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友曹旭先生前两天发表一篇《为何会出现3万多米的高分速》,在石家庄鸽界引起不小的震动,石家庄鸽友纷纷留言、跟进,有赞同的,也有批判的。看到这么激烈的争论,我也想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谈谈自己的观点。
俱乐部比赛到底需不需要裁判?
现在俱乐部的比赛一般都靠自律开展,也就是俱乐部自己组织比赛,并自行实施训放、比赛,很少听说哪家俱乐部在比赛时会请个专值裁判的,倒是鸽会、公棚都聘请专职的裁判,对比赛进行监督。俱乐部组织比赛参赛鸽友都是基于对该俱乐部的认可,对其比赛的公正性信服,因为鸽友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鸽友们会用脚投票,你办的不好就不跟你玩,所以好的俱乐部非常注意对诚信的经营。
咱们换个角度再看这个问题,有专职裁判了,裁判会怎么工作?监督上笼过程、停放过程、运输过程、放飞过程,保证在这些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但如何保证这个全过程不出现问题?这里面可就有太多工作要做了,首先要保证集鸽全部进笼,入笼后采取措施封笼,在停放过程要保证鸽笼的安全,运输要到指定位置,对放飞点的选择、开笼时间提出意见,对开笼前的状态进行检查,对开笼环节进行监督,至此集鸽放飞过程的监督完成,之后还要对比赛结果进行判定,各种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数据是否有偏差?进而进行验棚,当最终成绩排定后,裁判的工作应该才算完成。裁判们能不能保证对所有事项的监管到位?
再说一下如果要请,需要请什么样的裁判。裁判的身份对比赛结果鉴定的真实性有着决定性作用,在管理上还有避嫌的控制事项,所以在聘请裁判上一定得慎重。试想一下,如果“老子”办了个俱乐部,需要请个裁判,而他儿子恰好是个裁判,就请他儿子来当,这样的结果能让鸽友认同吗?
此言论属个人见解,欢迎各位鸽友发表自己的见解与看法!希望赛鸽的天空更加透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