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达尔文同时代的著名生物学者布隆先生,在他翻译的《物种起源》的德文本的后记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根据自然选择的原理,为什么变种和亲种能够并行生活?”
我们认为,如果变种和亲种两者都能够适应于稍微不同的生活习性和生活条件,则大概可以生活在一起。多数比较稳定的变种大都栖息在不同的地点上,如高地和低地、干地和湿地。而那些能够流动且自由交配的动物,它们的变种却往往局限在不同的地域。
布隆先生又说,不同的种彼此间的区别,绝不限于单一性状,而是在许多部分。因此他就问,体制上的许多部分怎样由于变异和自然选择作用同时发生变化?
达尔文认为,我们不需要假定每一个生物的各个部分都在同一时间发生改变,那些最显著的变异,巧妙地适应了某些目的,也可以经不断地变异,假使是很微小的,最初先在的一部分,然后在另外一部分被获得。由于这些演变都是一起传递下去的,所以好像它们是同时发生的。虽然如此,这个问题的最好解答,当推那些经过人工选择并依某种特殊目的而改变的家养动物,比如赛鸽和观赏鸽,它们不但全部体格,还包括“心理性状”都起了改变。但是如果探索它们在改变过程中所经历的每一个阶段(最近的很多阶段是可以查出来的),那么我们可以看到最初在一部分而后在另一部分的细微变异和改进,而绝看不到巨大的和同时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