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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翱烽赛鸽
地 区:福 建 文章总数:17篇 推荐篇数: 0篇 留言数量:26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124 建立时间:20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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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翱烽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4-4-5 19: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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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闽东赛鸽交流,提高闽东赛鸽的运动水平,经蕉城区赛鸽俱乐部,赛歧信鸽协会协商举办本赛事
参赛单位:,蕉城区赛鸽俱乐部(罗源赛鸽俱乐部),赛歧信鸽协会(寿宁信鸽协会)。
一、比赛时间、空距:预赛集鸽时间2014年10月25日(雨雾天气顺延),江西金溪县到蕉城区、赛岐报到中心300KM±5%;决赛集鸽时间:预赛8天后的晴好天气,江西靖安县到蕉城区、赛岐报到中心500KM±5%。
二、参赛报名费及足环发放时间:
1、参赛报名费A组:发放6000枚60元/枚号段为(A00001—A03000),B组:发放2400枚260元/枚号段为(B03001—B05400),C组:发放600枚760元/枚号段为(C05401—C06000)。注:B组含A组,C组含A、B组。
2、足环发放时间:2013年12月3日
三、奖金分配:A组录取前名次200名,B组录取前名次80名,C组录取前名次13名。
A组冠军:五万 元;亚军:三万 元;季军:20000 元;殿军:10000 元;第五名奖7000 元;第六名至十名各奖5600 元,第十一至第二十名各奖4000 元;第二十一至三十名各奖3000元;第三十一名至六十名各奖 1500元;第六十一名至一百名各奖 1000 元;第一百零一名至二百名各奖 600 元(A组参加拍卖)。
B组冠军:十万元;亚军:七万 元;季军:五万 元;殿军:三万 元;第五名 20000 元;第六至第二十名各奖8000元;第二十一至四十名各奖 5000 元;第四十一至第七十名各奖3000 元;第七十一至八十名各奖2000元 。
C组冠军:八万元;亚军:五万 元;季军:四万 元;殿军:三万 元;第五名 20000 元;第六至第十三名各奖10000元。
A、B组前二十名获奖鸽颁发奖杯,C组十三名发精美奖杯;一到二十名拍照;其余获奖鸽颁发奖状。
四、赛事组委会费用:
组委会从奖金中提取6%作为本赛事足环、奖杯、奖状及裁判员、工作人员的补贴等费用开支;若举行拍卖则取消奖金提成费用6%,组委会按拍卖鸽按拍卖价的20%提取费用。
五、参赛条件及注意事项:
1、凡购买本赛事足环者均视为承认本规程。
2、如遇到政府行为,车辆故障、事故,网络终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组委会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取消比赛,组委会退还购环款的94%。
3、参赛鸽必须佩戴组委会发放的统一足环,保持足环完好。足趾残缺、足环破损取消该参赛鸽的比赛资格,本赛事不得套双环。(足环内套单边环,佩戴时卷边朝下)
4、C组参赛会员统一使用安捷电子扫描加装GPS、佩戴一次性电子环、2014年5月起不定期验鸽。
5、预赛站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竞翔报名单(竞翔单填写错误、涂改,成绩无效),现场集鸽时限已过、暗章已破印,不得入笼,其后果由会员自负。
6、本赛事预、决赛集鸽后风雨无阻,司放时间次日7:30分前。
7、预赛站由组委会统一在赛鸽主羽上盖章;鸽主不得在赛鸽身上留暗记及电话号码、否则取消该参赛鸽比赛资格;未参加预赛的赛鸽即为失格,决赛成绩无效。
8、预、决赛集鸽各地互派裁判员监督集鸽并随车监放;决赛站赛鸽足环以易碎纸密封,报到时足环易碎纸破损成绩无效。
六、报到
1、报到方法:使用安捷电子扫描、爱羽鸽钟、持鸽报到。
2、报到时间:司放当日起至次日晚19时止。司放当日晚19时无有效归巢鸽则取消本赛事,奖金由决赛入笼鸽均分。A组获奖鸽归巢100羽以上(含100羽),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获奖鸽归巢低于100羽剩余奖金由决赛入笼鸽均分;B组获奖鸽归巢30羽(含30羽)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获奖鸽归巢低于30羽剩余奖金由决赛入笼均分;C组获奖鸽低于3羽(含三羽)剩余奖金由决赛入笼鸽均分、获奖鸽归巢3羽以上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3、报到地点:蕉城区信鸽协会 赛歧信鸽协会 罗源赛鸽俱乐部
4、鸽钟、电子扫描、168声讯台故障无法读取数据,以持鸽报到计算成绩;鸽钟在决赛上笼时上交组委会校验,决赛当天10点前统一取回,未经校验鸽钟报到无效(按持鸽论)。
5、各地送鸽报到时限:宁德、罗源城关40分钟、飞鸾90分钟,三都、霍童,鉴江、碧里、西兰、中房、霍口120分钟、赛岐40分钟、其他乡镇(福安城区)90分钟。
寿宁150分钟。
6、参赛单位互派裁判监督报到;使用鸽钟,参赛鸽必须随同鸽钟报到;使用安捷电子扫描,参赛鸽必须按规定时限持鸽报到。
7、本赛事结束后,如有效归巢鸽150羽以上则举行拍卖;无故不参加拍卖者取消获奖奖金;在拍卖之前出现获奖鸽死亡应及时与组委会联系,由组委会验证后参照该获奖鸽前一名次的拍卖价抽取拍卖费,冠、亚、季军鸽死亡按10000元拍卖价抽取拍卖费用;在验棚前获奖鸽飞失取消该鸽的名次,奖金由组委会收回。
七、本规程执行中鸽协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本赛事组委会成立仲裁委员会,最终仲裁有争议事项。
八、本赛事解释权归本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与本规程有同等效力。
九:闽东百万大奖赛组委会组成人员:
顾 问: 黄圣麟 主任: 詹鹏光 副主任: 吴晓辉
裁判长: 李盛发 缪岱玉 秘书长: 陈孝文 林雄熙
闽东百万大奖赛组委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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