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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鸽舍
地 区:陕 西 文章总数:27篇 推荐篇数: 4篇 留言数量:11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437 建立时间:2009-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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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杰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收藏文章
发布时间:2009-5-22 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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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都江堰市迅驰赛鸽工棚
二、监赛单位:成都市信鸽协会
三、赞助单位:成都雅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竞赛项目:
1、预赛:空距220公里(±5%),司放时间:2009年4月16日;
2、决赛:空距400公里(±5%),司放时间:2009年4月25日;
特别说明:(1)训放、比赛日遇恶劣气候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时,顺延或改期举行。(2)受疫情威胁不能进行比赛,公棚收取饲养管理费100元/羽,其余部分退还鸽主。
五、参赛办法及条件:
1、凡承认并自愿遵守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送鸽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在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认可的2008年正式信鸽足环一枚。
3、参赛鸽必须是出生25-40天的健康幼鸽。
六、参赛费用及事项说明:(以人民币结算,单位:元)
1、参赛鸽每羽收取参赛费460元,交鸽时必须每羽先交饲养管理费100元,其余费用在首站训放后的15天内,按实际归巢羽数补交齐参赛费(病亡和丢失鸽所交饲养管理费,一律纳入结算,多退少补)。
2、在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参赛费的赛鸽,视同鸽主放弃,本棚有权处置,受益归第三方。(凡在规定交款时间后由第三者认购的赛鸽,公棚将另行公布所有认购参赛鸽信息以及团体分组情况。)
3、幼鸽入棚时,公棚统一接种疫苗,凡自行接种的,交鸽时请注明。
4、交鸽时间2008年4月25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不休)
5、交鸽地点:四川省都江堰中兴镇新益村。联系电话:(028)87211377 或13880831852 联系人:马先生
6、外地参赛鸽通过机场、火车、汽车托运的,请提前与本棚联系,以便安排接鸽事宜。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以人民币计算,单位:元。涉及奖金所得税的,由鸽主自理)
1、预赛(单羽奖):录取前10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100名各1000元。
2、决赛(单羽奖):录取前30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20名各5000元,21-100名各4000元,101-300名各3000元。
3、团体赛:录取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10名各5000元。
4、鸽王综合奖:录取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10000元。
5、关于团体赛的规定:
(1)同一鸽主,累计交鸽达到6-10羽以上者(含6羽和10羽),即取得团体赛资格。
(2)团体赛编组方法:同一参赛鸽主,累计交鸽达到6-10羽编为A组,若剩余鸽达到6-10羽的编为B组,以此类推编为C组、D组………。
(3)清棚后二十日内,由鸽主自行确定团队编组。在规定时间内未指定的,由公棚随机为其编组,并将所有信息及时上网公布。一经公布,所有编组不得更改。
(4)同一鸽主的同一组赛鸽在决赛中至少要有两羽或两羽以上进入前300名,方可参加团体奖评定。团体赛名次排定按决赛获奖羽数多的一个团体名次列前,若获奖羽数相同,按进奖鸽的平均分速排定名次,分速高者列前。若分速相同,按首羽先归巢的团体名次列前。
6、关于综合鸽王奖的评定:
获得综合鸽王奖的赛鸽,必须进入预赛前100名和决赛前300名。按两关分速相加排定名次,分速高者列前,若分速相同,按预、决赛名次相加,和数小的赛鸽列前。
八、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鸽协颁布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以下简称规则)之相关规定。
2、所有比赛采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由电脑系统按赛鸽扫描顺序确定成绩并排列名次。如比赛中发生重叠(分速相同,成绩一样)视为并列名次,奖金按所获名次顺序应得奖金相加平分。若计时系统临时故障,由裁判组依照裁判法裁定。
3、预赛以当日归巢录入名次有效。决赛以第一羽赛鸽归巢的时间起算,24小时内有效。如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已排定名次的赛鸽按规定奖金发放,剩余奖金由单羽获奖鸽平分单羽佰马制奖金,团体获奖鸽主平分团体佰马制奖金。决赛若发生开笼两天不见鸽的情况,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单羽奖所设奖金。
4、预赛前一周由市鸽协派出监督小组进驻公棚,对公棚日常工作进行监管。预、决赛由市协派出裁判小组和工作人员,全程组织比赛,欢迎广大鸽友现场进行监督。
5、公棚将对预、决赛的集鸽司放和验证工作进行全程摄像。
6、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赛,也不得参与预、决赛的集鸽、司放和验证工作。
九、获奖鸽及归巢鸽的处理:
1、2009年5月1日上午9时举行获奖鸽的展示,颁奖仪式。10:30起开始进行获奖鸽拍卖(请获奖鸽主拍卖前提供真实可靠的血统书)。
2、拍卖鸽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公棚。
3、迟归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羽领回。获奖鸽流拍的由鸽主凭参赛卡交100元/羽领回。自拍卖结束后10日未领走的,视为弃权,由公棚自行处理。
十、其它事项:
1、鸽友交鸽后发生的病亡、家飞,路训丢失,本公棚不承担补偿。在集鸽期内发生的病亡、丢失情况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
2、本棚定于2008年12月20日清棚,首站训放定于09年2月22日进行(若有变化将在网上及时通知),届时将由市鸽协派出裁判小组组织封棚工作和监督首站赛鸽回归情况,欢迎鸽友现场监督。
3、预赛前150公里内训放,不少于8次,公棚将及时公布每次训放成绩。
4、本规程解释权属都江堰市迅驰赛鸽公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公棚网址:www.nqsg.com、.nqgp.、.nqgp.chinaxinge.com
十二、汇款寄至: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卡号9558 8044 0211 5459 392 姓名:曾权林
中国农业银行 卡号95599 8046 12123 95911 姓名:曾光玉
中国建设银行 卡号4367 4238 1212 0962 507 姓名:刘海燕
交款及代理联系电话:(028)88968127或13880596100
都江堰市迅驰赛鸽公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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