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闲话:与正事无关的话。②(名)不满意的话。③ (书)(动)背后不负责任的议论。——多少六朝兴废事,尽入渔樵闲话中……
探究公棚(信鸽公棚赛)之一
为什么中国的信鸽比赛特别是公棚的赛事屡屡爆出负面的消息?!——中国的公棚已经有三十年的历史了,作为行业和产业也已经到了而立之年……怎么就不能规范经营?怎么就不能有序发展?!怎么就不能让全国的鸽友能有一个一致称赞、称誉并获得公认的好评?!10多年前在中鸽协的某年会上某市的某鸽会会员就抢着话筒高喊:中国信鸽运动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就此出尽了风头!今天鸽友们虽不敢苟同这一提法,却也无从具体探究并实证中国信鸽的运动到底有多最危险,(到底有多黑)但是赛鸽运动几十年来,公棚始终让人不省心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中国当下的鸽界本身就不乏资深的法律人士、也有不少司法单位的公务人员,至于现役警察、退役军人养鸽、赛鸽那则比比皆是,可是这么多年了行业内的相关人士为什么始终无法清晰的界定中国当下最乱的公棚到底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及相关的法律依据……而指导并服务全国信鸽比赛的权威机构中鸽协就有专门的法律委员会,但这一切对公棚的相关法律地位和法律依据为什么到现在始终是存有大量的盲区或空白?!——试问:如果一个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界定的公棚作为行业、作为产业不出大事那才怪了?!
中国的公棚不是某年某年某地某地又出了什么问题或又发生了什么大事……中国的公棚从诞生的那天起本身就是一个怪胎和畸形儿!公棚自身的大量不足和明显的缺陷比比皆是,所以这就为某些公棚提供了作弊、造假、甚至欺诈提供足够的空间和操作的可能……换言之,一旦有参赛鸽友参赛本身就将面临无数的坑和无数的套路。首先是法律问题、其次是税务问题、再次是经营问题——试问公开以募集和公开收取参赛费的形式作为比赛的全部奖金、作为公棚的经营费用、作为公棚能一夜暴富或老板理所当然的财富积累这一切的法律依据到底是什么?!
20多年前,2001二年的2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出台了一个文件叫做:《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但这只是国家权威的行政部门一个政策性的文件,具体有多大的法律效力无从得知。其中的第十一条是:凡举办以收取参赛费形式筹集奖金的信鸽比赛,其奖金支出比例不得低于收取参赛费总和的30%……必须承认作为行业的最高指导和服务机构:中鸽协就信鸽的竟翔管理曾颁发过不同时期的多个版本的《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规定》,1997年,中鸽协制定了第一版《信鸽竞赛规则》,在2002年进行了修订,之后一直到2015年才进行再修订,这期间去掉了裁判法,2019版也没有加上,现在的裁判实际工作中对裁判法有需求,就对2002版判法进行了修改,准备通过后使用……这其中有比较大影响的是2010年版、2015年版与2019版。但是这毕竟是行业内仅仅是带有指导性的管理规定而已,是否具有多大法律的约束和效力仍待实践的探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一旦参赛鸽友与公棚办赛方有纠纷或争议,当对簿公堂时你的律师不可能只是抱着这一摞所谓的管理规定去完成法庭的诉讼。
由于公棚长期处在相关法律的真空与缺失,尤其是当下公棚的现状就是谁办棚谁说了算!此风盛行,且越演越烈……尤其所谓的大棚动不动是一副店大欺客的腔调,砸你一句:本棚不少你一个,爱咋地咋地……是不带商量的!几乎所有公棚的章程里都有一句“本章程、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公棚”成了最典型的霸王条约的注解。而在所有的公棚竟赛章程里你却很难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到底什么是参赛者的应有的权益?!特别是当与办赛方的公棚发生争执和纠纷时究竟哪些法律条文能保护参赛者的应有的权益?!你又能找谁去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