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与物种、物种与变种以及物种和变种内部的各种个体差异是怎么产生的呢?前面说过时因为变异和生存条件和环境。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致使生存条件和环境如此影响生物从而形成这些差异的呢?是生存斗争。
生存斗争是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的中心概念,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了四个方面:(1)生物与自然条件之间的斗争;(2)异种个体间的斗争;(3)异种个体间的竞争;(4)同种个体间的竞争。从这一观点来看,生存斗争是一个多义词。达尔文想以这一概念来说明地球上生物存在的根本形式。在进化问题上达尔文最重视的是其中的第四条、即种内竞争。他认为,种内竞争与生物的变异组合起来产生适者生存从而造成种的变化。在现代进化学说中,生存斗争也是一个极重要的概念。
“凡变异,不论如何微小和不论因何原因发生,只要在生物的非常复杂的关系中,或者在它们生活的物理条件中,对于某一种的某些个体有任何利益,则此等变异往往可以使得这些个体生存,而这些变异本身亦大致可以遗传给其后代。凡后代具有这些遗传性的,也就会有较好的生存机会,因为任何物种在按时产生的许多个体中,只有少数能够生存。”(中华书局 2012年版 精装本 《物种起源》 第76页)
这段话表达了达尔文进化论中一个核心原理,即每一个微小而有益的变异都会被得到保留。这一原理达尔文叫做“自然选择”,以区别因人的好恶和用途而产生的人工选择。有些科学家则把这个原理叫“适者生存”(过去的中学生物教材里都提到过),意思也大同小异。人类利用选择,确实能够产生巨大的效果,使得生物适应自己的用途,其方法就在于积累“自然”给予的微小变异。而自然选择的力量更是经久不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