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今,实行4年之久的中国信鸽竞赛规则存在的错误及不足,于最近得到了更正及修改增补。未来将要实行的2019版将更加完善!
2019年3月2日,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修订会议在京召开,这是制定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以来进行的第三次《规则》修改活动。
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有:中国信鸽协会秘书长邢小泉、中国信鸽协会副主席兼裁判委员会主任宋智海、中国信鸽协会副主席兼竞赛委员会主任樊荣、专家委员会主任黄剑、法律委员会主任陈志平、裁判委员会副主任陈叶林、竞赛委员会副主任陆建阳。列席参加此次会议的有:中国信鸽协会信息部主任梁戎、中国信鸽协会秘书处王佳鑫。会议由中国信鸽协会副主席兼裁判委员会主任宋智海主持。
会上与会代表重点针对现行《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5)》版内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主要包含以下四部分内容:
一、编印中的瑕疵
例如,第二章第五条中竞翔赛比赛空距里的“中距离赛:比赛空距为401公里~600公里。中长距离赛:比赛空距为601公里~800公里。长距离赛:比赛空距为801公里~1200公里。”这其中就漏掉了“400-401,600-601,800-801”中的一公里距离,不够严谨。
还有,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的方法四“将参赛鸽每关(次)比赛中的飞行时间数值累加再除以各关飞行距离累加数值…”是将两个数值关系颠倒了。
再有,第四章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中“公棚结束收鸽10日后不再接纳补交赛鸽”内容与后面第四款中“全部收鸽结束七日内将…”内容有冲突。
等等上述内容存在瑕疵或错误。
二、表达不清晰或是工作实践中不易把握的内容
例如,第二章第二十条第5项中“按每羽次40克食、40毫升水带足途中…”中的“40克食、40毫升水”。
还有,第二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3项中“将获奖鸽带到舍外适当距离放飞,看它是否飞回鸽舍”中的“适当距离”。
再有,第四章第四十四条第4项中“每羽每日供给饲料量不小于45克”中的“45克”。
以上内容存在表达不够清晰或是工作实践中不易把握。
三、表述内容不够全面
例如,第一章第三条“信鸽赛定义”只讲了“赛”本身定义,而用于“赛”的“信鸽”以及“信鸽”与参赛者的关系没有表述。
还有,第二章第十四条第四款中只提及了“密封环”以及制作和使用,没有表述其使用中出现情况的处置。
再有,第二章第三十条“赛鸽归巢计时”中没有明确“信鸽”到达的终点是哪里。
上面所述内容存在表达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
四、适应形势发展和政策变化增添新内容
例如,第四章第四十条第四款中的“指定赛”,有关“指定赛”概念在《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02)》版中就已经提出。在《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5)》版中有关“指定赛”无论从概念到内容都有了详细的描述,但是,没有项目规定。在本次《规则》修订中就加进了“指定赛”项目的规定。
还有,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第2、第3项中“各级主管部门批准举办信鸽比赛的资格”“是各级信鸽协会的团体会员”的内容,因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已不适用。应该按现行政策进行新的规定。
在此次会议上与会代表针对现行《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5)》版内容共提出了39处修改意见,大家对新修改的内容进行了逐条审定。经修订后的《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版最新规则将交给人民体育出版社进行重新较编和排版在今年出版。