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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昌吉市信鸽协会第三届“天山杯”10万元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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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翱翔鸽舍
来源:原创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1-2-22 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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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昌吉市信鸽协会第三届“天山杯”
10万元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昌吉市信鸽协会
二、竞翔时间、距离:2011年10月西线500公里
三、本次比赛特比环售环数量500枚;
号段为:2011-30-160001——2011-30-160500
A组每枚足环定价100元; 2011年3月1日开始售环
B组每枚足环定价500元,(购买B组时必须兼容A组,即每枚足环600元)
每羽赛鸽必须佩戴一枚中鸽协正式足环和一枚付环,正式环和付环号码必须一致。
四、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A组:奖金50000元,录取前50名;冠军7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 第4——10名各1500元,第11——30名各600元,第31——50名各400元
B组:奖金50000元,录取前20名;冠军10000元,亚军7000元,季军5000元, 第4——10名各2000元,第11——20名各1000元(基数为100枚,如多售足环,全部递增到前20名,限售200枚)
A组团体:购环12枚者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购环之日确定分组,一经确认,不能更改;团体赛录取前5名,奖金:第一名1700元,第二名1300元,第三名11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以比赛前5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获奖羽数至少2羽,不足2羽不具备评选团体资格,如羽数相同,则按获奖名次在先者为胜,依次类推。
B组团体:购环6枚者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购环之日确定分组,一经确认,不能更改;团体赛录取前3名,奖金: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800元;以比赛前2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获奖羽数至少2羽,不足2羽不具备评选团体资格,如羽数相同,则按获奖名次在先者为胜,依次类推,如没有团体产生,团体奖金由前20名均分。
五、本次比赛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有关规定;本次比赛实行伯马制,如有效时间名次未报满则名次鸽均分剩余奖金,有效时间未有赛鸽归返,则所有上笼参赛特比环赛鸽均分奖金,归巢时间当日开笼时间至当日晚22时为有效时间,(时间以CCTV时间为主,包括22时超过则不算成绩)
六、 凡空距远于昌吉市中心空距的鸽友交纳2011年会费的持有昌吉市信鸽协会测距的会员均可参加;欢迎其它地区鸽友以寄养形式参与,购环时请以寄养鸽主姓名登记备案。
七、 参赛足环实行实名制一经售出,不退不换,不得转让。
八、 本次比赛与2011年秋季昌吉市信鸽协会500公里比赛同时进行,实行一鸽两赛,特比环必须参加普赛,如不参加取消所有参赛资格。
九、 凡参赛者一律按爱羽牌电子鸽钟或手动鸽钟报到,本次比赛所用手动鸽钟为大连云飞牌鸽钟,以鸽钟和电子鸽钟计时时间为本次比赛排列成绩之标准,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者,空距远为先;集鸽前封鸽钟。鸽钟限时120分钟,超时所有成绩无效。因鸽钟导致电脑不能成功录入,责任自负。(具体手动鸽钟使用规定见2011年秋季比赛规程)
十、 验棚和集鸽报到时发现参赛鸽套特比环的脚爪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异常或发生明显损伤、变形,则该鸽失去参赛资格。
十一、本次特比环赛事聘请国家级裁判担任主裁判长和裁判工作
十二、本次特比环赛,购环环号尾数为(001、021、041、061、081、111、222、333、444、500)为本次特比环赛的10位监督委员,以上10位监督委员必须在特比环赛集鸽和报到时提前到场负责监督,如不到场者,取消特比环参赛资格。
十三、注意事项
1、 为预防A B棚、老鸽套新环,套环后和训放前鸽会有权随时对特比环查棚,并加盖暗章,如特比环不在鸽棚内,未加盖暗章,将取消参赛资格。
2、 昌吉市周边鸽友比赛期间,所使用手动鸽钟由昌吉市信鸽协会在集鸽时统一发放使用,报到时密码贴必须打入鸽会所发放的鸽钟里,打入其他鸽钟,不予计算成绩。
3、 本次特比环A组、B组所有获奖鸽全部由鸽会组织拍卖,拍卖款80%归鸽主,20%作为鸽会运作费用
十四、 本规程解释权归昌吉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遇恶劣天气比赛顺延。
网址:http://xjcjxgxh.chinaxinge.com/
购环联系人: 王志军 13899667328
昌吉市信鸽协会
201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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