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金鹰赛鸽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俱乐部性质:盐城市金鹰赛鸽俱乐部是盐城市信鸽协会的下属单位,受盐城市信鸽协会直接领导。赛鸽俱乐部全称为[盐城市信鸽协会金鹰赛鸽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宗旨:团结广大信鸽爱好者,增进信鸽爱好者之间的友好往来与交流,促进我国信鸽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三条:俱乐部任务:一、积极参加盐城市信鸽协会举办的各项赛事;二、努力打开俱乐部启动局面,创造性的开展好本俱乐部的赛事活动。
第四条:竞赛规程: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版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执裁人员持证上岗,并组织会员代表参与集鸽、运鸽、放鸽和验鸽,确保比赛活动“公正、公开、公平”。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俱乐部会员。凡交纳当年会费,测棚到户及承认本俱乐部章程,遵守本俱乐部有关规则的,各市区县会员均可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1、有优先参加本俱乐部举办的各项赛事活动的权利。
2、享受俱乐部设立的各项服务的优惠待遇
3、有建议和批评权。
4、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服从和执行俱乐部的各项决议。
2、按时交纳会费。
3、积极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符合下列事项之一时,视为退出俱乐部
1、会员因故提出“退出”之要求的。
2、各市`区`县一年不交会费的。
3、 违背俱乐部章程的。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九条:本俱乐部为经理负责制。
顾问:许桂平
经理:许栩(国家一级裁判员)
特聘宣传部:沈荣高(市鸽协副主席)
李大仲(市鸽协副主席)
竞赛部:王文豪(国家一级裁判员、市鸽协副主席)
宋英杰(国家一级裁判员、市鸽协副主席)
蔡学军(国家一级裁判员、市鸽协司放长)
夏德林(国家一级裁判员、市首席外派裁判)
财务部:侍建成(现金)、宋英杰(总帐)
后勤部:周年宏、李文祥、田共田、唐正军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条:凡对俱乐部事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者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凡违反俱乐部章程和有关规定的会员,将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活动、取消会员会籍等处分。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二条:俱乐部经费来源
1、由鸽界知名人士无偿捐赠。
2、会员缴纳会费。
3、社会捐赠。
4、举办活动的收入
第十三条:俱乐部财务做到公开透明,一切收支情况及时公布。俱乐部班子成员参加服务不享受一切补贴(会员除外),尽可能地减少鸽会不必要的开支,把实惠最大限度的让给广大会员。加入VIP会员必须缴纳100元,享受VIP组织赛事待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经2009年12月1日盐城市金鹰赛鸽俱乐部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盐城市金鹰赛鸽俱乐部。
盐城市金鹰赛鸽俱乐部
二00九年 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