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的行动速率有没有个极限?”从语法上说,这是一个一般疑问句,只需要用“有”或者“没有”来回答。然而它却又是一个很不容易说的清楚的问题,因为简单的肯定或者否定似乎都不太接近客观事实。
从绝对意义上说,宇宙间任何运动物质的运动速度都是有个极限值的,那就是都只能接近而不能超过光速即299792.50±0.10)km/s (一般取300000km/s)。这是用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证明了的同时又被广泛认可的事情。所以,生物的运动速度肯定不可能超过这个极限值。前面反复说过,生物行动速率与它的身体结构特征息息相关,速度受它们身体重量、肌肉伸缩力以及能够克服阻力的程度所限制。而这一切都不是无限的量。
基于这样的分析,可以认为生物的行动速率应该有一个极限值。然而,这个极限值是多少呢?什么情况下才能达到这个极限值呢?可能就说不太清楚了。
有些学者主张,家养动物的变异量,不久即将达到一定限度,以后便不能再有所增进。达尔文并不完全同意这个观点,他说:“在任何场合,如果断定已经达到了这种限度,那就未免有些轻率,因为所有的动植物,在近代差不多在各个方面都有巨大的改良,这就表明它们还在变异。如果断定现在已经发达到极点的那些特性,经过数百年固定之后,即使在新的生活条件之下,亦可以仍旧不变,也将是同样的轻率。”(中华书局 2012年版 精装本 《物种起源》 第53页)至于为什么说那是“轻率”和“同样轻率”达尔文随后做了详细的论述,这里就不过多引用了。
所以相对地看,生物的速度进化是没有一个可以预计的量。尖尾雨燕6000的分速不应该是生物的极限速度,更不意味着它自己和其他动物就不可能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