛前400名内获奖羽数多寡排名,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第一羽名次在先者胜。注意事项:训放100公里后参加团体赛的鸽主5日内必须注实环号编组,一经确认,不得任意更改,如过期不编者按电脑程序自动编组。
五、奖金分配
1、预赛奖励前1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100名:各1300元
2、决赛奖励前4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20万元 亚军:15万元 季军:10万元
4-10名:各3万元 11-100名:各2万元 101-400名:各1万元
3、团体奖励前2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5万元 亚军:4万元 季军:3万元 4--20名:各1万元
4、鸽王取前6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4万元 亚军3万元 季军2万元 4--6名:各1万元
鸽王成绩计算方法:双关名次相加数字总和少的为鸽王,如数字相同,以500公里前者为胜
5、鸣威公棚精英挑战赛临时奖金分配:
每组参赛鸽底限5羽,每羽参赛费2千元。
按300羽计算分配如下: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名:10万 第二名:10万 第三名:10万
4名-9名:各5万
报名羽数超过300羽奖励名次顺延,公棚不留任何费用。报名不到300羽比赛取消
六、优胜鸽拍卖
1、决赛次日举行优胜鸽发奖暨拍卖大会。
2、前400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主办单位。起拍价由主办单位视比赛情况决定。
3、400名以后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纳50元管理费领回。所有比赛归巢鸽应在比赛结束后10日内领回,过期不领者,主办单位将自行处理,收益归公棚。
七、其它事项
1、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新城疫及鸽痘疫苗,如鸽主自行接种,请交鸽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2、集鸽期间如发现伤、病、残、亡等意外损失,由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如无鸽补交,按自动放弃处理。集鸽结束后,凡发生路训损失、游棚、病亡等意外情况,按自然淘汰处理,主办单位不负责任。如出现不可抗拒的疫情和其它特殊情况,均按中鸽协指示精神执行。
3、参赛者所获收益税费自理。
4、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既视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合同条款。
5、无论集鸽多少奖金不变,比赛照常进行。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辽宁鸣威赛鸽养殖训练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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