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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竞翔赛鸽俱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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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竞翔赛鸽俱乐部
地 区:广 西 文章总数:6篇 推荐篇数: 0篇 留言数量:6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40 建立时间:2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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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梧州竞翔赛鸽
来源:原创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0-11-2 19: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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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竟翔项目
2011年夏季300公里±30公里特比环赛事,实际空距以GPS测户为准。
二、比赛日期
2011年7月1日早上双方同时开笼,开笼标准按《中国信鸽协会竟翔规则》执行,如遇台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比赛日期延迟。
三、司放地点
南宁司放梧州点:梧州市苍梧县高速公路口
梧州司放南宁点:南宁市朗东高速公路口
四、参赛要求
1.本赛事共发售足环400枚,双方各持200枚,每枚足环售价50元,总奖金金额2万元(比赛双方不管售完足环与否,双方各承担10000元足环费不变)。
2.参赛鸽须佩戴两枚足环,其中一枚为全国统一2010年足环,另一枚为该赛事特比环,两环号码尾三位数相同。
南宁足环号码:CHN2010-20-038201-038400 特比环号码:038201-038400
梧州足环号码:CHN2010-20-040401-040600 特比环号码:038401-038600
如果戴错环、戴私环、足环严重变型、破损、或两环尾三位数不相符,均视为无效
3.双方报到方式;持鸽、使用鸽钟、电子扫描,赛鸽归巢打鸽钟后须30分钟内通知所属鸽会或俱乐部裁判,本裁判接到归巢通知后并电话通知对方裁判,参赛者必须在2小时内持归巢鸽与鸽钟到所属鸽会或俱乐部报到,否者按迟归鸽计算成绩。此比赛以分速计算成绩,比赛有效期以开笼至当天晚上19时前有效。
4.双方各互派两名裁判到双方进行集鸽、司放及赛鸽归巢后查棚验鸽,双方于2011年6月30日下午4时至6时在各方指定集鸽点集鸽,双方两名裁判必须在集鸽前1小时到达指定集鸽点,超时未到按自动放弃该次比赛,总奖金归另一方所有,(各方具体集鸽地点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确定,并及时电话通知对方裁判)双方各自携带暗章、不干胶密码条号集鸽,集鸽结束后一名裁判随车押送。
5.本比赛采用实名制,在双方统一发环后在网上公布姓名、环号、鸽棚GBS坐标等数据,并记录在案存档留查。
五、比赛计奖名次及奖励办法
1.以分速计算成绩排列名次,综合录取前20名,前3名发奖杯,其余发奖状
2.奖金分配方案: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1500元 四至十名各奖600元 十一至二十名各奖500元,所有获奖名次鸽的奖金中,全部包括奖金、奖杯或奖状在内。若有效期内产生伯马,奖金由伯马独享。如在有效期内无鸽归巢,奖金按决赛上笼羽数均分。
3.颁奖时间定在比赛结束后一星期的星期天下午,地点设在冠军鸽所在地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冠军鸽产生后电话通知对方)。
六、其它事项
1.本赛事由售环总金额中,双方各提取650元,作为定制特比环及双方互派裁判费用,超支部份由各自鸽会或俱乐部承担。
2.本次比赛双方都不允许附带其他项目比赛和训放,其它事项按《中国信鸽协会竟翔规则》执行,不尽事宜由双方鸽会或俱乐部共同协商解决。
3.双方自发足环之日起,该赛事总奖金暂由区体育局群体中心黄金权主任代为保管,如比赛双方有疑意,由黄金权主任进行总裁。
4.该赛事除遇台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如单方面终止比赛或到比赛之日未准时参赛的,比赛总奖金归另一方所有。
5.本规则解释权归比赛双方鸽协会及俱乐部所有,如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区体育局提出仲裁。
七、举办单位
南宁市信鸽协会 梧州市信鸽协会竟翔赛鸽俱乐部
负责人:王亚光 负责人:陈志杰
2010年10月22日 201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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