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科学研究的对象,信鸽具有众多得天独厚的优势,比如体型适中,饲养难度不大,生理周期短等等。在英国养鸽风气十分盛行,当时一般的中产阶级都建有自己的鸽舍用来饲养信鸽或者观赏鸽,甚至连女王都亲自送鸽参赛。这些在客观上又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当然,达尔文之所以选择信鸽作为主要的一个研究对象是因为信鸽是一种家养动物。他认为,信鸽是家鸽的一种,是在人工喂养状态下生存和生活的,这是信鸽的首要特征。
家养动物与野生动物在遗传变异和行为习性上是不同的。达尔文的这一界定对今天的赛鸽运动提供了一个理论上的指导思路,即我们在思考和处理很多赛鸽问题时,就应该把它放在一种家养动物这一大前提之下。
《物种起源》一书导言的最后一句话是:“确信自然选择是变异最重要但不是唯一的途径。”(中华书局 2012年版 精装本 《物种起源》 第19页)那么,除了自然选择之外,其他的变异途径是什么呢?当然就是人工选择。信鸽就是长期在人为选择下变异进化的物种,它非常稳定地遗传了人们希望得到的那些变异特征,比如归巢性能强、速度快、稳定性好等。
家养动物遗传下来的这些变异特征对人往往十分有用,但是对自己(家养动物自身)并不一定有益,有的甚至会有害。比如,人们很喜欢金鱼中的水泡和狮头,但是这对金鱼来说实质上事一种病态,也无助于它们的生活。今天的赛鸽更是这样,如果它不具备归巢性能强、速度快、稳定性好等人们希望的特点,那么就可以认为它只是一团肉,应该淘汰出赛鸽这个名词的行列。达尔文很赞赏这种人为的定向选择,所以他说:“我们将觉得人类这种选择力量的伟大,能够使得细小的变异累计起来。”(出处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